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卡座里,杨轶是施展不开来,所以他拎着吉他起身,其他人也跟在他后面,来到咖啡店中间,杨轶坐在了钢琴前的小凳子上。
因为千里川树经常来店里表演,所以这儿还装备了两个麦克风,正好,方糖可以过来帮杨轶调整一下,将一个麦克风对准了吉他,一个麦克风指向杨轶的嘴。
“这是要表演了吗?”咖啡店里还有几个学生客人,两对情侣和三个单身汪,他们看见这一幕,好奇地都望了过来。
这个街角的咖啡店时常会有表演,没想到自己也能撞上一次,当然,不是谁都能认得出一向低调的杨轶。
倒是一个古典音乐学院的女生,奇怪地望着被胡咏祥搀扶着的胡颂南,她小声地跟男友嘀咕:“那个老爷爷很眼熟啊!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当然见过,学院大楼里,还挂着他的照片和他以前在各国巡演的事迹!只是照片上的胡老爷子看起来还没有这么老……
“爸,您坐下来吧?”胡咏祥关心地说道。
“不用,我站着听一听,小杨每次都能给我惊喜啊!”胡颂南乐呵呵地说道。
杨轶调整一下,便开始了自己的“演奏”,没有什么废话,他又粗又长的手指在吉他上轻抹慢挑,一串充满异域风情的前奏如山间的溪流一般,蜿蜿蜒蜒地流淌出来。
前奏的过渡,只是明快的节奏稍微放缓,杨轶便开口唱起来。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注1)
包括旁边期盼着的墨菲,大家都愣了一下。
这歌?
粤语歌?
当然,杨轶会写会唱粤语歌,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只是以前都是他写给陈奕捷,平时基本上没有唱过,现在听他忽然唱起粤语歌……还唱得字正腔圆,没有一点口音破绽,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
墨菲倒还好,她知道杨轶的本事,她更感兴趣的是杨轶的唱法。
跟他平时唱流行歌时候的流畅不一样,似乎此刻杨轶的歌声中多了一些沧桑感,也刻意用明显的停顿,来烘托这种岁月的残酷……
但这只是因为墨菲比较熟悉杨轶,才能听得出这种刻意,咖啡店里其他的客人都不由地沉迷在了杨轶浓烈的成熟男人的嗓音里,仿佛浑然天成,杨轶原本就应该是这样的唱腔一样!
歌声很落寞,然而歌词更伤感……
从听到杨轶第一句的时候,胡颂南便愣住了。
从前的、现在的,过去之后就再也回不来。这样的歌词,说的是自己吗?从前是已经逝去的老妻,现在的,是暮暮老去的自己吧?
“红红落叶长埋尘土里……”
这样的歌词,仿佛一阵狂风,吹开了老爷子深埋的记忆,他凹陷的眼眶,浑浊的眼眸里,开始盈漫出泪花。
胡咏祥也是听得满心感慨,当然,他身居高位,比较有定力,也知道这样一首伤感的歌,对人情绪的影响有多大。
他再度劝道:“爸,我们坐下来听吧?”
“别吵!”就好像很多年前,胡咏祥还小的时候,他打扰了胡颂南研究音乐一样,老爷子很不耐烦地呵斥道。
在音乐面前,老爷子好像变了一个人,挑剔、严厉……
墨菲注意到了,她环视了一圈,拍拍曦曦的肩膀,小声说道:“曦曦,你去那里,搬一张凳子给爷爷坐。”
是那种高脚的红色塑料凳子,原本没有的,只是有时候千里川树他们要用来表演,所以就弄了两张,大部分时候都会收起来,很碍眼……
这种凳子轻飘飘的,曦曦拿起来没问题。
小姑娘正好也没能听懂爸爸在唱什么,她很听话地小跑过去,搬来凳子,不过不是一张,而是叠起来的两张凳子。
重虽然不重,可是这凳子毕竟很高,瞧曦曦高高地抬着手,举着它们,小脸蛋上流露出了一丝吃力的表情。
“老爷爷,你坐一下吧!”曦曦走到了胡颂南身边,声音清亮地说道。
胡颂南还有些恼火,谁又来打扰自己?
但看到抬着小脑袋,大眼睛充满着期盼,在等着自己表扬的小姑娘,老爷子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好好,乖孩子!谢谢你!”老爷子笑眯眯地坐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屁股下面的凳子其实是两张叠在一起。胡咏祥只能无奈地站在一边。
“不用谢!嘻嘻!”曦曦心满意足地跑回了妈妈的身边。
这时候,杨轶还在继续唱着:“情人别后永远再不来,无言独坐放眼尘世外……”
歌词写得不仅仅是伤心,其实还有一种似乎洒脱、却实际上没法放下的沉重态度,就好像伴奏的吉他声一样,轻快得犹如舞曲一般的节奏,轻拢慢捻抹复挑的指法带着浓烈的异域风情,可是同样的,这种旋律依然深藏着幽幽的感伤,令人心口好像压抑着,难以释怀。
“鲜花虽会凋谢,但会再开,一生所爱隐约,在白云外……”
听到这一句,年轻的人们可能还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胡颂南内心中的悲切却如同春天的田地,被犁翻了出来。
这句歌词的美妙,跟那句经典的诗——“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是啊!花谢了,还会再开,一生所爱的人“离开了”,却再也不会回来……
杨轶还是用他模仿原唱的腔调,唱着高潮部分。
“苦海,翻,不起爱恨……”尤其是一个翻字,唱出了人生的百味。
“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份……”
一首歌幽幽地唱完,胡颂南已经是热泪盈眶,胡咏祥看着老父亲这激动的模样,都有些担心这激烈的情绪,会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墨菲也是听懂了这首歌,对音乐有着狂烈的热爱的她,此刻也是深深地扎进了这首歌所表达的情感里,虽然她知道杨轶唱的是胡老爷子和老奶奶的故事,但还是禁不住被感动,心情沉重,眼泪都滑落了下来。
每个人听这首歌的感觉都不一样,像咖啡店里其他客人那样,大部分人都是听得迷迷糊糊,不能理解歌词的意思。
“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那个古典音乐学院女生的男友就问女友,“我觉得听起来好怪?”
“我也听不懂粤语歌,不过那人唱得是真的很好,很复古、很独特的唱法,而且旋律也很好听。”女生关注点放在了这里。
不说他们,杨轶唱完之后,也没有动作,他在等。
胡颂南被这首歌勾起了许多回忆和情绪,半响了,才慢慢悠悠地回过了神。老爷子毕竟是历经风霜的人了,尽管内心还有些伤感,可是他没有再沉迷在其中,而是慢慢地将自己拉了回来。
只见老爷子擦掉眼泪,微笑着说道:“让你们见笑了。小杨你这首歌,唱得我又想起了她!唉,这人老了,听歌都容易触歌生情!”
杨轶扫了扫吉他弦,问道:“胡爷爷,要不,我再给您唱一下《好久不见》?”
“不用,刚才那首歌就已经足够!说好的,一天只用想她一次,留着以后去找她的时候想的呢!”胡颂南心态调整得很好,还开起了玩笑。
胡咏祥好奇地问道:“小杨,这是你的新歌吗?叫什么名字?”
杨轶微微一笑:“《一生所爱》!”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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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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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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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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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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