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使就是太医院的一把手,官比孙院判他们高一品。
文哥儿拜见过三位领导,便等于拿到了在太医院自由行走的权限。
孙院判他们都有事要忙,没空带小孩逛太医院,于是指了个机灵的医生给文哥儿当陪玩。
所谓的医生,指的是在太医院学习的医学生,年纪都挺小,正处于记性最好、悟性最佳的阶段。
当然,孙院判主要还是让人看着文哥儿别让他乱跑乱动。
作为行医多年的太医院二把手(之一),孙院判体力也算是不错的了,结果把文哥儿抱进太医院来还是忍不住揉了揉手臂。
这小子看着明明就那么大一点,左瞅右瞅都不像个小胖墩,结果上手却是那么地沉。由此可见,这小子平时没少跑跑跳跳,不是个省心的小娃娃!
施院使胡子花白,属于让患者看了很有安全感的那款老中医。他问孙院判:“你什么时候与这小神童认识了?”
孙院判道:“在门口见到的,他说有点问题想来请教,我想着这么小的娃娃让他来玩玩不碍事,所以也就顺便把他带进来了。”
至于文哥儿是不是真的要问什么正经医学问题,孙院判觉得不太可能。
就那么小一娃娃能懂什么?就算于诗文一道上有点儿天赋,也不至于连医理都能生而知之吧?
请教什么的肯定只是借口,估计就是想来太医院长长见识。
陛下连紫禁城都许这位小神童去了,太医院自然没必要拦着他。
孙院判也不怕这小孩惹出什么乱子来,他那状元爹和他那几个翰林学士老师不得负责?
另一边,文哥儿已经跟着人溜达到御医们所在地。
明朝学医地位不高,连太医院院使都只是五品官,御医就更不用说了,也就八品官。至于医士之类的,属于不入流纯干活的。
若无宣召,太医院御医们的工作倒也清闲,他们大多是被朝廷征召到京师来的,有不少都曾是地方上的名医,闲着没事时便在那整理医案。
医案这玩意就跟后世的病历本差不多,基本都会记录下病人个人情况、具体病症、诊脉结果以及对应的治疗方法、治疗效果等等。
不少名医都会把自己遇到的有参考性的病例精心记录下来,以供后人参考。
见文哥儿过来了,御医们都觉得稀奇,停下手头的活打量起这个突如其来的小娃娃。
作为行医经验的名医,大伙职业病一下子犯了,都仔细地观察起文哥儿的气色来。
文哥儿平时能吃能跑,脸蛋儿透着健康的红润,一双眼睛更是奕奕有神。
光看这份精神气就知晓他身体倍儿棒。
文哥儿积极地跑过去自我介绍,也不说他爹和他老师,就说自己是在翰林院读书的王守文,今年已经足足四岁了!
众御医听得一乐,笑问:“那你不在翰林院读书,来太医院做什么?”
文哥儿说道:“来看看!”他边说边好奇地踮起脚看一位老御医正在写的医案,惊奇地发现这东西很像是病历。他问道,“你们会把遇到的每个病患都会记下来吗?”
老御医道:“哪里来得及每个都记,一般只会记些要紧的,市面上许多医案里已经写过的就不写了。”
这还是他们这些有名望的名医才会写,换成那种混口饭吃的民间医士那可就是治过就算了,压根不会考虑写医案这种东西。
文哥儿道:“太医院的藏书里有这种已经写好的医案吗?可以给我看看吗?”
老御医道:“有是有,就怕你看不懂。”
文哥儿道:“我就看看,不用懂也行。”
老御医听文哥儿这么说,便让人领着文哥儿去藏书处找医案看。
接下来一段时间,文哥儿每天都会抽空跑太医院看医案,不时拿着医案去找老御医他们请教自己遇到的疑问。
他每次拿来提问的医案都很有代表性。
提出的问题也很有针对性。
御医们惊讶于文哥儿的坚持以及敏锐,有时甚至会就着文哥儿提出来的问题开集体研讨会,你来我往地针对相关医案进行讨论(甚至捋起袖子吵架)。
文哥儿跑得这么勤的结果就是,太医院的医学生们遭殃了。
医学生们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也有机会享受到“你看看人家文哥儿”这种训斥。
王家这小神童不是习举业的吗?!
为什么要来太医院祸害他们?!
他一个读圣贤书的,怎么读医案读得比他们还勤快?!
太过分了,真是太过分了,没看到御医们看他们的眼神越来越不和善了吗?!
再被文哥儿这样迫害下去,他们得挨揍了!
难怪有人说这小子是京师小孩儿的噩梦,他们总算是领略到了!
文哥儿自然不知道医学生们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他每日跑太医院翻翻找找,旬休日还央着李兆先或者王守仁带他出去集市之类的地方转悠,挑些好交流的对象聊天儿。
王华等人看在眼里,也没阻止他满京师瞎跑。
就想看看他能跑出个什么结果来。
不知不觉到了六月,文哥儿终于不到处乱跑了,开始闭关琢磨着怎么写文章。
他能做的事不多,也就笔杆子还能用用。
只是这笔杆子能起到什么作用、写出来的东西能传得多远,他是毫无把握的。
可梦里那篇文章不是说了吗?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偏偏字字如刀。
他接过文章一看,赫然发现第一行写着《讨“金莲癖”檄》几个大字。
谢迁只知文哥儿脾气倔,却不知他忙忙碌碌近一个月,竟是为了写这样一篇檄文。
最后文哥儿还在这份触目惊心的清单后面表示古时抓到自残导致“福手”“福足”的人是要治罪的,这种残害子女身体的父母也应该治罪!
第二宗大罪是有违人伦。
谢迁他们见李东阳如此情态,都有些讶异,讨过文哥儿那篇檄文传看起来。
一边写一边修修改改。
他早早揣着《讨“金莲癖”檄》去翰林院,等李东阳他们下了早朝便跑过去给他们看自己的新文章。
金生这段时间跟着文哥儿到处跑,自然知道文哥儿想做的是什么。
要是李东阳他们不喜欢这檄文不愿传读,他便出去寻几个说书先生到外头读一读,总有传出去的办法!
这种天理人伦都不顾的人,谁相信他们能为国为民?
足者,犹如房子的地基,从没听说过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稳,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况女子还要承担生儿育女之要责?强求足小,令人费解!上天赐予世人一双天足,“金莲癖”却为了赏玩小脚这一私心肆意鼓动世人将它毁伤,实属有违天理!
偏在她们短暂的一生之中还要遭受文哥儿所说的“分筋错骨”。
这几日文哥儿心里想着檄文的事儿,夜里都睡得不怎么安稳,如今总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觉。
首先讲得便是缠足这种事自古皆无,唯独北宋之后时局动荡,中原屡丧外族之书人却“文必金莲”,姑且可以称他们为“金莲癖”。xiumb.com
想到家中年仅七岁的幼女,李东阳不由久久地盯着文哥儿所写的“为父不慈”四个字不动弹。
标题是《讨“金莲癖”檄》。
金莲癖,国贼也,罪不容诛!
国家多难,必因此辈!
不算后面那串长长的医案的话,整篇檄文其实不算太长。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斟词酌句、反复思量。
一看之下,谢迁也安静了。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变好。
可再细读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头,竟已两度再娶,过去二十年里他先丧发妻,再丧续弦,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边的女子便多难至此!
他每天都过得很快活。
“金莲癖”文必夸足小,每每常写“三寸金莲”,以至于民间缠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断女儿趾骨也在所不惜。许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错骨之痛,甚至还成了需要靠人抱着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残废夭折者不可胜数。
自从出生在这个时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对他好的人,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关爱。他每天都没什么烦恼,只需要烦恼吃什么喝什么好。
第一宗大罪是有违天理。
当家祸家,当国祸国!
文哥儿还在文末附带自己整理出来的一些医案,两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莲”而致残的案例。
接着就是细数“金莲癖”的罪过了。
哪怕寻常人家不会强求将女儿双足缠至三寸,这也是她们本不必遭受的苦难。
李东阳初读之下,只觉文哥儿文辞大有进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畅。
他文章中这股子凌厉劲也不知是跟谁学的!
不管这光多微弱,到底是尽过力了,日后不至于懊悔自己什么都没做。
文哥儿就这么闭关写了三天,可算是把整篇文章写出来了。
李东阳是看着文哥儿这段时间东跑西跑的,心里对文哥儿能写出什么样的新作来也非常好奇。
文哥儿每天回到家就开始伏案书写。
他接过文哥儿那篇檄文就着油灯认认真真抄写起来。
只不过这“金莲癖”又是什么个说法?
他不是多厉害的人,太远的事他管不了,他只管眼前看到的。就算最后没能起到太大的用处,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那些鼓吹三寸金莲的“金莲癖”,更是应当抓起来把他们脚缠成三寸再放他们出狱,叫他们与自己不顾天理人伦也要赏玩的三寸金莲长相厮守,日日赏夜夜赏!
竟是篇檄文!
为父者知其女遭难而不止之,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为母放足,实属为父不慈、为子不孝!
这样的文章拿去给他老师看,也不知会不会被没收,还是留两份下来比较好。
比起文哥儿以前写的轻松诗文或者调研报告,这文章全然是另一种风格,标题是“檄”,言辞也是奔着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读来竟时常有如闻惊雷之感!
这文章传出去,不仅“金莲癖”要心慌了,像他这样为人子为人父的怕也感觉被指着鼻子骂了吧?
有违天理,有违人伦!
他把整篇《讨“金莲癖”檄》通读一遍,觉得已经很不错了,便让金生帮忙抄两份留底,自己径自睡觉去了。
李东阳好奇地往下一读,才知道这是在讨伐“金莲癖”带起的缠足陋习。
文哥儿安安稳稳地一觉睡到天蒙蒙亮。
足本天赐,缘何强自求小?
文哥儿把文章整理出来,已经是六月初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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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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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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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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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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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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