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到树下之后,云扬一脚踏在杉树根部,总算松了口气。随即进入水灵珠内,把蜂巢放在葡萄藤下,那杀人蜂总算找到了家,顿时全部在蜂巢周围飞舞,寻找着敌人,熟悉着环境。
在这水灵珠内,云扬就是神仙,因此即使他伸手去捉一只杀人蜂,除非弄伤了它,否则杀人蜂也不会有敌意。
仔细感应了一下,云扬发现蜂巢内蜂蛹不少,挖出个三四斤一点都不影响。一只巨大的蜂后正在蜂巢中心产卵,一只只工蜂把蜂卵搬运到孵育房内,井然有序。
这只蜂巢少说也有两百斤,可想而知毒蜂有多少。要是在野外,就这几十只黑蜂子,遇上杀人蜂,顷刻间就会被消灭一空。
有杀人蜂的地方,方圆十里都不会再有其它大型群居毒蜂存在。
蜂蛹,是越毒的毒蜂,效果越好!云扬已经开始琢磨回去之后该怎么处理,一半用来配合公鸡炖着吃和炒着吃,一半拿来泡高粱酒。一斤蜂蛹泡二十斤酒,再拿大伯的百年何首乌切一点,加上野山参,估计效果十分强大,一半体质弱的,十毫升就得流鼻血!
上千只毒蜂在空间内四处飞舞,很快就适应了环境,有蜂王在,它们就不会四处乱飞。
毒蜂的食物主要是小虫子,云扬只好见到一些蚂蚁窝和其它小昆虫都往水灵珠内送了进去。
当然,这一切即使拍下也没事,回去后云扬裁剪一番再上传就是。不过,很多云扬都没有拍进去,应该没啥问题。
搞定一切,云扬越过枯树,往葫芦岭进发。
再有一个多小时应该可以赶到沼泽那边,然后越过沼泽,翻上一座山就能看到气势磅礴,真犹如一只巨大葫芦横卧在苍茫大地的葫芦岭!
从地图上看,葫芦岭前小后大,中间束腰,横贯西北往东南,葫芦嘴正对着云扬他们村后山。
当然,葫芦岭传说必不可少,白石村和云河镇都有流传。
只是云扬他们当年也只是当故事来听,可自从得到了水灵珠之后心里就不断犯嘀咕,难道葫芦岭的传说是真的?
不知从何时起,就有一个很神奇的传说在云河镇乃至陌水县流传。
远古时代,某一天天空中划过一道火红的光芒,一只神奇的葫芦从天外飞来落在了大山之中,砸沉了陆地,变成了一座形似葫芦的大山!一时间整个天地为之动荡,烟尘弥漫在空气中,遮盖了整片西南地区久久不散。
而随着葫芦落下的还有一块神奇的陨石。
自此之后几万年,这片地区生物灭绝,树木枯死,河水断流,天空灰沉,一切都变得死寂!
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万年之后,某一天,一道翠绿的嫩茎从葫芦岭上冒出了头,顿时天空中的灰色气流开始消散,灰尘开始落地,化成了养料。万物开始复苏,埋藏在地下的种子陆陆续续发芽,不过几十年年时光,曾经的茂盛森林又出现!
沧海桑田,时光荏苒!
葫芦岭淡看春花秋月,睥睨风起云涌,任凭生物大爆发时代的奇形怪状动物、植物在身上生长,躲避,追逐,也见证了它们的死亡和变异。
也任凭海天变色,大地覆没,海水掩盖了身躯,更有奇异古怪的鱼儿在山脉中悠闲自得,躲避天敌。
某一天,大地再次隆起,葫芦岭随着再次冲出海面,变作了十万大山的一员。
往日水中的鱼儿也逐渐变成了陆生动物,庞大的鱼龙更是进化的异常雄伟!食肉吃草的大型鱼类也开始进化成其它恐龙种属。有庞大的梁龙,腕龙,有飞天遁地的翼龙,也有神秘莫测的诡龙和恐怖的暗龙。
千万年时光,对于人类来说太遥远太长久,葫芦岭却是历久不曾改变,只是身躯上的植物变了一茬又一茬,从高耸入云到矮小瘦弱,种类变了一次又一次,直到恐龙灭绝,大型动物死亡,迎来了小型动物的盛世!
而葫芦岭似乎一直未曾改变,依旧一个巨大的葫芦形状,仍旧郁郁苍苍,漫山的葫芦藤和茂盛的树木。
传说在远古时代,神农氏曾在此山中找到一个红色葫芦,打开之后得天地神水,可解世间万毒,自此神农氏尝百草,吃万谷而不中毒,写下了煌煌巨著神农百草经流传后世。
后来古代医者几乎都有会有一个葫芦随身,为的就是纪念神农氏。
而在另外一个地方就建有神庙,依山而凿,里面的石像虽然模糊,但传说那就是古代人民为了纪念神农氏而立。wWW.ΧìǔΜЬ.CǒΜ
葫芦岭的传说虽然不太可信,神农氏或许真到过这儿,可那山上长着极多的葫芦藤却是不假,更神奇的是,葫芦藤一般在野外生存,竞争不过那些灌木杂草、高大树木才对,偏偏在葫芦岭上,葫芦藤是绝对的霸主!
也难怪见过的人都说神奇,而流传下了这么多的神话故事。
云扬想着小时候爷爷告诉自己的故事,脚步轻快的走在山溪之中,踏在水里,四溅的水花冰凉舒爽。
岸边郁郁葱葱的水蕨类生长繁茂,不时有雉鸡鹧鸪飞过,也有喜鹊白头翁被惊走,掠入其它大树消失不见。
劈开眼前一丛芒杆,眼前忽然出现一片平坦的沙滩,鹅卵石点缀在其上,山中出现这么一片空旷的地带,显得明亮而舒服。
小溪从石缝中流过,一只只无骨鱼在石缝间悠闲的摆动身躯。整片沙滩被野猪拱的杂乱不堪,不少被流水带下来的枯叶也堆积在石缝中间,这也成为了鱼虾螃蟹的天然庇护所。
云扬刚想踏入这片沙滩,忽然山上传来巨大的响动,一群悉悉索索的声音传入耳中。
愣了一下,云扬以为是野猪群,因此快速后退,回到了芒杆水蕨后躲了起来。
一会之后,一群马脸淡黄色皮毛的动物在山道上探头探脑观察着沙滩的额情况。云扬一看乐了,这是一群香獐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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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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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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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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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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