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若华的小时空直播间>第七百零九章 边城 (两章合一)
  京城

  钱风立在京城朱雀大街的街头,抱着自己那把黑刀,略蹙着眉,街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让他不自在。

  东面的多宝阁外面贴了一张巨大的画。

  滚滚浪花配上一船的各色西洋物件,整张画唯独一个真字,还算能取。

  配色也不坏。

  他这一等一的粗人看了,竟也心旷神怡,有一种乘风破浪的强烈**。

  画虽然挺好,就是多宝阁里人头挨着人头,吵得人脑袋疼。

  他默默把视线转移开,心里很是不平静海王方若华的生意竟然都做到京城来了。

  没想到仅仅四年过去,南安城来那个商户家的庶出媳妇,一身病弱的女子,就有了如今的成就。

  他许是年纪大了,冷硬里添了几分感性,想起旧事总有唏嘘之感。

  等了差不多一刻,多宝阁里人终于少了些,钱风这才进去,拿那把他定了两个半月的刀,又买了两串珍珠手串,准备带回去给素秋。

  他马上要去北疆一趟,这一回是麻烦差事。

  因为郭文赫那厮胡说八道,朝廷有好几个御使弹劾东临镇宁远将军白绍谎报军情,私贩禁物,虐杀俘虏,盗用粮饷,与前朝皇室勾连等等罪名,陛下遣派他前去,要他护送白将军回京自辩。

  其实是下了密旨,若事情有变,遭遇反抗,就地正法,给他先斩后奏之权。

  呵,这权力说出去能吓死人,钱风也不怕杀人,他本是陛下手中一把刀,陛下说杀谁,他连理由也不会去问。

  可这差事,难道就真是去杀人就能了结?

  白绍不是寻常朝中大员,北疆的军队,是整个大周战斗力最强的一支军队,这支军队的统帅,是他说杀就能杀?

  东临是白绍的地盘,且那位大将军向来有那么一点跋扈,从不把朝中的人放在眼里。

  他钱风也不是人家能放在眼里的人物,想让对方配合,那真是不大容易。

  其实若只是什么贩卖禁物,贪污军费一类的罪名,皇帝都不会派他走这一趟,可牵扯到前朝那群叛逆,皇帝就难免会多疑。

  钱风心里腻歪,陈朝都亡了近百年,便是真有人自称前朝王室,明王后裔,又能有多大的用处?何必太上心,到显得他们与寻常土匪不同。

  总之挺麻烦,这一去,还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买点小物件哄哄自己的女人也是应该。

  素秋就喜欢什么珍珠啊,宝石一类的玩意,都是些没用的,哪里比得上他辛辛苦苦从陛下的宝库中选的风不灭火折子和强弩?

  再不济,金子银子也比那些东西有用。

  一边腹诽,一边跨出多宝阁的大门,抬头就看到齐王正一脸和气地和孙连安一起进了春满园的门。

  春满园是京城最好的戏园子,听说里面养的小戏子个个钟灵毓秀,与教坊司的大家们比,别有一番风味。

  钱风冷淡地把视线转开,齐王和端王实在是都显得懦弱了些,远比不上先太子英明。

  先太子在时,好歹北疆那些北蛮犯边,尚能义愤填膺地说一句愿替父皇亲征,誓死御敌,如今朝廷里却只剩下给钱,给粮,给女人,只求太太平平别闹事。

  “孙连安那个傻子,可别搅合进去才好。”

  钱风顿了顿足,随即嗤笑关他何事!琇書網

  他是皇帝的心腹,真正除了万岁的话,谁的吩咐也不听的那一种。

  孙连安也是皇帝的心腹,不过和钱风不同,人家现如今是正经的户部侍郎,是要扶持明主,匡扶天下,将来想封侯拜相的那一类。

  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难免彼此看不顺眼,平常时候尽可能不见面,见面也不大打招呼,但钱风和孙连安相处过,知道那是个很有几分天真的男人,这会儿不知怎么的,竟有点担心他。

  孙连安这会儿是不知还有个敌友不明的人有点挂心他,他只头疼的要命。

  齐王可真是会给人找事。

  眼下朝局乱成这般,大周都有大厦将倾的兆头,就连端王都有些萎靡不振,齐王到越斗越勇,连他这个小人物都上赶着拉拢,而且无所不用其极。

  他是想建功立业,若齐王是个明主,投入他门下也无妨。

  但是目前的局势如此,孙家一大家子,牵一发而动全身,若他一步行差踏错,连累的就是全族,族中上下几百口子的身家性命,哪里能有半分轻视?

  他决不能轻易站队。何况,孙连安心里是真不愿意与齐王为伍!

  可得罪这位王爷也不大妥当。

  只能勉勉强强先应付应付。

  但齐王知他与那位海王有交情,希望他能帮忙牵桥搭线,最好能把海王也收拢于旗下什么的,那还是算了,明显就是一定会碰钉子的事,何必吃力不讨好?

  心思电转间,台上佳人媚眼流波,他认认真真盯着看,仿佛全部心神都落在美人身上一般。

  齐王看了孙大人一眼,轻轻一笑,低声吩咐了几句。

  台上的美人下台后就会直接被送到孙家。

  齐王把礼贤下士的姿态摆得十足。

  孙连安诚惶诚恐尽数接着。

  二人你来我往,或话里藏针,或揣着明白装糊涂,到天色将暮,孙连安脱身出来时,终于忍不住略一蹙眉,神色间露出一点倦怠。

  虽然已为官近二十年,如今丁忧三年还深得皇上信任,刚一出孝期,陛下便认命其为户部侍郎,户部尚书现在空缺,说是侍郎,但明眼人都知,这不过是一个过度而已,户部迟早会落到他手中。

  但是孙连安始终都有一点力不从心,尤其是最近,越来越累。

  他正盘点户部历年的账目,这账目着实有点问题,小问题还罢了,但是近年来朝廷划拨北疆的军资,北疆那边反应连三成都没收到。

  如今都闹得朝野尽知,难道他还能不查?

  可这查起来是何其艰难,整个户部上下都明里暗里给他捣乱。

  “哎!”

  难道在这大周朝廷里当官,想一点苟且,略微尽职尽责些,就当真那般艰难?

  齐王看着他的背影,神色却倏然阴沉,冷声道:“若是不识趣……”

  ……

  京城里的风风雨雨,永远也不会有停歇的一日。

  与之相比,边疆的风暴却更狂躁些。

  方若华是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里,坐在青县的城门楼上,看着外面安营扎寨的镇南亲王乌奇恩的王帐,看从城外递来的情报。

  乙字十三号钱风离京,携有密旨。

  丙字三十一号已过宁平。

  之后是一叠已过某某的字样。

  申字一号查实,钱风掌握有我船岛,东临白绍,与明王部买卖交通之一切细节。

  方若华把情报纸条叠起来,扔到一边埋着一颗烤红薯的炭盆里。

  许六气从后面上来,一挥袖子,在地上擦了擦,轻轻坐下,看了一眼炭盆里正焚烧的纸张,双手背后,靠在墙壁之上,叹道:“老爷子虽吃的是大周的俸禄,可他自生来就是前朝的臣子。”

  方若华侧耳细听。

  原主记忆中关于北疆白绍的内容不少,她早在数年前就对北疆感兴趣,对于白老爷子,自然也感兴趣。

  既然许六不在意秘闻外传,想告诉她,她自然是要听一听。

  “我们家这位老爷子,生在前朝大族之家,祖父的父亲殉了国,明王逃离京城时,他们一家百十口人一路护送,最后死伤无数,只剩下寥寥几个。”

  “所以白家与大周有灭门之仇,他自出生之日起,便肩负灭周兴陈的大业。”

  “老爷子饱读诗书,兵法娴熟,以武进士出身,一路到了如今的地位。算是明王安插在大周内部最重要的一枚棋子。”

  许六嗤笑,“我实在不明白,明王难道能活到如今?那他岂不是活了一百好几十岁,该早就成了老妖精一个!”

  “要真如此,直接埋土里灭掉,才是对天下苍生负责。”

  “他们那些人随便找一个什么人过来,就说是明王,就要白绍这么个连陈朝是什么东西都没见过的人去卖命,凭什么?”

  “几十年下来,老爷子一边给义军输送物资,兵员,协助帮衬,劳心劳力,自己没得一点好,沾染上的都是麻烦,不知多少次为了那帮义军疲于奔命,危在旦夕。”

  “要我说,他早该把自己洗干净上岸,要是肯卖了那些人,说不定能享受一回权势滔天的滋味。”

  方若华扬眉:“这话有点过。”

  许六也闭嘴叹气。

  明王在北方边境的势力最大,名声最好,所以北疆义军都是打着明王的旗号。

  虽说高层之间有些矛盾争斗,但是义军中人,其实大部分都是贫苦百姓,所谋求的,也不过是一条能在茫茫人世中活下去的路。

  方若华转头看了看城墙下大片连绵不尽的沃土:“大周朝把山外这大片的土地,丢了三十几年,几十万的百姓从此落于贼手,过得生不如死,还有这些边疆上三不管地带,艰难求存的升斗小民们,他们中诞生出来的义军,至少在这片土地上,有存在的必要。”

  “白老将军重信誉,守然诺,一直暗中扶持义军,那是他的仁心,没有错。”

  方若华心底深处,其实对这位白将军的为人还是颇为钦佩。

  虽然是有一点迂,但与君子交往,比与小人交往却是轻松愉快得多。

  别看白绍见天哭穷,跟个无赖似的,方若华借钱,借人,借货给他,甚至都不需要他留下什么凭证,就能信任这位老将军。

  便是他死了,也绝不会欠别人的债不还。

  这份信誉,是因为白绍几十年如一日的做人做事,所以他配得到这样的信任。

  “也不必想得太多。”

  白绍与明王的关系,何人泄露,他们船岛的生意,外人如何得知,都是以后需要查的事。

  目前,总归是想办法筹集粮草,应付京城来催命的阎王钱风,赢下与北蛮必有的大战。

  方若华一点也不觉得乱。

  许六也不担忧,懒洋洋地倚在墙头:“看似复杂,其实如今的局面简单至极。”

  方若华也点头,到难得觉得她和许六有了点默契。

  “的确简单,若得大胜,无需自辩,不辩自明。”

  要是白绍能打得北蛮大败亏输,天下皆知,那他在民间的声望必然会大涨。

  难道朝廷还能在北军大胜的情况下,为难白老将军?

  若是败了,白绍明摆着就是要与东临镇,与山共存亡,一旦战败,白绍战死,北蛮直入中原腹地,半壁江山成焦土。

  到那时候,大周朝就是把白绍挖出来鞭尸,老将军难道还会在乎?

  至于方若华,她到从没有把船岛与明王做生意的事放在心上过。

  船岛说白了,在朝廷眼中就是海盗,朝廷鞭长莫及的时候,管不了,等到能管又愿意管,就算半点借口也没有,方若华也免不了要应付一下朝廷大军。

  许六看着方若华略有些苍白,却十二分秀丽的面孔,莞尔笑道:“欢迎海王殿下莅临东临镇,城内父老,皆感念海王殿下的恩德。”

  方若华不禁一笑。

  心里到觉得,要真感念才好,隔着千山万里收买民心,可是一点都不容易。

  冷风吹过,方若华和许六齐刷刷打了个冷颤,到底不好摸鱼太久,两个人齐齐起身,猫腰下了城楼,回去又看了一回舆图,才各自安歇。

  ……

  官道之上,一地的陷坑乱石,两侧的山上堡垒无数,隐约有些阴森。

  身着甲胄,腰佩长刀,手握弓箭的禁军们,策马扬鞭,急速行驶。

  钱风坐在马车上,手里握着黑刀,慢慢修自己的指甲。

  “统领,东临镇马上就到了。”

  钱风顿了顿,猛地撩开车帘,举目遥遥望去,一座孤城绵延扭曲地坐落于北方泛着些金戈铁马味道的大地上。

  城墙高耸入云,带着一股冲天气势,与大周寻常小城的绵软全然不同。

  钱风把膝盖上的一叠密信拿起来,又翻了一遍,看过上面有名有姓,有时间有地点,详细得不能再详细的告密信,他却半分不觉愉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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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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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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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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