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是无数个偶然,无数个抉择,然后……奔向一个未知的经历。
即便再平淡的人生,也总有那不为人知的精彩。
正如不管是皇家还是村头巷尾,总有那些老人,为你讲述那么多精彩的人生。
这就是生活。
而四万名沙国远征军,也即将面对这样的生活。
正如陆羽所预料的那样。
这……仅仅是一个概率问题,并非陆羽能掐会算,也并非他太异想天开。
有一名兵卒,修为优良,忠诚度极高,为人正直勇敢,长相也颇为俊美。但他的运气总不是太好,一路行去,走了一百多里的路才遇到一个小村庄,他不想偷,只想买,可在交流过程中,村民却看到他原本身上那套残破的铠甲,认定他是军人,便恳求他留下。
因为这个村庄即将受到一伙山贼的袭击,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万物青黄不接,那些山寨也只能选择用最强硬的手段,来强取豪夺,满足他们相对温饱的生活所需。
那名兵卒还在犹豫,而且赶了好几天路的他,也需要一个地方休息一晚,好好养足精神。
所以说他运气不好,就在这一晚,山贼来了。
村民自然不想交出仅剩的粮食,而山贼自然要用屠戮的手段来进行恐吓。
于是,鲜血和喧嚣,孩子的哭声,女子的呜咽和惨叫,激起了他心中的血性,一路拼杀过去,虽然打退了山贼,但自己也身受重伤。
他是做了一件好事。
本应该受到嘉奖。
但村民们却第一时间想要将他交出去,交给那些山贼,换取自己的安全。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他们就想要生存,为了生存,他们什么样的代价都能付出,脸面?尊严?道德?这在他们考虑之中,但在生存面前却变得极为苍白无力。
兵卒只有两个选择,偷偷的逃走,或者杀光了村民,再逃走。
这两个选择他都无法完成。
因为伤势太重。
但他终究还是逃走了。
在一名女子的帮助下,偷偷的离开了这个村庄,在就近山岗上的一处山洞中藏身养伤。
女子无微不至的照顾,辛苦如泣血般的挣扎求存,最终还是刺破了兵卒心中国与国之间的隔阂……
百炼钢化绕指柔。
这句话并非贬义,从来不是。
绕指柔是一种剑,极为高级的剑。柔韧,不断,极锋!
兵卒体会到了温柔,便学会了温柔。
体会到了温柔,也学会了强大。因为只有强大才能保护住这一片温柔。
他做到了,伤愈之后,回到那已经被山贼抢掠过的残破的村庄,没有报复,也没有谩骂,而是单枪匹马跑到山贼老巢,以一己之力剿灭了他们,随后就回到了村庄,不图一丝感谢。
即便村庄的人此时真的在感谢他。
他们的想法依旧那么简单,若是帮,便不应该受伤,反倒成为他们的累赘,那对百姓来说,就是好心办坏事,最是讨厌。但若帮的彻底,他们真的会发自内心的感激。
兵卒要走,他需要走,他有自己的任务和使命。
村民挽留他,女子却没有,女子说,可以在这里一直等他,也可以跟他一起走。
挽留他的,他没有因为这份挽留而留下。
没有挽留的,却是他留下来的原因。
他坐在一株枯树下三天三夜,时而哭泣,时而愤怒,时而无力。最终,他掏出了一块小木牌,看着上面的‘孤狼’二字,深深叹了口气,将其折断。
从此,便一直留在这村庄之中,劳作,耕地,携妻育儿,一生平淡。
为何如此?因为他已经不是‘孤狼’了。
陆羽没有在一旁看着他的一切,所以会祝福,若在身边,只能杀掉。
所以陆羽从这四万人分散各地去寻找衣服的时候,便不让那些军官去管去监督。
那就是生活,陆羽有些羡慕的,也不会去阻止的生活,别人的生活。
而他,则是独自带着小阮,一步步脚踏实地的走进了这座夹在两山之中的雄城。
‘天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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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城门很大,来往者络绎不绝。
正如陆羽所料,北疆已经十数年没有战事,十数年,足以让一个曾经以武立国的大玉国变成重文附雅之地,也会让北疆变得平淡松散。
大门并没有多少兵甲把守,即便它的大门之上拥有一块‘忘龙石’,只要落下,城门绝对会变得比厚重的城墙还要难以突破。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就是这样一个防守重地,却仅仅只有十几名兵甲,百无聊赖的或坐或站,只有在商队和马车进入的时候,才会象征性的盘查一下。
陆羽和小阮两人的组合,太像是落难的人了。
也是,若非落难,怎么会有一个年轻女子带着一个孩童独自走那么远的路?是不知道世间凶险,还是把这个世界看的太善良了?
那些兵甲看着陆羽一行,眼神中增添了一些惋惜,并没有盘问,甚至下意识的眼神躲闪,就这样放他们进去了。
城里城外,别看只隔着一道门,却是隔绝了两个天地。
只要进城,城中便有法度。
出了城,这法度……就不太那么灵光了。
进入城中,陆羽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坚固。
什么都是那么坚固。
居民的房子,行走的街道,还有那山城独有的高低不平的层次感,都透着一种‘厚重’的感觉。同时也让这里的空间显得小了很多。
紧凑且坚固。
这是一座最适合防守的城,看起来也同样粗犷,但也同时给人一种……不想来攻打的想法。
第二个感觉,就是单调。
色彩太单调了,只有石头的颜色。这里几乎没有什么涂抹,石头是什么颜色,房屋就是什么颜色,街道就是什么颜色。
当真是让陆羽感觉到自己是来到了另一个国家,跟大玉国那种平整而繁华,五光十色而又古朴宽敞的感官相差很远。
人们的衣着也同样单调朴素,在陆羽看来,就像是每个人都披着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床单上街。
但惟有一个例外。
就是这座城的正中间,高耸,巍峨,陆羽相信在这座城中不管从哪个角度,都能看到这座建筑,而且也忍不住去看上几眼。
因为绚丽。
但凡这个世界上的人能够想到的用到的颜色,都清晰的展现在那座建筑物之上。鲜艳的,灰暗的,温暖的,冰冷的,所有的色调融合在一起,如同一个巨大无比的调色板,让陆羽……看的牙疼。
随便找个路过的人问道:“请问,那栋建筑是什么所在?为何如此绚丽?”
被问的人先是一愣,随后反问道:“你们是第一次来天门关吧?”
陆羽笑道:“我和姐姐是逃难来的,好多时日才遇到这样一座大城。”
那人恍然,点头道:“这边是了,你们一定是从小地方来的,要不然怎么会不知道那里就是天门?这里之所以叫做天门关,就是因为有那道天门的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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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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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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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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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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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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