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不服来战呀>第2663章:小姑子的艺术人生(2)
  察觉到儿子的疏离,吴巧凤心知是郑喜翠做了什么。

  开始有意的对这个儿媳妇敬而远之。

  远香近臭,既然指望儿子养老,那现在就少接触些。

  将来说不得还能再多点面子情。

  可这事看在郑喜翠眼中,就变成了吴巧凤对自己的嫌弃。

  惊慌之下,她开始疯狂的表现。

  不只对吴巧凤好,对魏莲花更好。

  偏魏莲花不是个懂事的,不但看不出眉眼高低,使唤起人更是毫不手软。

  左邻右舍都能听到她对郑喜翠的颐指气使。

  提心吊胆再加上繁重的劳动,郑喜翠累倒了。

  不只亏了身子,还流掉了肚子里孩子。

  清醒后的郑喜翠崩溃了,她开始憎恨吴巧凤和魏莲花。

  若不是这两人不停的奴役她,她怎么可能会流产。

  那段时间她每天都想吃酸的,做梦时还总是梦见金龙缠身。

  这说明她肚子里怀的是儿子,还是个有出息的儿子。

  最开始,魏振祥还会开解郑喜翠几句,可时间一长,他也心里也有了怨恨。

  那可是他和喜翠的儿子,他娘那么有经验的人,怎么可能看不出喜翠怀孕。

  娘那么不待见他和喜翠,这个流掉的孩子,会不会...

  每每想到这,魏振祥都会狠狠的甩自己两巴掌。

  他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自从那次流了产,郑喜翠的身子便彻底没了动静。

  好在魏振祥在身边不停的宽慰,才终于让她从流产的阴影中慢慢走出来。

  就在郑喜翠以为自己再不会有孩子的时候,事情忽然发生了转机。

  她在山上砍柴的时候,捡到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一两岁的模样,虽然身上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却灵动得很。

  小姑娘很瘦,看身上破破烂烂的穿着,应该是被人遗弃的孩子。

  郑喜翠虽然是个重男轻女的,可看到那孩子的第一眼,整颗心就被萌化了。

  她将孩子卷吧卷吧抱回家去,随后做了她人生中最疯狂的事:通知魏家人,她要收养这个孩子。

  知道儿媳妇要养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接下来的话,魏石头连听都不听就直接转身走了。

  吴巧凤则是暴跳如雷,她觉得郑喜翠是脑子被门挤了。

  她不是个没有同情心的人,可这种同情心仅限于给孩子一口吃的,却不是办收养手续,占她孙子一个名额。

  但郑喜翠这一次却表现出无比的强势,她觉得这孩子生来就是要给她当女儿的。

  为此,魏家爆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战争。

  吴巧凤这才发现,原来她这个儿媳妇不是软面团,而是泥巴。

  稀溜溜的脏手不说,烘干了就是石块。

  再看到自家儿子那一切听媳妇的死德行,吴巧凤瞬间心灰意冷,直接带着魏莲花走了。

  知道媳妇的心思,魏石头在院子里架了堵墙,另给魏振祥开了个灶头。

  从此便分为两家过日子。

  这些风波,对魏莲花没有任何影响,在吴巧凤的照料下,她依旧是那个好吃懒做的小宝贝。

  可渐渐地,村里人都发现,郑喜翠捡到宝了。

  她的便宜闺女甜宝,竟然真是个大宝贝。

  自打会走路,甜宝就展现出无与伦比的福气。

  走路的时候能捡到野鸡野鸭野兔子,摔个跟头能捡到小黄鱼。

  同样上山玩捉迷藏,别的孩子弄得一身脏,甜宝却能无意间找到别人的藏宝地。

  虽然,现在是大行动如火如荼的时候,可那场行动对靠山村的波及并不大。xǐυmь.℃òm

  这毕竟是大事,魏振祥赶忙将事情告诉了魏石头。

  魏石头拿着旱烟袋想了很久,最终亲自进城,将东西交了出去。

  上边黏在魏家拾金不昧的精神,不但发了奖状,还在县里给魏振祥安排了一个工作。

  郑喜翠自觉捡到甜宝有功,走路的时候都虎虎生风。

  若不是不敢大肆宣传,她铁定要到处和人说,她家的甜宝,绝对是一个大福星。

  可即使没宣传,也有不少人知道了甜宝的厉害。

  渐渐地,甜宝又开发出了新功能。

  有想要孩子的女人来到甜宝身边,只要诚心的聊上几句,回去后用不了多久就会怀孕。

  有想要生儿子的,只要让甜宝摸摸肚子,绝对心想事成。

  想要找对象的,只要同福宝念叨几声,绝对能遇上个称心满意的。

  这样的事百试百灵,魏振祥的日子也越来越好。

  至于郑喜翠为什么没怀孕,她自己也做出了合理的解释。

  她已经有了甜宝这么个大宝贝,哪里还能去占其他的福气。

  与魏振祥的风声水起相比,魏石头和吴巧凤就不那么好了。

  可能是上了年纪的原因,他们的身体情况竟然越来越差。

  尤其是魏石头,他的断腿原本就不舒坦,随着年龄的增长,竟是连地都下不了了。

  吴巧凤更是大病不犯小病不断,天天用药吊着命。

  这样的事看在外人眼里,大家都说他们是因为不待见甜宝遭报应了。

  知道儿子指望不上,他们越发操心自己没心没肺,就知道吃饱不饿的闺女。

  魏莲花确实是个没心没肺的,她今年已经十七了,初中毕业后也没有再读书。

  每天留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妥妥一个娇小姐。

  想到再有一年,自己就到了结婚年龄,魏莲花自己也非常着急。

  因为她至今都没找到适合自己的丈夫人选。

  终于有一天,魏莲花忍不住对甜宝出了手。

  她拿了几块奶糖将甜宝引到拐角,同甜宝说了自己的愿望。

  果然,没过几天,她就遇上了自己的白马王子。

  那人名叫王博远,是京市下放过来的知青。

  据说这人原本是京市的贵公子,只是因为家中势力倒塌,才会借着下放的名义将人保留下来。

  只一眼,魏莲花就相中了这个骄傲贵气的俊美男孩,开始不要脸的倒追。

  甚至连魏石头和吴巧凤专门求人为她找来的亲事都不要了。

  魏石头给她找的那人,是以前老战友的儿子。

  由于立过功,二十三岁的年龄就已经当上了营长,前途不可限量。

  只可惜,魏莲花已经被王博远迷花了眼,认定对方就是自己命中注定的爱人,拼了命的想要同对方结婚。

  就像是拗不过儿子一样,这夫妻俩同样拗不过女儿。

  原本想着从王博远这边下手,让他断了魏莲花的心思。

  却没想到,王博远竟然愿意娶魏莲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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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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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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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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