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下他俨然无地之王,他的弗里西亚人被皇帝的士瓦本剑士一一杀毙在冷冰冰的高墙,呜咽的冷风令他回忆起条顿人的号角。
“我的祖先曾在暴风雪中与诺斯人死斗,只为留下个勇名。”埃格伯特边伯叹息着,“我曾追随一位伟大帝王(鲁道夫·冯·莱因费尔登)征战,亲自爬上雄伟的布罗肯山巅,遍数南方军团的营帐,我的长矛粉碎过无数盾牌和铁甲……现在我却在这里,替一个邪恶的僭君看守边疆。”
“大人,北方的血已经流干了,韦廷家的小子如今早已破胆,萨普林堡听说被一群意大利骑士屠空了,我们既然被放回来,现在只能按照伪帝的意思做。等到伪帝的某个儿子进入萨克森,这片土地恐怕也会望风归降。”边伯的城堡总管亨利悲哀地答道。
“韦尔夫有什么动静?”
“巴伐利亚公爵眼下顾不上我们的,士瓦本人和伪帝恐怕已经在向他的领地下手了。”
埃格伯特没有感到任何同情,他只感到寂寞,就像他曾在眼前已化为废墟的城堡上苏醒时感受到的一般。
他们全都死了,只剩下我。
伦巴第的战火间歇给人一种错觉,仿佛这片阳光笼罩的土地已经恢复了真正的和平,只有空无一人的果园生机盎然地揭示着这片土地上的真相。
安格斯从一座城堡中醒来,身上没有任何衣物遮蔽,他那和年龄颇为不符的强健上体暴露在阳光中,惹来一声慵懒的赞叹。
“我以为你终于死在床上了。”
“我很可能会。”安格斯咬了一口干果,“我感觉自己唤醒了一座沉睡的火山。”
床上抛过来一件袍子。
“你那个小情人呢?”
“她不是我的情人。”安格斯第二十遍强调着。
“你们在一起很可爱,那是个迷人的小妖精。”
“我得去军营了。”Χiυmъ.cοΜ
“看来我该给你加点军饷。”
安格斯耸耸肩:“我相信吉利克一定会很高兴的。”
“而我还得忍受你那位教士朋友的道德劝诫。”女边伯哀叹一声,“如果我怀孕的话,他一定会搬出律法,用石头砸死我的。”
“我走了。”安格斯从武器架上取下皮革剑带和锁子甲,衣衫蓬乱地离开了女主人的房间。
安格斯很喜欢在军营,即便在达戈贝特某次“不小心”泄露给自己,那些士兵的旧主“风雅大师”雷诺就是女边伯的上一个情人后,他依然喜欢和士兵们在一起。
罗伯特·马利特给他的那本手册也成为他训练间歇的读物,虽然他本能上更信任养父的教导,但书里那些冷冰冰的文字几乎有一种控制人心的力量,仿佛穿越了时空的神谕,专横地令人服从并相信。
玛蒂尔达也从不回避在他面前谈论雷诺——那个“老私生子”,而安格斯是她的“小私生子”。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拒绝我的钱,雷诺一个上午花出去的就比得上你一年的军饷。”有一天,她这样对他说。
安格斯记得自己随后报复性地像一把小刀一样扎进了她的身体,让她再也不敢随意开玩笑。
我是父亲的儿子,莫莱的继承人,我只卖我的剑——我不是出卖身体的私生子。
然而诺曼人的话适时地涌上脑际:你不止有一把剑。
然后他又想起女边伯丝绸一样光滑的大腿,于是下身立刻坚硬如铁,走近军营时,安格斯才将杂念驱逐干净。
作为一个佣兵指挥官,他最初接手的与其说是军队,不如说是一支仪仗,由于某个涂脂抹粉的“风雅大师”的个人爱好,这些家伙既缺乏打仗的经验,又缺少良好的声誉,他们都是些追随主君出入宫廷的漂亮兵人,全身上下干净得如同棋子一样。
但是安格斯不肯屈从他们毫无道理的遁词,更不打算当一个漠不关心的傀儡,最初是为了保命,他用长剑强逼着这些人进入敌营偷袭,好在那时候托斯卡纳叛军经历半天厮杀,加上骤然遇袭,猝不及防,他靠着个人武艺毫无困难地解决了残敌的抵抗。
等到正式成为这支军队的首领,安格斯就开始纠正任何营中的错误,他首先将雷纳喜欢的那种华而不实的轻薄盾牌全部扔掉,让士兵们使用北方人的筝形盾,然后让他们练习列成密集阵型作战的本领。在让大家都全身披上铁甲训练,树立起百万一心、无坚不摧的信仰后,安格斯已经将部下们的习性完全转变过来,他们不再将钱财浪费在漂亮的衣服和餐具上面,而是更加乐意投资到银光闪闪的胸甲和马具,只有精致的女人依然是士兵们无法摆脱的弱点——安格斯自己也并无立场指责这些男人。
好在一个盔明甲亮的武士似乎比一个穿金戴银、涂脂抹粉的混混更能赢得女人的芳心,士兵们沾沾自喜之下,也就忘记了平日训练的苦楚,纷纷追求起扮演意志坚强、勇猛剽悍的硬汉形象来。
安格斯经过一名向自己举矛行礼的卫士,随手按住自己的剑柄。
下一次,我会保护好她的,高地武士应该守卫自己的女人,哪怕来犯者是罗马皇帝本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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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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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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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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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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