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荣寻挺起小胸脯,很自信的与温亭湛对视。
六岁的孩子,站在他认为大元朝最睿智的人面前,如此铿锵有力的说他想拜师的理由,是因为他想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份信心,这份胆气,这份勇气,都让人震撼。
温亭湛低低的笑了,他伸手摸了摸荣寻的头:“可我对弟子极为苛刻和严厉。”
“严师出高徒。”荣寻一点也不怕,反而跃跃欲试。
站起身,温亭湛看着荣朔南:“景阅,你的儿子可放心交给我雕琢?”
温亭湛和荣朔南这一来二去,也算是极其熟悉,虽然荣朔南比温亭湛大了六岁,但每每畅聊都是颇为志趣相投,因此私下都已经以表字相称。
荣寻是个机灵鬼,一听温亭湛这话,就知道温亭湛是愿意收下他,生怕他爹不同意,小手揪着父亲的衣袖,轻轻的摇晃着,露出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爹爹……”
无奈的笑了笑,荣寻对温亭湛道:“这是他的福泽。”
“老师!”荣寻生怕温亭湛反悔,连忙就端端正正的跪下。
正要叩首的时候,温亭湛抬手将他扶起来:“拜师岂能这般草率,改明儿让你师娘算个好日子,老师再请些人做见证。你放心,老师既然答应了,断没有反悔之理。”
荣寻这才笑颜逐开,欢欢喜喜的跟着爹娘回去。
温亭湛目送着他们上了马车,一转头看着小妻子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摇摇?”
“阿湛,我怎么觉得如此似曾相识呢?”夜摇光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
“相识?”就连温亭湛都没有反应过来。
“你要对付黄家,你收了黄彦柏为她。现在你要对付荣家,你又收了荣寻。你可真喜欢受敌人的儿孙为徒。”夜摇光掰着手指头道。
“巧合罢了。”温亭湛牵着夜摇光的手往里走,“收彦柏是因为伽羅,收荣寻,是为你。”
“为我?”夜摇光眼睛睁大。
“我知道你喜欢这个孩子,你我都是重情之人,莫要说你,便是我自己在看到他的模样,和聪明机灵之后,都会时常恍然。既然上一次他们已经选择了荣寻下手,只怕下一次未必不会,不如将他留在你我的眼皮底下,也免了他受苦。”温亭湛解释道。
也许荣寻有个三长两短,温亭湛可以狠下心,但温亭湛知道夜摇光是狠不下心。只要能够救得了他,哪怕再艰难,夜摇光都会拼劲全力。Χiυmъ.cοΜ
毕竟明光不是死在他的怀里,他能够想到明光生命消逝的时候,夜摇光明明就在身侧,却束手无策的无力和绝望,这样的事情她无论如何都不希望在荣寻的身上发生。
“其实,摇摇你把荣寻当做了明光的转世在看。”温亭湛戳破了夜摇光的想法。
在郭媛媛出现之前,温亭湛其实是不太相信什么轮回转世,但温亭湛相信源恩大师绝不会说谎,既然郭媛媛能够是郭媛,那么荣寻为何不能是明光的转世呢?
荣寻六岁是虚岁,明光死于五年前。
“我只是心里对明光的一份寄托。”夜摇光也不得不承认。
人都是移情动物,当一份纯真的感情成为了执念,再遇上这个人性格相似也好,容颜相似也罢,都会情不自禁的产生感情,因为这些相似会在一个不经意间勾起太多美好的记忆。
“那就把他留在身侧吧。”
这一刻,温亭湛下定决心,不论日后荣家和他会闹到哪一步,他都会将荣寻护在羽翼之下。
因此温亭湛给荣寻举办的拜师礼很隆重,将苏州府的大小官员都请了来,荣家那边荣国公亲自带着荣朔南夫妻来参加,荣寻这个六岁孩子拜师温亭湛的事情很轰动。
很多人其实都知道温亭湛来江南是为什么,但温亭湛却如此高调的收荣寻为徒,不免都在揣测温亭湛的用意,到底是也打算和荣家你好我好大家好,还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毕竟像夜摇光所言,黄坚的前车之鉴还在呢。
不过也有人艳羡,尽管黄坚被温亭湛逼死了,可温亭湛为了黄彦柏给了黄坚一个风光大葬,做尽了坏事还能够落得一个好下场,且黄家没有这样倒下去,尽管黄仞上书分权,黄家的势力大不如前,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能够保住这样的家业,那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按照温亭湛这样贤明在外的人行事作风,不论他对不对荣家下手,荣家都不会被打落到尘埃里。一下子,开始对荣家保持距离的一些人,又活泛起来。
“侯爷,养虎为患。”
等到宴会结束,所有人都已经离开,包括荣家的人,可许久没有露面,来参加宴席的单久辞却迟迟没走。
站在石桥之上的单久辞,完全不避讳夜摇光在场。
“多谢三公子提醒。”温亭湛语气听着很谦逊,可字眼却极其猖狂,“但温某还是有些许自信,我既能令其狂,便能令其亡。”
“荣家,我做了一年多的姑爷,也没有看清楚过,每一个人都仿佛极其神秘,又好似每一个都是极其普通之人。”单久辞眸光倒映着碧湖,散开一片深绿色,与他一袭墨绿色长袍交相呼应,“就连荣寻这个小孩子都是让人捉摸不透,温夫人可莫要被纯真所蒙蔽。”
这是让她提防荣寻?
“三公子费心,我会当心。”事实上荣寻扯上了血咒,夜摇光一如既往的疼惜还是疼惜,但她也没有心软到这个地步,就算荣寻是无辜,可难保荣寻不会不知情下成了棋子。
单久辞便不再多言,而是从宽大的袖袍之中取出了一份艳红色缎面鎏金的喜帖:“绾绾和黄家的婚事,定在今年腊月,我正好去了一趟青海,就顺手替温大人将喜帖送来。”
“有劳三公子。”温亭湛将之接过。
单久辞目光在夜摇光高挺的小腹上顿了顿,终究什么都没有问就告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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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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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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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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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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