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邪世帝尊>第1510章 珑儿的新衣
  看着皓腕上那条神秘璀璨,将两人联系得更加紧密的星空手链,墨千珑感到心头掠过淡淡暖意的同时,也是打算,是时候跟孤城哥说清楚礼物的事了。

  孤城哥那么高傲,也不知能否接受自己曾用他的名义,送礼物给他的家人。不过,就算他不愿配合自己,将这个善意的谎言延续下去,她也希望,将来等他和家人面对面的时候,至少不要就这份礼物,说出太伤人的话。

  “孤城哥……”墨千珑轻启樱唇,方要开口,荆云羡忽然大咧咧的冲过来,拉着尘十羽和墨孤城在她面前站成了一排。

  “千珑,我问你,你看我们三个人谁的衣服最好看?”

  毕竟,现在这三个男生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墨千珑帮忙挑选的。荆云羡好胜心起,便要来争这一个优先。

  “是不是我的最好看?穿起来让你有了见到初恋情人的感觉?”荆云羡根本不给另外两人说话的机会,将自己的衣服全方位展示过一遍,似是想到什么,才懊恼的拍了拍头。

  “啊……说错了,你都没谈过恋爱,哪里来的初恋情人……”

  “那就现在处一个呗!”荆云羡想一出是一出,又制造了新的战场,“我们仨选一个?选完马上买戒指订婚?”Χiυmъ.cοΜ

  说完,他还特意往前迈了一大步:“选我!”

  听他这么说了,墨孤城不但没吃醋,反而还有种如释重负之感。

  这就证明,珑儿一直没谈过恋爱,处于单身状态,更没有订婚。不过……像珑儿这么优秀的女孩子,竟然一直都没谈过恋爱?果然是越出色的人,眼光就越高么?

  现在再想想,也确实没有人会拿储物戒指来订婚。储物戒指在灵界大陆也有,做成戒指的样子,只是为了携带方便。但造型再好看,也毕竟是储物用的,就相当于衣服口袋或书包之类的,谁见过拿书包或者口袋来当订婚信物的?

  尘十羽一掌推开荆云羡:“你都有女友了,还凑什么热闹?”

  荆云羡表示不管:“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让我当千珑的一日男友怎么了?”

  看两兄弟又要上演日常斗嘴,争议的主角还是自己,墨千珑无奈的摇了摇头:“干脆你们打一架吧,谁赢我就选谁……”

  她只是随口一说,却不料荆云羡当真跃跃欲试,举起两个拳头,就准备从背后偷袭尘十羽和墨孤城……墨千珑忙阻止道:“我开玩笑的,你们别当真。”

  毕竟孤城哥实力还没恢复,十羽和云羡又是刚完成任务回来,任务多是需要战斗的,估计他们也都不是全盛状态,打起来也不公平。

  尘十羽和墨千珑多有默契,听她这么说了,瞬间意识到什么,连忙转过头,荆云羡被他盯个正着,只能尴尬地将两只拳头展开,变成双掌揽住墨孤城,假装自己刚才只是想对他说悄悄话……不过机智的尘十羽早已看穿。

  姿势都摆出来了,如果什么都不干也很奇怪……墨孤城现在就已经是一道冰冷的眼刀扫过来了,荆云羡清清嗓子,豁出去了,赶在他把自己推开之前,先附在他耳边说起了“秘密”。

  “墨弟,我跟你说个事啊。你还不知道吧,千珑曾经当众宣称过自己的择偶标准,她说‘我之中意,盖世无敌’。”

  墨孤城眉头略微一皱,荆云羡观察着他的表情,又趁热打铁的说了下去:

  “虽然这只是当初拒绝人的借口,但保不齐千珑真的想找个比自己强很多的男人啊……你看,女孩子嘛,谁不需要安全感,不渴望被保护呢?千珑又那么强,能配得上她的,怎么也得是个盖世英雄吧?所以……你放弃吧,她会选我的!”

  一开始,墨孤城尚自在皱眉沉思,但听荆云羡说到最后一句,在他眉间却是掠过一抹嘲讽的冷意,不屑的将他甩开,重新走回了墨千珑身边。

  谁是盖世英雄或许还有待商榷,但至少,绝对不会是荆云羡。

  虽然自己好像被鄙视了……荆云羡揉揉鼻子,望着他的背影,脸上却是浮现出一种“在我计划之中”的得意。

  其实他也是支持双鱼的,毕竟十羽是自己那么多年的弟弟。平时斗嘴归斗嘴,到了关键时刻,他能不向着自己家人么?况且他对千珑也很满意,与其便宜了外人,他当然还是希望她能做自己弟媳妇。所以刚才说那几句话,也是有意想让墨孤城知难而退的。

  知道你在你们那边是年轻一辈第一人,但你可不是诸天万界,年轻一辈第一人吧?我们七界的科技又这么发达,每天来来往往的人这么多,千珑可以认识来自各大位面的年轻俊彦,你放在里面没有竞争力的啦!放弃吧,放弃吧。

  见墨孤城没理会自己,荆云羡觉得,他应该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所以才这么没精打采的。

  自家弟弟的强劲情敌,就被自己三言两语的给剔除了。果然要成大事,还是得靠自己出马啊!看看前方还处在状况之外的尘十羽,荆云羡内心默默感慨:“阿羽啊,哥就帮你到这里了!”

  场景一转——

  自从荆云羡莫名其妙的提出了个“一日男友计划”,虽然在墨千珑的制止下,化解了他们的武力冲突,但之后这三个“男友候选者”,就开始在其它方面卖力的竞争起来。

  比如说,帮墨千珑选新衣服,发挥“男友力”争取表现。

  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坏事,但针锋相对的三人,此刻却是将“三个和尚没水喝”,展现了个淋漓尽致。

  愉快的挑选氛围还没能维持多久,由于三人眼光不合,各自看中了一件衣服,为了究竟要给珑儿买哪一件,你一言我一语的,很快就争执起来。

  尘十羽拉着一件仙气飘逸的丁香色衣裙,阳光一笑:“珑儿,这条裙子挺好看的,也很适合你穿。”

  墨孤城拉着一件复古时尚的丹青色长裙,冷冷的:“这条。”

  荆云羡拉着一件可爱软萌的桃花色短裙,强势不容拒绝的:“从来没看过千珑你穿这种风格的裙子,试一试?”

  这三位少爷的个性和眼光都不一样,相似的却是他们都有一股骨子里的倔劲,谁都不愿妥协,店员都在旁边看得瑟瑟发抖。

  要在往常,她早就应该上去帮着推销自家衣服了,但现在……她觉得自己无论帮哪个人,另外两个都会当场拆了自己的店……

  “别闹了,三条裙子都买还不行吗?”最后还是墨千珑解围,她可真是服了他们。

  三个人面面相觑,这才意识到……对啊!为什么非得选出一条?三个人一人给珑儿买一条裙子不就行了吗?

  唉,还真是平时争强好胜惯了啊……连这种没必要分出胜负的事,都下意识的非得分出胜负不可……

  看他们乐呵呵的各自去付账了,墨千珑无奈的摇了摇头。她这是带了三个少爷么?她根本就是带了三个小孩子啊!

  ……

  出了服装店,其他人还没想好接下来去哪,荆云羡却早有想法。

  “我们去滑雪场玩吧!”他兴致勃勃的提议着。

  尘十羽吐槽:“你真的是越来越像女孩子了,哪里像一个当哥哥的……”

  荆云羡拉过墨千珑:“我这也是帮千珑说的嘛,她一个女孩子不好意思说的话,我来说。你这做弟弟的人,怎么就不懂哥哥的苦心?”

  有一个不靠谱弟弟墨凉城的哥哥墨孤城内心:“不,其实是你自己想去玩。”

  有一个不靠谱哥哥荆云羡的弟弟尘十羽内心:“不,其实是你自己想去玩。”

  同样有个不靠谱哥哥的墨千珑内心:“我是个很好的‘借口’?”

  实在是,荆云羡已经不止一次拿她当“挡箭牌”了……

  只要是荆云羡想去的地方,你基本就拦不住他。所以墨孤城等三人,还是不再多说,老老实实的跟着他去了附近的一家大型滑雪场。

  这次,是先前在墨孤城那里坑了一笔的尘十羽请客,在门口工作人员那里买了四人的门票。

  进去之后,墨孤城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里一点都不冷。

  他还以为,是因为自己恢复了实力,在以灵力御寒。对他们这些高手来说,以灵力调节体温,完全就是自主进行的,甚至并不需要他们刻意催动。所以在灵界大陆,他也很少有冬夏的概念,一年四季都可以穿得很潇洒。

  但当他稍加感知,就知道灵力尚未完全恢复,又看到滑雪场里的其他人也都穿着短袖,这倒让他莫名了,难道七界一群普通的游客都这么强?

  荆云羡似乎看出他的疑惑,揽过他的肩,指指天上。墨孤城顺着他的示意望去,才看到空中有一个自动盘旋的机器,外表既像个小飞碟,又像个倒扣下来的鼓风机,从中正纷纷扬扬的飘下漫天白雪。

  据荆云羡的介绍,这种机器名叫“临雪器”,指的是“不会令人感到寒冷的白雪,从天降临于大地”的意思。

  这临雪器名副其实,能够长时间飞在空中,进行人工降雪。多亏了它,让这里的“雪”高级得多,有雪的一切感觉,却唯独不会让人觉得寒冷。

  目前,临雪器在七界的各大滑雪场都已经普及了,所以在七界滑雪场里完全可以穿短袖,用不着像灵界大陆的滑雪场一样,还要裹着长衣长裤羽绒服,像个粽子似的去玩雪。

  “怎么样,很厉害吧?这可是我的偶像,械圣空临川的作品!”荆云羡兴冲冲的拍拍胸脯。看他得意的模样,简直就像是在吹嘘他自己的作品。

  “械圣?”墨孤城没捧他的场,倒是关注起了这个初次听到的名号。

  他只知道那位跟大人不太对盘的“械王”,但这械圣又是?

  听他主动发问,荆云羡话就更多了。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通,墨孤城忽略他话中的溢美之词,也算勉强理清了状况。

  原来七界很多先进的机械发明,都是由两大厉害的机械天才制造的。主为“械王”东方正凛,辅为“械圣”空临川。两个人通力合作,也各有成就。正因为有他们在,才创造出了七界这副科技繁荣的景象。只不过东方正凛是七界本位面的,空临川却是异位面的。

  临雪器的名称,第一个字用的就是空临川的“临”字,倒也中规中矩。他不像东方正凛,还拿江烬空的名字起个空拍机……

  别看空临川比东方正凛年轻,但从实力上来说,还是空临川更胜了一筹。

  他们两人谁强谁弱,老实说墨孤城并不关心。他只是有些不爽,自己的位面又落后了。为什么灵界大陆就没有什么厉害的机械专家?

  ——灵界大陆的众多修灵者们:“这也不怪我们,谁让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就是实力为尊,所以有点能耐的修灵者都一心扑在修炼上了。要是让你去研究机械,你去吗?”

  墨千珑看他又臭脸了,适时的过去安抚他,“好玩的孤城哥可以在这里好好玩了!”虽然,总感觉这话有哪里不对?

  介绍过临雪器,正当四人在滑雪场里初步转转,选择合适的游玩项目时,迎面遇到了一位卖花姑娘。

  说异位面水土养人似乎也真没错……就连这位卖花姑娘,同样是位难得一见的纯天然美女。

  清风拂过,扬起少女那条及腰的、由一根堇色丝带编入黛紫色长发内织成的鱼尾辫。碎碎的刘海微掩着其远黛般的纤眉,眉下是一对温柔似水的堇色眸子。

  她的容颜不算倾国倾城,却清丽无双,肌肤洁白如玉,身姿玲珑,着紫罗兰色碎花裙,具有一种飘然若仙之秀,好似山间走出来的仙子。

  在她身旁,还跟着一位少年。面庞既冰冷而又不失凌厉,不算特别俊朗。蓝黑色半长发垂至肩膀,几缕发丝于右耳后编了一条短辫子,额前的发微长,掩住其宛若血色漩涡似的红色双瞳。

  身材高挑的他,穿着藏青色风衣,很有几分生人勿近的恐怖气势。

  卖花姑娘给人的感觉温婉随和,但这少年……他的存在真的不会把客人吓走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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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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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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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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