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回来,将小阮手中的小黑提起来,摇晃两下,笑道:“就不像这货,哎……罢了,不说它。小阮,你听过凤凰涅槃这句话吗?”
小阮点头道:“好像是在说一种神鸟在炼狱之火中重生的事。”
陆羽点头道:“人人都说神鸟不死,其实这世上没有一个生命是不朽的。神鸟也会死,所以也需要繁衍,而繁衍的方式,就是在烈火中‘重生’!一个生命,因岁月而强大,又因岁月而老去,当它躯体再也不能容纳岁月的沉积后,它便会用最炽热的火焰燃尽自己的躯壳,又从这火焰之中孕育出新生来。这……便是黑鸟!”
他再次转头看向外面,笑道:“你现在看到的一只总赖在咱们家的大鸟……可以说便是我们所能见到的世间最伟大的存在,因为这单独的生命,已经不知道孕育了多少年!兴许从拥有这个世界开始,便有它的存在了……呵呵,不过这世上其他人应该还不明白它的伟大吧,毕竟他们只能看到眼前,却看不到亘古的过去。”
陆羽说完,又是欣慰一笑,说道:“兴许……兴许黑鸟对我不同,对我这样友好,甚至有些傲娇粘人,可能也是因为我……也算是重生过的人吧,在这世上,可能再找不出另一个比我跟它更亲近的了吧。”
“重生?”小阮马上一脸紧张,问道:“难道少爷也被烈火烧过?不应该啊……从小到大都是奴婢在守着你,从未让您接近过火焰才对……”
陆羽一愣,随后哑然失笑,摇了摇头说道:“这点无需明白,小阮呐,你只要知道……少爷我是运气很好很好的人就对了。”
小阮自然不懂陆羽所说的话,因为即便是小黑也不懂,但这不影响她知道此时少爷的心情很好,而这个好心情是因为黑鸟而成的,所以晚上小阮就多做了好几个菜,请黑鸟来吃了。Χiυmъ.cοΜ
到深夜,等陆羽将小黑从床上踹下去,挤到小阮怀里准备睡觉的时候,小阮才突然问道:“少爷,既然按您所说,女子这般厉害,那为什么现如今却是……这般景象?”
陆羽知道她问的是‘男权社会’的问题。
便皱着眉头考虑了一会,才说道:“有人说有可能是因为体力,有可能是因为物质丰厚后要打仗,所以战争中作为主力的男人获得了崛起的机会,而且一旦掌握权势,便亿万年再也不肯将权力放手。”
小阮恍然道:“哦,原来是这样啊。”
“不,”陆羽笑道:“那种说法就是放屁。”
“啊?”
小阮惊讶,大眼睛忽闪忽闪。
陆羽笑道:“其实根本原因,便是‘根性’的问题。男子最大的根性有两个,一是争取更多的留下种子,或者说繁衍权的机会。为此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也就是所谓‘野心’‘’这些玩意。第二个根性,就是我们生来便需要遵守某种规则。至于女子,根性却只有一个,便是为了族群的繁衍!投射到实际中,便是所有目光都聚焦在‘幼崽’上,后代上。总体来说,男子贪而守规,女子望崽而自私,之后的境遇境界,自然不同。”
“女子……都是自私的?”
小阮略显不服气。
陆羽耸了耸肩道:“嗯,是自私的,母爱,情爱,但凡是爱,其实都是自私的。爱之深,便容不得其他,甚至……包括自己的性命,也在那‘自私’之中容不下去。”
小阮眨了眨眼睛,随后将陆羽搂的很紧,笑道:“好像真是这样。”
……
就这样,在一片议论声中,时间过去了一个月。
陆羽原本应该回国子监的,但无耻的他以‘养伤’为名,倒是乐得清闲。
正如……原本黑鸟的事应该渐渐淡化,被人熟知,从而接受,再变成日常。可惜,事实又并非这样。
因为就在一日,黑鸟应按时转身飞离,回到那黑林之中,回到梧桐树上,它也真的飞起来了,只不过在空中转了半圈,却又落下了。
第一次的双足踏在实实在在的地面上,然后……闭上了眼睛,将脑袋埋在自己的羽翼下,竟然就这样睡过去了。
“他……他妹的,还不走了?!这是要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啊,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
陆羽在屋中一阵捶胸顿足,但仿佛他这样,黑鸟便更高兴。
只不过这个消息被传到皇宫中的时候,国主正一边喝着煮茶一边闭目养神,听到之后,差点把茶水灌进自己的鼻子,慌乱跳起来瞪圆了眼睛,错愕问道:“你们跟朕说什么?!”
他表现的一部分是惊讶,但更多的却是气愤。
黑鸟,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甚至是他‘国威’的象征,是大玉国在他治下的图腾。但就在今天……好家伙,‘图腾’跑一个小老百姓家睡大觉了,夜不归寝了!这就好比千辛万苦拉扯大一个女儿,突然有一天就让一头猪给拱了,那种感觉用言语无法描绘,反正就是苦,蛇胆泡上莲心茶,放凉了一口喝一缸的苦。
“陆家!”陛下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着:“原打算让黑鸟出去透透气,他们倒好,竟使了阴险手段收买鸟心……好个陆家,好个陆茜!”
说到陆家,陛下就自然而然的想起陆茜。
这个女子,是这么多年来他唯一关注过的一位‘普通百姓’,自己国度之中出现此等惊才绝艳的人,他很高兴,但同时也有一份气恼。
这一份气恼来自于‘生祠’。
大玉国建国千百年,从无一位帝王享受过这种待遇,至于其他人……也只有那几位功高震主的大将军,权倾朝野数十年的混蛋们,才会旁敲侧击的让人们给建个生祠。剩下的,便是民间传说中的人物,那种终究是要被记载进整个大陆史的,他们有生祠的存在,国主尚且能忍。
但陆茜?一个十几岁的丫头?竟然就拥有了生祠,被万民景仰?尤其不光是临江城,不知是谁把陆茜的传奇给传播了出去,在大玉国很多郡县之中,但凡百姓遇到点什么危难困惑,竟然也不知死活的弄了一个陆茜的生祠,让她被早晚供奉,受活人香火!
甚至有些人说,在大玉国你可以不知道国主的存在,但若是不知陆茜是谁,怕是要惹人笑话……
这就是在打国主的脸!
但即便是这,国主也是忍了,可如今竟然连黑鸟都一股脑的跑到他陆家去了,还让国主的脸面如何能挂的住?
“属下将黑鸟抓回来?”
一位臣子不长脑子的建议,差点让国主暴怒。
“下去吧。”
深吸了几口气,国主才挥退了众人,独自在大殿之上嘟囔道:“抓回来?哼,当初它还不足三尺,便让朕数万精锐毁于一旦,如今短短十数年,它便成长不止百倍,抓?倾一国之力,跟本国的图腾拼命吗?无脑白痴!”
良久之后,心情稍安,国主便又嘟囔道:“不过长此以往也不是个办法,黑鸟可不能在寻常百姓家久留……陆茜如今是乡君爵位,还未有其他功劳,自然无法再封……她珍爱那个白痴弟弟,比如朕便封他个无关痛痒的官职?也好让黑鸟迁居变得名正言顺……嗯,如此甚妙。”
说着说着,国主便开心了起来。
但仿佛这整个天地就不想让他开心一样,三轮宣号,一名内监急冲冲走了近来,抹着头上的冷汗说道:“启禀陛下,西宫的室内火炉……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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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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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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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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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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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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