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却被富贵制止了。
这种事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非常容易受到别人的钳制。
只要一借兵,将来即使得了势也会被人诟病,甚至是矮人一头。
在富贵认为,既然要做,自然要做得漂漂亮亮,他可从来都不做赔本的买卖。
于是,富贵将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去找靳青。
两个人聊了整整一下午,出宫的时候,富贵的眼眶是青的,脸是肿的,嘴角和鼻子都带了血。
但他的脸上却带着喜气洋洋的笑,他同靳青租了一只军队来。
虽然那租金听得阿木额角直跳,可等到真见到这一队几乎被武装到牙齿的士兵后,阿木瞬间流下两行感动的泪:姑姑对他实在太好,这让他情何以堪。
看着坐在床上算账的靳青,707用满是醋意的语气说道:“宿主,你对那个阿木还真是关心啊~”
这个啊字,707拉的很长,将自己的羡慕嫉妒恨表现的淋漓尽致。xiumb.com
一百名精壮的士兵,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刀枪不入的盔甲,手里拿着削铁如泥的武器。
就这样的装备,攻城都绰绰有余了。
靳青对着707呵呵一声:“一边玩去。”她什么时候关心别人了,难道说有钱还不赚么。
707悄悄的念叨了一声偏心,随后便憋屈的闭上了嘴:它家宿主一点都不疼它这个系统。
将床上的金子翻来覆去的点了好几遍,靳青美滋滋的将东西都收进空间。
随后才对暗自悲伤的707说道:“回头给老子找个疑似有叛逃者系统的世界,老子给你抓点零食吃。”
靳青这句话说的轻飘飘的,可听在707耳中却犹如天籁、
707瞬间跳了起来,嗷嗷嗷叫喊道:“真的吗宿主,你真好。”
真难得它家宿主居然知道惦记它。
靳青呵呵一声:“老子平时不好么!”
为什么表现的这么惊喜,好像她平时小气刻薄一样。
707瞬间噎住:他好像被出了一道送命题。
阿木发现,富贵是真的好用。
他带着富贵和靳青给他的那一百名士兵,成功到达了未婚妻所在的部落。
阿木的未婚妻家是个厚道的,不然也不会让女儿等了阿木这么久。
可未婚妻家也有儿子,阿木现在最缺的就是一个落脚,但若是在未婚妻家长住,将来一定会落了下风。
因此,这一百人的存在便显得异常重要。
蒙国本就缺少男丁,像未婚妻家这样的小部落满打满算不到一百座帐篷。
而部落中的成年男丁,也不过五六十人。
男人的妻子、别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帐篷,方便她们养育自己的孩子。
而男人则像是这些帐篷中过客,等到他们年纪大生不动了,便会带着妻子们搬去同一个帐篷中。
现在的帐篷,则是留给自己已经长大的孩子。
在这人丁不兴旺的部落中,阿木带来的这些士兵,便显得异常突出。
这就相当于带领着一个部落到处溜达啊!
果然如同富贵说的那样,没有这一百人的时候,阿木的行为叫做投靠。
可现在,看到这些士兵的数量,再看到这些人身上的装备,阿木这个犹如暴发户般的女婿,受到了未婚妻家更加热烈的欢迎。
未婚妻家不但盛情邀请阿木常住,甚至还旁敲侧击的同阿木询问这些年的经历。
阿木倒是想说实话,但来之前富贵便已经提点过他,但凡涉及到靳青的事情,一定保持笑而不语的态度。
可正是这样的态度,让阿木看起来更加神秘,也让他在未婚妻家成功站稳了脚跟。
对此情况,阿木表示,富贵真乃神人矣!
之前阿木还担心富贵会不好融入蒙国的部落式生活。
却没想到,进了蒙国区域内的富贵就像是进了水中的鱼。
受欢迎不说,往往不用几个时辰便能成功与当地人打成了一片。
从富贵身上,阿木深刻体会到一句成语:如鱼得水。
可是很快,他的词汇量便再次增加。
运筹帷幄,不战而屈人之兵...
富贵的交集圈子,是从阿木未婚妻家所在的部落向外辐射的。
他就像个快乐的小蜜蜂般,每天都会去周边的部落串门。
阿木每日起床时,富贵已经走了,回来的时候多半是深夜,还带着满身酒气。
若不是阿木需要亲自照顾富贵,帮富贵洗漱更衣,他甚至会以为富贵已经回大昌了。
终于有一日,富贵没在出门,而是在帐篷中睡懒觉。
阿木等到富贵醒来,才对方商量自己这段时间做好的计划。
他想先夺回自己的部落,之后再以部落为根据地,将周围的部落各个击破。
谁料,富贵竟是直接否定了他的想法。
还不等阿木询问富贵自己的计划究竟有什么问题,便被富贵拿出来的一摞羊皮卷拍了一脸。
那些竟是周围部落的结盟书。
自打知道自己要同阿木离开,富贵便开始同阿木学习蒙国语言,他聪明还有天份,俚语和方言说的比阿木还溜。
从长相看,富贵本就是个混血,说是蒙国人也有人相信,谁知道阿木的父亲当初有没有娶回一个中原的别妻来。
再加上阿木的身份,和他现在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实力”,结盟这样的事就变得水到渠成。
阿木终于知道为什么富贵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八名侍卫了。
这摆明了就是告诉别人,像这样装备的侍卫我们有一百个,可我们背后的神秘势力中,可能还有成千上万个同样装备的士兵。
这样的心里暗示下,结盟一事就变得更加简单。
这个道理阿木虽然明白,但看到富贵不费吹灰之力,便给他拉过来几个愿意听他调遣的同盟部落后,阿木只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阿木的信念一直都是统一蒙国。
他甚至已经做好了流血流汗,忍辱负重,花费几十年时间同各个部落打持久战的准备。
为此,他已经在暗地中谋划了三年。
阿木盘算过,他今年十八岁,就算统一蒙国需要三十年时间,他也不过四十八岁,还有大把的时光。
可现在,他的计划却因为富贵的到来提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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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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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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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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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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