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来一个后世做过军官、开过公司的穿越者,王瑞的思想观念已经非常的沉稳。他可不会打马走在队首去装逼!
虽说装逼未必会被雷劈,但被刺杀暗算却是有可能的。
“伯爷呢?”、“我好象看到伯爷了!”介川的老百姓拼命地瞪大着眼睛,仔细地扫视着这些英武的骑士,想要从中找出他们最敬爱的忠贞伯王瑞。
可是,这些骑士都穿着相同的衣甲,戴着相同的头盔,看起来似乎就是一样的。根本就认不出谁是谁。
看到大军越走越远,这些淳朴的介川百姓终于明白,登州军和忠贞伯是真的离开了!
“呜呜呜……”一个泪腺浅的女人首先哭了起来。
她叫孙美珍,老公死了有三年了,一直带着两个十四、十七岁的儿子为生。
她家以前租种的是李清哲家的田地。每年交完租子后,常常就所剩无几了。一年中,能吃个半饱的时候,也就是刚收了粮食的两三个月。
加之两个儿子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没办法!孙美珍只得带着两个儿子一年到头辛勤地劳作,天天得去山里采些野菜、寻点野物充饥。
孙美珍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一个头,她只想着能让两个儿子活下来。她早已经忘记了吃饱饭是什么样的一个感觉。
但是,自从十多天前登州军到来后,她的生活就彻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听说有大明的军队前来时,她开初还有些害怕。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在害怕些什么。作为一个家徒四壁的女人,她实在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不过,出乎她意料的事很快出现了,这支远来的大明军队居然在城里施起了粥。只要去学说一下汉话,就可以饱饱地吃上一碗浓粥。
这可不是一般的浓粥,和普通人家煮的干稀饭也差不多了,筷子插上去后都可以不倒。这么多年了,孙美珍第一次有了吃饭饭的感觉。
于是,这些天只要一有时间,她就和两个儿子一边干活,一边学着说登州军教给大家的汉话。
一种能让大家吃饱饭的语言,实在是让她觉得无比的美妙。有好几次,都因为她的汉话讲得最好,打粥的士兵都忍不住给她多打了一些。
就在她和两个儿子天天幸福地去领粥吃时,又一个好运从天而降,这次登州军竟然要给她这样的贫穷人家分田地分东西了。
她和两个儿子一共分得了二十亩。虽说不是什么好田地,但是从此以后总算有了自己的土地。
走在自己的土地里时,她东摸摸田里的泥土,西拔拔地里的野草,流着幸福的热泪对两个儿子说道:“儿呀,咱们终于有自己的田地了!”
“是呀!”、“是呀,娘亲!”两个儿子也是满脸幸福和兴奋之色,在田地里走来走去。
“原来,这什么大明登州军收拾那些地主老财,是为了咱们这些贫苦百姓啊!这个忠贞伯真是咱们贫苦百姓的救命恩人呀!”孙美珍的大儿子李根大说道。
“是呀,是呀!哥,这登州军可威风了!人家那军服、那队列,真是太漂亮太俊了。”二儿子李根二也附和道。
“娘,你说咱去参加这登州军咋样?咱去当兵保卫自家的田地!”李根大突然说道。
“当兵?”孙美珍有点突然。这个时代有句俗话,叫做“好男不当兵,当兵的全烂丁”,就是当兵不是个啥好事。
“娘,我去当了兵,可以为家里省下一份口粮呢。再说了,这登州军可不是想去就能去得成的吧?想去的人多着呢。”李根大劝着孙美珍。
“哦!”孙美珍不置可否,不过却也带上了这份心思。如果让她的儿子去其他军队当兵,她肯定是不愿意。
不过,要是能参加这登州军嘛,也还是可以考虑的。
于是,登州军征兵时,李根大立即就去报名应征了。经过一系的考核问话后,没想到居然幸运地被选中了。
孙美珍在登州军的队列中搜寻着,想要找到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些穿着相同军服的士兵就象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根本无法认出人。
好吧,儿子找不到就找不到,孙美珍对李根大是放心的。毕竟这些新兵应征报名后,是穿着军服回过家的,李根大还拿回了二两安家银子呢。
想到这里后,孙美珍又想再看一眼自己心中的神--忠贞伯王大人。可是,这位伯爷仿佛就象消失了一样,根本就找不出他的身影。琇書蛧
找着、望着,不断地期待着、失望着,孙美珍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第一个大声地哭了起来。
在她的带动后,其他一些妇人女子也跟着哭了起来,场面十分难舍难分。
“哥!这些女人哭着好伤心。”王瑞身旁的秦小靖眼汪汪地说道。
“哎!相见时难别时难呀!大弟!传令亲卫营,唱一首林思德写的《上战场》吧!”王瑞感叹道。
“娘子送郎上战场,眼泪汪汪情意长。嗨,情意长哟!
一送送到五里墩,送了一程又一程。嘿,又一程呢!
叫声娘子莫心伤,郎随将军去拓疆。嗨,去拓疆哟!
娘子回去孝爹娘,待我立功归故乡。嘿,归故乡呢!”
很快,登州军士兵们浑厚粗旷的歌声又一次响起,唱的正是这首每次离开浮山湾去征战时必唱的歌曲。
介川百姓都听不太懂这首歌曲的意思,但歌曲中的依恋、进取、安慰的情感,却是真实地慰藉着每一个人的心灵。
“三娃儿!早点回来!”、“大牛哥,我等着你!”介川百姓现在再看登州军时,已经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子弟兵。
他们大呼小叫着,跟着大军一起前行,不知不觉之间,已然走出了十里开外。说是十里相送,也不为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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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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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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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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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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