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
“诶?”
“你这臭小子!”拿起拐杖砸了一下方思逸。
方思逸也没躲,反正并不疼。
“滚去找块冷毛巾敷一敷,要不怎么去见未来媳妇?”方老爷子骂了一声。
“是!爷爷。”方思逸笑嘻嘻的笑了出来,可是却不小心扯到已经肿了起来的脸蛋,又疼的龇牙咧嘴的。
看着方思逸那一幅皮样,方爷爷笑骂道:“就这还长大了,你呀——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嘻嘻……”捂着脸,方思逸一溜烟的跑了。
“臭小子!”笑骂了一句之后,方爷爷从躺椅上起身,喘了几口气之后,也回了房间。
既然是正式的见面,那怎么也要换套衣服。
中国人嘛,私下是私下,但是到了正式场合,却又是另外一幅模样。
礼。
也是中华文明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当然,现在的社会,一些古礼已经不在被人遵守,但是在某些时候,却又会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
这,就是中华文化最有意思,也是最为之让人心服的一环。
装扮一新的爷爷,也穿上了多年未穿的一件中山装。
这是奶奶生前为爷爷亲手缝制的一件中山装。www.xiumb.com
爷爷一生之中,只穿过三次。
一次与奶奶结婚。
二次父亲结婚。
三次,就是如今。
虽说按说应该是等到方思逸结婚的时候才穿,可是……
叹了口气,爷爷的脸上,似乎闪过一抹落寞,不过很快,这一抹落寞就消失无踪。
拄着拐杖,爷爷来到方思逸的房间门口,笑骂道:“你这臭小子!还不赶紧出来?”
“来了!”方思逸回了一句,随后用一块毛巾捂着脸,探了一下头,在看到方爷爷如此郑重的一身之后,有些尴尬地走了出来,口中还在轻轻嘀咕着:“爷爷,你怎么把这一身换上了?”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升起一抹烦躁。
“你这臭小子,去未来泰山家,不穿的体面点?滚回去换套干净的!”抬起拐杖欲抽,吓的方思逸连忙钻回去。
“等等!”方爷爷再次叫住方思逸。
“诶?爷爷有事?”
“去把你爹那套换上!”方爷爷说的是方家唯一的一套西装。
那是作为裁缝的奶奶为父亲量身打造的西装,可惜,原本是用来等到方父结婚时候穿的,可是在做完之后不久,奶奶就去世了,因为睹物思人,所以这一套西装,父亲从未穿过。
“哦。”微微一愣,方思逸却是不敢违逆爷爷的命令,连忙转身去了父母房间。
因为父母纷纷去世之后,这间房间就已经没人住了,不过平时方爷爷经常收拾,倒是不会有什么灰尘。
因为之前忙着弄食材,身上难免有些灰尘,虽然不大,但是明显有些失礼。
过了几分钟,方思逸再次出现在了方爷爷面前。
双排扣的设计,难免有些老气,不过这种老式的西装,现在穿却一点不过时。
当然,这放在时尚界,叫做复古。
“嗯,不错。”点了点头,方爷爷这才满意,不过看着方思逸拿着毛巾捂着脸的囧样,没好气地白了一眼,转身朝着门外走去:“跟上!关门!”
“是!爷爷。”方思逸缩了缩脖子,连忙恭敬地提起茅台,锁好门,然后跟着方老爷子走了出去。
说是邻居,不过方家因为在镇子的外侧,所以这占地不小,两人足足走了半分钟,才算是来到老赵家的房门前。
“敲门!”方老爷子再次使唤着。
方思逸当然没有任何怨言的敲门。
“来了!谁啊?”院子里,传出包子俏生生的声音。
“赵家丫头,是我,你方爷爷。”老爷子和煦地笑着回道。
“吱——”一阵小碎步之后,随着房门的打开,包子出现在门口。
“啊!方爷爷!”目光扫过一旁打扮的“人模狗样”的方思逸,包子的眼睛里隐隐闪过一抹惊艳。
不得不说,方思逸还是一名十足的帅哥的。
虽然平时也不错,但是那句话说的,人靠衣裳马靠鞍,今天这件西装一上身,反倒是有些奇妙的反应。
方思逸虽然看似喜欢玩闹,不过因为这些年充当文抄公的缘故,身上难免沾染了一些书卷气。
这种老式的双排扣手工西装,别的同龄人穿上去,会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要么老气横秋,要么小孩穿大衣的荒唐感,但是穿在方思逸身上,却有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
如渊如林,却又如同一股清风吹过,总之,用一个字就足以抵过万般形容词。
那就是——帅!
这种帅,不是那种中年人的成熟帅气,而是一种文人墨客身上,自带的书卷气,与方思逸自身气质相结合之后,产生的一种奇妙的变化。
虽然今年才十六岁,放在现在,应该还是未成年人,但是这些年,在梦境中经历过太多太多,而任何一个人的气质,是会随着阅历的增加而逐渐改变的。
虽然平时还有着16岁男孩子的顽皮,但是很多时候,方思逸都会给人一种牢靠的感觉。
这也是为什么虽然是娃娃亲,但是包子童鞋却一直没有明确拒绝的原因。
就像美女就会收到所有人的追捧,而帅哥,尤其是一个拥有着远超同龄人气质的帅哥,自然也是吸引人的。
只是方思逸平时出于藏拙的本能,经常会穿的稍稍邋遢一些,虽然不至于埋汰,但是造型嘛,也不见得多好。
但是如今被老爷子一训,生怕他再生气的方思逸,干脆就咬了咬牙,将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
也就难怪包子童鞋的目光会变化了。
虽然包子童鞋眼中发亮,不过毕竟方爷爷在一边,很快,包子就红着脸让开。
虽然奇怪今天的包子童鞋怎么这么安静,方思逸却还是道了声谢,准备进去。
“你今天……很帅。”红着脸颊,包子羞答答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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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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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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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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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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