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随身水灵珠之悠闲乡村>第二十二章 云扬往事!
  自从懂事起,这孩子就从来没有让他操过心。

  六岁开始煮饭,要知道那时候一锅饭加水怎么也有好几斤,前几次煮饭的时候云扬都是连人带锅摔倒在地,不是额头一个大包,就是手脚摔出伤痕。

  即使如此,云扬也从来不哭不闹,依旧如故,还时时安慰父母,说自己没事。

  七岁开始烧菜!这个年纪,一般人家,即使不是富贵家庭,就是在农村的一般孩子也都在贪玩的年纪,他已经开始帮着父亲做一日三餐。

  第一次烧菜,因为云爱军要去别家帮忙,母亲腿脚已经不能久站,因此他就在母亲的指导下炒菜。当时自己因为担心家里的两人,吃过早饭匆匆回家准备看一眼就走,可那场景,至今想起来都让他心颤。

  一张小板凳还在灶台边,小云扬满脸漆黑,小手更是通红,那是烧火炒菜的烟灰和蒸汽造成的!ωωω.χΙυΜЬ.Cǒm

  特别是小脸蛋通红,小手也是如煮熟的红虾,那种痛疼估计一般的大人都很难承受。

  但儿子的第一句话,却让他至今难忘:爸爸,我把菜炒好了,你看!以后你和妈妈就可以轻松一些了,我也能做饭菜给你们吃了!

  花了的小脸上是开心的笑容,一双稚嫩的小手还端着菜,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里都是满足和欣喜!那种场景,让他这个素来坚强的大男人出门后眼泪止不住而落!

  为了这事,他晚上还第一次和妻子闹了意见。可当苏荷说自己有可能永远要站不起来,孩子需要开始分担这个家的责任时,云爱军再一次痛恨自己无能!

  八岁一年级,早上五点起床,自己准备早饭,山路三四十公里,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跟在堂哥身后。下午五点下课,一路奔跑回家,接近两个小时,从来没抱怨过。

  晚上回来喂猪喂鸡,帮助父母干家务,即使有时候自己八九点才忙完农活回家,也能看到云扬陪着母亲,做着作业安静的等自己回来再吃饭。

  很多时候,他都在想,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做了天大的好事,这辈子才有个这么听话聪明又懂事的儿子!

  虽然上天给了他一个深受病痛折磨的妻子,却又送给他一个天使!

  更绝的是,云扬还跳过两级,小学二年级只读了半年就上了三年级,初中初二半年又上了初三,结果当年中考,还是以全县前三的成绩上的重点高中,创下了一段神话般的记录。

  “爸,你别担心,我身上还有钱。”,云扬笑着跟父亲道。

  “是爸妈拖累你了!”,云爱军感慨的道,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头发。

  “爸,看你说的!我是你儿子,没有你和母亲,哪有今天的我。要是没有你们,我都不敢想象自己该怎么活下去。”,云扬看着父亲满头的华发,心中酸涩的厉害。

  父亲才四十出头啊,和别人六十岁一般,面庞犹如树皮,身形瘦削,这都是为这个家操劳造成的!

  “等家里装修好了,我去守着水库养鱼。”,父亲淡淡的道。

  “别!爸,水库那儿露水重,你这身体肯定吃不消,我自己去就行。”,云扬赶紧开口,母亲还在家里,得父亲陪着。

  何况,自己的水灵珠,待在水源附近肯定要好不少。

  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

  现在正是青蛙和田鸡最活跃的季节,等稻子收割完了,云扬打算晚上去白龙河边抓一些田鸡,不但可以卖钱,而且作为吃货,这可是美味。

  还有黄鳝和泥鳅,等耕完田,下了种子,撒上肥料,晚上一个个都会跑出来,到时候只要带上一把专门的铁钳,一夹一个准!

  根据前几天抓到的甲鱼来看,白龙河中甲鱼不少,找一找,或许可以抓到不少,这种野货拿去卖很值钱,特别是拿到HJ市去,两斤以上的,五百都算少的!

  最让云扬心动的是榕树下游那个沼泽滩涂,以前村里人多的时候,每晚去,照样能抓到不少的黄鳝和泥鳅,偶尔还有甲鱼。现在二十年了没人动,估计更多。

  不知何时云扬悠然入梦,在梦中,竟然和凤曦姐再一次恩爱缠绵。可到了后来,却发现怀里的人变成了韩贝贝,吓了一跳。

  天还没亮,云扬被这个梦惊醒,摸了摸内裤,一脸尴尬。抬眼看向窗户的时候才发现天刚刚有点亮光。

  农村就这点好,祥和,安静,除了那田里的青蛙田鸡奏响一曲天地交响乐,一切都非常舒服。

  不过,要是没在乡村待过的,初时可能新鲜,等没网络的日子过了几天就受不了了。除非用上无线网络。不过在白石村,无线网就不要想了,手机信号遇上大风大雨天气都要出问题。

  看了眼手机,早上五点不到。洗了把脸,冷水一激,顿时睡意全无,浑身清爽。赶紧把内裤洗了,开始做早饭。

  今天还得做一顿师傅们的点心,再到大伯家后院摘两个西瓜解解暑。

  河虾粥,再给母亲做了个河贝炖鸡蛋。从水池里捞出已经放了三天的河贝,泥已经吐得差不多,可以吃了。

  菜刀循着河贝的口子进去,轻轻一切,手一扳就开了。然后用自家的芋粉配着水酒,刷点老姜抓一抓,然后清洗一下,把土腥味去除。

  再拿两个土鸭蛋,打碎和河贝肉拌在一起,可以蒸了。盐不放,最后上点酱油和芝麻油,撒点葱花,美味醇香!

  河贝肉鲜嫩可口,土鸭蛋黄鲜红似朝阳,炖好之后营养丰富,对于坐月子和身体不好的病人来说,比海参和鲍鱼都好!

  河虾粥和河贝炖蛋已经放在煤炉子上,云扬开始准备粉条,这是为泥水师傅们准备的点心。

  先煎十几个鸡蛋,然后把粉条下水,时间到了再用脸盆装好,再炒一些配料。

  葱姜蒜和小米椒,配上一些笋干和腊肉,炒制一番,鲜香醇辣,入口停不下来。这也是师傅们的最爱。

  放在脸盆里,然后用热水浮着,盖好。

  差不离半小时,粥也好了,炖蛋只用了十分钟,已经放在一边,稍微凉一凉,母亲就能吃。

  把父母的衣服找出来,除了母亲的贴身衣物,其他的云扬很快就洗好晾晒在院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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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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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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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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