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不仅有起居的地方,还有粮仓和军械仓库,甚至还有铁炉和水井,一般情况下只要坞堡不被攻破,里面的人生活个十天半个月不成问题。
只是坞堡之中只有军卒而无百姓,就是里面的铁匠医官也是士兵充当的。
沈行知在坞堡中巡视了一圈,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他就要住在这里了,从此这高平堡也算是他的地盘了,更是他在聊斋世界掌握的最初势力。
高平堡中驻扎的丁午小队除开沈行知这个队正外共有92人,又分作九个十人小队,剩下的两人就是沈行知的副手,丁午小队的队副。
这种百人队伍全都是作战部队,没有冗沉的职位设置,而作为最一线的部队,一旦轮换到坞堡,那就是时刻可能赴死的。
所以整个坞堡之中气氛都有些肃杀,每时每刻都有一个十人小队在坞堡四方的角楼上禁戒,剩下的人不是在休息就是在练武,或者打磨着兵刃,都在为随时可能到来的战斗准备着。
“上一次高平堡与北狄游骑遭遇是什么时候?”沈行知巡查了粮仓和军械库,随后登上了东北角的角楼,他看着高平堡外一望无际的草原,向身后的两个副手问道。
“七天前,半夜的时候一支剌靼部骑兵想要偷袭坞堡,被我们守夜的兄弟发现了,双方僵持了半个时辰,对方见捞不到好处,最后就退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队副回答道。
沈行知在来高平堡前已经做足了功课,他知道北狄是一个庞大的游牧民族,由数十个大小不一的部落联合而成,这些部落之所以能联合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信仰萨满教。
而北狄的最高领袖,就是萨满教的教宗,一个在北狄至高无上的存在。
甚至北狄各部的王位更替,新王都需要前往圣庭,由教宗亲自主持加冕仪式,才能被承认合法性。
以目前沈行知的身份地位,还无法过多的了解教宗这种存在,现在他只知道与云中郡最近的是北狄一个叫剌靼的部落,这是一个在北狄诸部中也足以排进前十的大部落。
据说剌靼部有控弦之士十万,整个部落人口接近百万,历史上剌靼部曾数次南下,其中好几次还越过云中,劫掠了北方重镇晋阳。
才来到坞堡后的第三天,沈行知就不顾两个队副的劝阻,执意带着三小队士兵要外出巡逻。
虽说坞堡驻军的职责中有巡视防区的任务,但是由于北狄骑兵时常出没,而扬武军的马匹稀缺,坞堡这些前线军队根本没有配备骑兵,所以历来坞堡守军都以坞堡为据点,几乎不会主动出去巡逻。
沈行知骑着沈元让的坐骑踏雪,这是一匹毛皮乌黑发亮的骏马,那皮毛黑的像是溢出了油水,但是这匹黑马的四蹄却是雪白,看上去就好像蹄下踏着白雪,所以沈元让给它取了一个踏雪的名字。
据说这匹马是沈元让在与北狄交战中抓获的一个剌靼部贵族的坐骑,最后花了大半个月才将其驯服。
整个高平堡只有踏雪一匹马,所以只有沈行知骑马其它士兵都是步行,如今云中郡也开始下雪,户外都是白茫茫一片。
在这样严寒的天气,士兵们自然也不想离开坞堡,可是沈行知的命令他们又不能违抗,所以看起来一个个都有气无力的样子。
沈行知对这些士兵的态度表现的有些无所谓,他一只手按在踏雪的脖子上,意识却向着这畜生延伸而去。
“对我来说就算神驹宝马也是无用,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回到你主人身边,现在我就送你一场造化,待你再回到他身边时,我希望你能好好保护他。”沈行知一边以意识沟通踏雪,同时手中一股精纯的力量涌入坐下马匹。
沈行知用精纯的元气为踏雪易经伐髓,从此以后这匹马也能自动感知天地间游离的元气,这些元气会不断滋养它的身躯,会让它越发神俊,可以说现在的踏雪已经算是一头妖兽了。
队伍依旧行进在茫茫雪地中,天空也开始飘起鹅毛大雪,沈行知身后的士兵还没有发现,踏雪的蹄子落在雪地上,那马蹄印竟然越来越浅。
忽然沈行知勒住马缰,踏雪立刻停在了雪地中,身后三十名士兵还有些不知所措。
“结阵,戒备,有敌兵。”下一刻沈行知竖起一只手来,同时厉声喊道。
士兵们本能的在沈行知四周结成防御阵型,一个个神情紧张,看着四周白茫茫的风雪。
然而过了好一会也没有出现敌兵的身影,天地间只有白茫茫的一片,一些士兵甚至已经开始松懈起来,心中对沈行知也有些诽谤起来。
这些士兵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天寒地冻的被沈行知拉出来巡逻,心中多少也有些怨言,现在他又一惊一乍的,多少会让人觉得不爽。
不过这些不爽也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不久后四周的风雪之中终于出现了变化,那是一大群人乱哄哄的呼啸之声,是那些北狄人特有的声音。
很快一个个身穿皮袄,骑着战马的北狄人从风雪之中显现出来,他们朝着沈行知等人而来,粗略一看怕是有不下三百人。
沈行知四周的三十名士兵顿时被吓的魂不附体,三百北狄骑兵已经不是散兵游勇了,在野外遭遇就算两倍于对方的步兵都不容易抽身,更何况他们只有三十人,这一刻这些士兵已是心如死灰。
三百北狄骑兵呼啸而来,很快就围成一个包围圈,将沈行知等人团团围住。
沈行知神色如常的看着这些来势汹汹的北狄骑兵,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北狄蛮人,他发现这些人比中土神州的人明显要强壮不少,肌肉蕴含的力量也更加充沛,单论个体而言这些北狄人要明显强于神州百姓。
“保护大人突围。”眼看北狄人就要发起进攻,沈行知身旁一个小队长大喝一声,虽然他们对沈行知执意要出来巡逻很不赞同,但现在大敌当前,这些人首先想到的不是责怪和埋怨沈行知这个上司,而是想着如何保全他。
沈行知目光从四周的北狄骑兵身上收回,他看了一眼身旁严阵以待的士兵,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恐怕该突围的不是我们,这些战马正是我军急需之物,既然人家大老远的送来了,我又怎能不笑纳?”然而下一刻沈行知却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同时他轻轻一裹马腹,坐下踏雪迈出几步走出了士兵们的防御圈。
沈行知一人一马站在三百余骑北狄兵前方,他能听到北狄骑兵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不过他目前还不会北狄语言,也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而沈行知也没有说什么,只见他缓缓抬起右手,接着竖起食指和中指,双指并指成剑。
就在沈行知并指成剑的刹那,四周风雪戛然而止,原本飘荡的雪花好像瞬间凝固在空中,那一刻仿佛时间都陷入了静止。
紧接着所有人的目光变得惊讶,因为天空中的雪花迅速的凝聚,那一片片雪花重叠凝聚,组成了一柄柄小巧的飞剑。
顷刻间天空无数晶莹的飞剑密布,无论是北狄骑兵还是丁午小队的士兵,都一脸惊恐的看着这无法理解的一幕。
下一刻沈行知手指忽然一动,他朝着北狄骑兵一指,同一时间漫天的冰雪飞剑瞬间激射而出,无数密密麻麻的冰雪飞剑如同密集的箭雨倾斜,只是瞬间便让北狄那三百骑兵跌落马下。
这是无比诡异的一幕,在漫天风雪之中,沈行知只是动了动手指,三百余骑北狄骑兵就瞬间覆灭,直到那些北狄人从马背上跌落,他们坐下的战马都没有丝毫反应。
“将这些马全部牵回高平堡,从今往后你们也是骑兵了。”沈行知调转马头,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说道。
直到此时与他一道出来的三十名士兵才如梦初醒,他们再看沈行知的目光,已经变成了狂热的崇拜,在他们眼中沈行知简直就是神仙。
很快沈行知赶着三百匹战马回到了高平堡,他只留下了一百匹给自己麾下的士兵,将剩下的两百余匹战马加上踏雪全部差人送到了沈元让处。
而经过了这件事,就连那些没有亲眼看到沈行知挥手覆灭三百北狄骑兵的战士,也对沈行知敬若天人。
丁午小队倒是真正的对沈行知这个上司归心了。
沈行知也没有去关心沈元让的惊讶,因为当他将麾下的百人小队武装成骑兵之后,又继续在高平堡沿线巡逻去了。
这一次丁午小队的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与沈行知一到外出,而沈行知也真就倾巢而出了,高平堡连一个留守都没有。
就这样沈行知每日倾巢而出,一旦遇到北狄游骑就是全部歼灭,这样一连几日后,死在高平堡附近的剌靼游骑已逾千人,这也终于引起了剌靼部高层的注意。
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而小小的武泉县城也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武泉是边城,所以这里的城门守卫非常严格,不过也正因为是边城,所以进出城的百姓不多,往来的客商更少,此刻几个士兵正拦着一个身穿蓝布长衫,灰色头巾束发的中年文士。
这中年文士看起来儒雅稳重,但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还带着几分落魄的感觉。
“叫什么名字?来武泉做什么的?”城门下一张破旧的木桌后,一个书吏有些不耐烦的向中年文士问道。
中年文士看起来有些疲惫,不过还是略带笑意的说道:“我是一个写书人,目前正在写一本游记,因为涉及边关风土人情,所以来了武泉县。”
“这是我的路引凭据,上面有云中太守和你们陈将军的印信,请过目。”中年文士说话间从怀中取出一个路引。
那个负责记录的书吏听到中年文士提到陈将军,立刻慌忙的站起身来,同时换上了笑脸双手接过路引。
这中年文士口中的陈将军,自然就是镇守云中郡的扬武军统帅陈炯。
书吏打开路引只看了一眼,立刻面露惊讶之色,而后他竟然没有细看路引中的内容,就立刻将路引合上,双手恭敬的递还给了中年文士。xiumb.com
“原来是诸葛先生,学生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先生勿怪。”书吏态度前后判若两人,在得知中年文士身份后,竟然以学生之礼相见。
中年文士笑着接过路引,而后对书吏颔首还礼,他也不再说什么,又慢悠悠的向县城中走去。
“刚才那人是谁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爹来了呢?”等到中年文人走出一段距离后,书吏旁的一个城防小队长一脸好奇的问道。
书吏白了小队长一眼,而后目光崇敬的说了一句:“说了估计你也不知道,不过但凡读书人都听过他的名字,他就是当代大儒诸葛卧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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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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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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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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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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