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受不了,只能破碎地骂出口,“刘明清你个疯子,神经病……”
一张嘴冷风如刀,割得舌头都生疼,她却恨不得骂得再大声一点,骂着骂着,冯乐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刘明清应该不是那种被骂不还口的人。
冷风呼啸,吹得她脑子也一冷,到清醒许多,气喘吁吁地一边跑,一边蹙眉,却陡然身体一麻,一颗心扑通扑通剧烈跳起来。
身后好像多出点什么东西。
冯乐眨了眨眼,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看感觉错了,毕竟跑得喘不过气,哪里还知道后面如何,但这会儿定了定神,就发觉地上的影子有些不对。
月正当空,自己的影子在脚下,影子半寸以后居然还有一个影子,显得飘飘荡荡,没头没手没脚,简直就是一件空空的衣服,时常被风卷得飞舞。
道边树木伸展枝叶,月色当空,深更半夜山道上一个人也没有。
冯乐心中发毛,努力笑了笑告诉自己,却是欲哭无泪,死活不敢回头。
她只能更紧地握住刘明清的手。
只是刘明清的手上比自己还冷,一点体温也无,跑了这么长时间,她累得气喘吁吁,对方却是体力好太多了,连点呼吸声也不见。
时间显得尤其漫长,冯乐头发也乱了,鞋子也丢了,脸颊几乎被冻得麻木,快要坚持不下去时,终于看到前面有灯光。
那是一座庙。
她登时大喜,一时顾不上刘明清,松开手猛地冲过去使劲拍门,狂呼一声:“救命!”
方若华正和秦律一人拿着一个水果玉米当宵夜,顺便说说闲话,听见外面的喧闹声,只好起身出去。
不过立了立,一时想起此时正是深夜,暂不开门,只冲秦律道:“拿一盏酥油灯来。”
冯乐敲了半天,明明听到有人过来,可门就是不开,身后奇怪的气息却是越发急迫,通体冷的要命,只觉得背上一沉,似乎有什么东西坐了上去,身体一下子矮下来半截,登时急得直哭:“鬼,鬼,救命,我不想死!”
就听里面的人戳在门口温温柔柔地道:“莫哭,莫哭,咱们说说话,你怎么过来的?前面好像有一座灵塔,你看见没有,有没有拜一拜?那座灵塔内供奉了十多位活佛的尸骨,在本地十分有名。”
冯乐哆嗦个不停,只听里面杂七杂八地说些废话,就是不开门,偏偏她连回头一下都不敢,背上又跟搁着一块巨石似的,只是蜷缩着身体哀嚎:“我拜,我拜,以后我见佛就拜,你说什么我答应什么,先让我进去成不成?”
里面却没了声响。
冯乐忍了半天,终于泄气,目光左右逡巡,一咬牙就要继续跑,只听咯吱一声,大门终于开了。
方若华左手拿玉米,右手拿酥油灯,笑盈盈而立,身上还披着一件皮质的小斗篷,从头到脚都写满了安逸与光明。
冯乐想也不想,一脚踩在门槛上,向门内一冲,却是脚下踉跄,整个人骨碌碌滚了下去,睁开眼一看,幽暗的山路还在眼前,她丢的一只鞋落在不远处的土地上。
“呜!”
她猛地捂住嘴,僵硬地回头,就见那座庙安安稳稳地立在她身后,她整个人,还站在庙门之外,方若华依旧拿着酥油灯,笑盈盈站在灯火下,普通的容颜此时却显得神秘美丽。
冯乐连心口的热乎劲都快感受不到了,一时想到各种恐怖的传说。
荒郊野外,忽然冒出来的陈旧而古老的寺庙。
寺庙里看起来熟悉,其实只是披着一张皮的恶鬼。
再看方若华的形容举止,真是无一处不可怕。
方若华:“……”
那七情上脸的模样,真不知道想什么!
咳嗽了声,方若华笑着安抚她:“抱歉,不是我不让客人进门,实在是庙有真佛在,佛光普照,虽则众生平等,但你毕竟是已入了酆都的户籍,不可能让你就这么进庙门。”
冯乐一脸迷惘,完全听不懂,却不由自主,本能地道:“谢谢小姐姐体恤,我也不想去西方极乐净土。”
话音一落,她又是吓了一跳:“谁在说话?”
方若华先不解释,取下腰间一串小玉瓶中的一个,递给冯乐让她握着,道:“请暂时入内避一避。”
冯乐此时才发现,原来极品羊脂白玉的玉瓶,她一口气在腰上拴着十几个。
来不及多想,只觉得身上一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上脱离,手上的玉瓶却陡然重了一点似的。
一套灰扑扑的衣服落在地上,方若华让秦律收起来,这才道:“外面冷,进来吧。”
“我不!”
冯乐刚才那么想进去,此时却死活不肯进了。
方若华登时哭笑不得。
这时,庙里的僧众听见响动,好些人点了灯火出门张望。一时间冷冷清清的古庙热闹起来。
不光是沙弥,比丘,还有一对双胞胎小道士探头探脑。
冯乐:“……”琇書網
方若华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笑道:“这庙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香火鼎盛,不是什么鬼庙,放心吧。”
冯乐稀里糊涂地就被拉了进去,方若华回头看了看两个道袍的小道士。
其中一个笑道:“在庙里画符不合适,正好寺里也快做早课了,让她去听听诵经也一样凝神定志。”
听诵经好,她现在就想听和尚诵经。
冯乐心中翻江倒海,也不知自己这一个晚上究竟经历的是什么。
一迟疑,冯乐忽然警觉:“刘明清呢?”
刚才一到庙前,她光顾着害怕,竟然没注意到刘明清不见了。
冯乐心下越发恐惧,抓住方若华的胳膊急声道:“今天是刘明清把我拉出来的,他不见了!”
方若华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臂,柔声道:“别急,慢慢说,我敢保证,今天晚上拉你出来的不是刘明清,刘明清也不在这儿。”
冯乐愕然,怎么可能!
如果今天晚上她遇见的不是刘明清,那又能是谁?为什么要拉着自己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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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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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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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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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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