秀书网>其它小说>点青眉>第二十二章 红粉嫣然
  李小蕙又会想,也许那枚白玉扳指并没有多重要,当时那三个大汉问自己所要,不也说是为了回去交差么?也许他们的主人只是要他们杀了永泰郡主,将这枚白玉扳指带回去以证明永泰死了。因为这个年代又没什么尸体保险技术,人一死,很快就会腐烂,也没有照相技术,为了要证明永泰已经死了,就只能取走她随身的物品。

  至于骆鸣宇为何非要那白玉戒指,大概也是出于相同的目的吧。这么想着,李小蕙就泰然了。

  到了临淄,李子林自去拜访他的朋友,李小蕙便独自在城中转悠。李子林对于临淄城中的安全,是极为放心的,他只盯住李小蕙记住路,莫要找不回客栈,便走了。

  古代的街市与现代的比起来,既极为接近,又有很多不同,总之在李小蕙眼中,是处处觉得新鲜。

  她没有见过长安的街景,离开洛阳之时匆匆忙忙,也未曾细看,但是只这临淄一处,已经足以令她惊叹。

  虽然临淄没有长安那样的胡姬酒肆,也很少见到胡人商客,更没有什么外国慕名前来的遣唐使,但是临淄绝对不单调。唐朝时商人的地位并不高,商人不可以为官,一旦入行,就不可以改行,赋税也比一般农人为重,田地却极少。但毕竟是大唐盛世,就算有这诸多的限制,买卖的人也会有很大的利润可图,所以就算是在临淄,路边也有买卖各种物品的商铺。

  其实总结起来,不过吃穿用玩一类的东西。李小蕙的包裹里有质地很好做工优良的衣服,对这普通的布料就有些看不上眼。大概是看惯了好东西,手也摸惯了上等的丝绸,于是总觉得街市上在卖的东西有些差强人意。

  各种小吃倒是层出不穷,可是人的胃口毕竟有些,李小蕙吃饱了,便也只能看看,再吃不下去。

  慢慢走过来,别的东西李小蕙倒是都能接受,唯有遇到的那些女子的妆容,让她受刺激不小。

  本来在洛阳皇城内的时候,她也见过那如同日本艺妓一般白粉敷面的妆容,但是那个时候她是被拘禁的,就算是看到,也只是远远地忘一眼罢了。那些服侍她的宫女,一个个整日惶恐不安,紧张不已,只顾得上保命,并没有涂那么厚的脂粉的。而太平公主来的时候,也只轻点黛眉,唇上擦了胭脂而已,脸上并未施粉。

  李小蕙离开洛阳来到临淄这一路上,所到之处都是小镇小村。脂粉是很贵的,对于这些地方的人来说,买那么多脂粉往脸上一层一层涂起来,实在是一种浪费。

  可是临淄的人不同,这里是郡王的封邑,既然有郡王,自然有不少贵族女子,她们可是极为注意妆容的。但是这种注意,让李小蕙觉得犹如见鬼。

  她们往脸上涂的脂粉,是用米粒滑石粉一类极白的东西压碎制成的,因为极白,所以涂在脸上,一眼看到,极为吓人。如果用脂粉在两颊涂抹出浓郁的红色,就是红妆,如果只是在嘴唇上轻点,那就是白妆。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讲究,李小蕙也看不懂,她只是个外行,看看热闹罢了。

  不管是白妆还是红妆,或浓或淡,都是这个时代的特色。李小蕙看不习惯,那只是因为她从小到大的审美是按照现代那一套标准来的,每个时代的审美标准都不同,就像唐代,是以胖为美的,越是珠圆玉润的女子,越是美人,而李小蕙的那个时代,却是以瘦为美,最好瘦的皮包骨头肋骨都一根根分明了,唯独胸部丰满,才是美人。

  李小蕙就这么胡乱晃着,一股异香吸引了她,似乎是花蜜的味道,又有些像是香皂的味道,李小蕙随着香味儿寻过去,原来是一家胭脂店。

  那店很小,进门只有半步,柜台上满满当当放着大小不等的瓷盒子,有些凌乱。店里的老板却是个半老的男子,懒散地坐在柜台后面,除非有客人来了,指点着什么,他才肯站起来应付一番,也是懒散的模样。

  李小蕙走上前去,随手取来一盒,打开闻了闻。那味道并不算好闻,虽然香甜,却夹杂着一股难言的刺鼻气味,用手指蹭一点在手背上晕开了,虽然红,却红的没什么生机,就像是拍死了蚊子在墙上留下的那一点血迹。

  “姑娘想要什么?整个临淄城,也就我家的胭脂最好。”那中年男子微微驼着背,从柜台里面看着李小蕙。这家店是面向阴面开着的,光线本就照不进来,那男子又在宽宽的柜台之后,更看不到他是什么表情什么模样。

  李小蕙不答,又取了另外一盒胭脂看,这一盒的颜色浅了些许,有些粉红,增了几分活泼,但依旧有些不服帖,擦在皮肤上,就像是打翻了颜料沾上去一样,颜色不润,颗粒也算不得细腻。

  “你还有更好的么?”李小蕙问道。

  那店主打量了一下李小蕙,这女子看着极为陌生,不是他的常客,若是有钱的夫人小姐出门买胭脂,一定会带着丫鬟婢女或者是老妈子,可这女子却是孤身一人。但是看她衣着,又绝非普通人。

  也许,是新近来临淄的人家?

  店主一边想着,一边从身后取出些更好的胭脂,给李小蕙看。“这些是从大月氏国来的。”

  取出来的东西的确比先前摆在外面的好些了,但是那店主却依旧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连介绍都懒得介绍。只是往李小蕙面前推了推,就算是推销了。

  “你还有更好的,还有别的颜色么?”李小蕙依然笑问。

  于是最后的最后,李小蕙几乎将那家店里所有的胭脂都翻出来看了一次,却没有说买那一盒,在那店主已经明显露出烦躁表情的时候,李小蕙淡淡地道:“这些我都要了,明天我让人来搬走。”

  “姑娘都——都要了?”从李小蕙进来的时候就一直半睁半闭着眼睛,困乏不堪,现在一下子像是被惊醒了,天啊,这位姑娘差不多将他店里所有的胭脂都看了一遍,也没见她脸上露出过什么满意的表情,怎么这一下子,就决定全部包圆了?这这这,这么多胭脂,她一个人用得完?就算是一家子人,怕也地用个三年五年的吧?

  “怎么,不卖?”李小蕙冲那店主笑了笑,转身就走。

  “姑娘。”那店主忙喊李小蕙,“不知姑娘府上哪里,小老儿给姑娘送过去。”

  “不必,也许不用搬那么远呢!”李小蕙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转身就走。

  那店主有些迷糊了,这姑娘是来和他开玩笑的吧?随意后悔,方才应该问她要些许定金才对,若是她不过是图好玩儿,明日不来了,自己方才那一番幸苦不就白费了?

  李小蕙离开那胭脂铺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这一路上她倒是留心记过何时需要拐弯,何时又要直走,快步走回家,李小蕙觉得心里很爽快。

  临淄这么一座大城市,对胭脂的需求量自然很大,今天下午她看了,也找人问过,整个临淄,也只有那间胭脂店像个样子,其余都是走街串巷的小贩,卖的也没什么好东西。

  这个世上,女人和小孩子的钱是最好赚的,既然唐朝的贵族女子都这么喜欢化妆,那么开一家胭脂铺,一定不错。

  那间胭脂铺的货色,颜色既不好看,抹在皮肤上也没有生动的感觉,如果可以稍加改动的话,一定会更加抢手。

  而且,那家店的地理位置也不好,那么阴暗,再好看的颜色,没有阳光的照射也会失色三分。所以现代的那些化妆品店,都会灯火辉煌,照地所有的东西都是亮闪闪的。

  李小蕙虽然对于此事的市场价值尚且没有弄明白,但是她估计,以她手中的钱,盘下这么一间铺子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如果可以稍加改造的话,岂不更好?

  李小蕙毕竟没有接触过化妆品业,对于这个时代女子所用的胭脂更是知之甚少,她只是凭借自己的直觉和在现代社会中的磨练,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李小蕙从一开始就没打算靠着那点老本坐吃山空。钱如果是死的,那总有用完的一天,只有让钱活起来,才能变出更多的钱来。李小蕙不能说没有野心,她也有她的野心,她想发财,用自己的力量让自己过上好日子,但是她不迷信那些穿越小说中的情节,什么主人公只要回到古代,就一定会风生水起,做什么什么成功。

  什么事情做起来,都不会那么轻易成功的,所以李小蕙虽然察觉到了商机,但是没有同那个店老板讲明,她想再好好想想,想明白了,再动手不迟。而且,她对于金钱的价值也没太大的概念,生怕那店主在价钱上漫天要价,她却不知所措上了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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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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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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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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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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