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让他因为狂妄丢掉了很多收获,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让“对他最有利的”离他远去。
没有人能说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麦哲伦从没有后悔过,只不过经常在抱怨自己丢了穿越众的脸而已。
作为一个穿越者,麦哲伦的“福缘”绝对是够水准的,就比如现在飘在他面前的银色汤匙,这是一件凡力量。
没错,它并不是魔法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之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觉得心痛。
这个名为“舌之匙”的凡力量,是一个老乞丐送给麦哲伦的。当初麦哲伦觉得大家都是黄种人,所以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老乞丐就把这个看上去值点小钱的汤匙送给了他。那之后很久,麦哲伦才现,这是一件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够指出拥有它的人身边最近的,这个人的身与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这涉及人心的力量越了魔法的极限,毫无疑问,只有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说,麦哲伦其实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道路上起过什么作用。
人的际遇其实是自己决定的,从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麦哲伦就知道它有多么恐怖的价值,能够轻易地改变他的生活,但却从没有想过把它交给谁。
而现在,在倾盆大雨中,麦哲伦看着稳稳停在一个球形菌菇边的银色汤匙,无比庆幸自己面对着各种诱惑没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这是一个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个人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说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白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xǐυmь.℃òm
然后麦哲伦恍惚间看到这球形菌菇轻轻一晃,就在那个瞬间,舌之匙轻轻一动,快如闪电一般把菌菇挖了起来。
麦哲伦把菌菇从汤匙上取下来,跟着舌之匙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观察着手上的白色大圆球。
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想象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觉轻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白色浑圆的西瓜。
身为凡力量的舌之匙,选择食物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什么,只管装进背包继续跟着银色汤匙走。
麦哲伦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经现他了,这里的土著肯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凡力量,但是他有恃无恐。白帽子为了那件遗迹下的凡力量在这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
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
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
“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
“你先看看这个。”
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
“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
“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
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大白球,鼻子凑上去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脸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规矩,三份里我要一份。”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这个菌菇你还搞得到吗?”
“天时地利人和。”麦哲伦指指天,指指地,然后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摇摇头,然后撸起袖子,露出长满厚厚黑毛的胳膊,开始做饭了。
麦哲伦是在进入探险队之后认识的匹各,现在来说,可以算是朋友。虽有舌之匙傍身,麦哲伦能找到无数珍贵食材,但他终究不是厨师,能吃不会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会选定一个手艺最好的厨师,和他交朋友。过程无非是找到了珍贵食材,带去表达一下仰慕之情,反复几次,朋友关系就确立了。
匹各大厨师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因为天赋异禀嗅觉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贵,也就和麦哲伦关系更好一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所以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痒难耐,决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负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珍贵食材。
而麦哲伦就坐在一边,看着匹各的表演等着吃。
老实说,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异的文化更多,但整体烹饪水平却没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这样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见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厨很少见,麦哲伦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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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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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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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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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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