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女儿不过与宋师兄说笑呢,您在这里吹胡子瞪眼的,可把女儿吓坏了!”
程栋脸色稍好,伸手点了点程玉燕的额角,摇头叹道:琇書蛧
“明日是你的正经日子,却是别忘了!”
程玉燕笑着晃晃程栋的衣袖:
“父亲大人,女儿知晓了!不过,既是女儿的大日子,父亲大人可有为女儿准备什么礼物,以壮行色的么?”
宁妈妈却在那边喜滋滋地接了茬儿:
“小姐,明儿是你的大日子没错,可巧今儿日子也是极好的,瞧瞧,奴婢给你带了什么人过来?”
这话一出,程栋父女、宋常云都不由得将目光集中在了宁妈妈身旁的那个瘦小少女身上。
细一看,三人都觉出些意思来,各自微微点头——这小女子模样倒是生得清秀,只可惜瘦了些,衣服虽是洁净,但全然谈不上样式,越衬得她身体纤薄,小脸发白,倒让人生出几分怜惜来。
不过有一样,这个少女却是长了一双好眼,很有些顾盼生辉,态度也是落落大方,在三人环顾下不见怯色,整衣团团一福,微笑道:
“小女子方小湄,给众位见礼了!”
程栋眉头微蹙,伸手示意她起身,转向宁妈妈问道:
“宁妈妈,此乃何意?”
宁妈妈正要答话,就听方沁湄脆生生地答道:
“回禀程老爷的话,小女子乃是一位金匠的后人,与首饰制作上有所心得。怎奈家道中落,辗转迁移,与家母流落贵地不久,听闻此处将举行贵女与贵人云集的诗会,不免动心,想要借贵千金的一臂之力,到这个诗会上参详参详此地的首饰头面都是怎样的形制,也好为将来家族手艺的传承留一脉机缘,还望老爷成全则个!小女子知此事唐突,故愿以贵千金婢女的身份在诗会上露面,此事正可为程小姐一壮行色,不知老爷以为如何?”
她的话音说得又快又急,声音清脆,却是让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
那程玉燕听完了,早已狂喜不已,一时牢牢看住了父亲,恨不能让他瞬间就点了头。
那程栋初始呆了一呆,随即脸上也渐渐露出喜色来——他哪会不知道程家诗会的真相那就是给程绿衣造声势,自己的女儿虽然也颇不错,但怎奈是家中着实贫寒,只用得起一个宁妈妈——那还是程玉燕生母带来的陪嫁丫头熬到如今成的妈妈。
想到女儿明天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去赴那只认衣裳不认人的诗会,他心里早就油煎似的过了几百遍了,这会儿竟然有人送上门来给自己女儿当丫鬟,他哪有推辞的道理?
当下假意谦虚了几句,此事就此尘埃落定。
宋常云看着一团欢喜的程家人,唇角弯了弯,告辞离去。
方沁湄于是当晚便宿在程栋家中,入夜前听宁妈妈紧急告知有关当丫鬟的一应注意事项,熄灯时分则与程玉燕抵足而眠,两位少女年龄相仿,倒是一见如故。
方沁湄心理年龄比程玉燕要大得多,发现她是这样一种爱娇直爽的性格,觉得相处起来很是放心有趣。
及至第二天早上,宁妈妈将方沁湄设计构思出来的异形珍珠仙鹤胸针一亮相,顿时引得程玉燕娇呼连连,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她对方沁湄的信任就此又增添了一层。
…………
蹄声得得,方沁湄坐在程家租用来的骡车内,小心地挑起一角车窗帘,往外瞧了一眼。
骡车正过闹市区,街市上那等喧嚣热闹之声不断传进来,带来一种强烈的生活气息。方沁湄正瞧得津津有味,忽然想起自己的“主人”,当下转过头去看向程玉燕。
程玉燕今日换上了宁妈妈为她备好的丝绸衣裙,上身一件红色交领绣云纹的衫子,腰间月白绫裙上绣的花式是蝶戏水仙。
程玉燕却也是个巧思之人,那枚异形珍珠仙鹤银胸针她并没有点缀在衣服上,而是于银质图案的镂空处穿了一支细银簪进去,端端正正固定在了发髻中间的位置,乌鸦鸦的秀发越发衬得那几粒珍珠散发出别样的光华。
除此之外,还得亏是宁妈妈细心,一早的便外出寻了几朵粉色月季来,给她别在了鬓边,多多少少掩去了那份寒门之气。
既是这样精心装扮了程玉燕,身为程玉燕“贴身侍女”的方沁湄自然也是有份的,她虽然没有首饰可戴,发间却也簪了两朵粉色小花,并且自来这个异世之后第一次换上了不是靛蓝色的衣服——内衬的是月白色窄袖小袄,外面套了件浅粉色掐青色边的长背心,腰间系着松香色腰带,脚上是小袄同色的阔脚裤,裤边下露出一双半旧的粉色绣花鞋,由内而外,很是焕然一新。
方沁湄心里默诵着宁妈妈这一早一晚交代的事项,正想得入神之时,就听程玉燕忽然轻轻喝了一声:
“赶车的师傅,到了巷子口,一拐过去,您就靠边停吧!且站上一站,我们还须得等个人。”
赶车的师傅当下应了,却是让方沁湄心下大奇。好在骡车停下后等不多时,车外便传来了一个少年人颇沉稳的声音:
“师妹,愚兄来了。”
程玉燕听得这一声,双眼都放出光来,难掩雀跃地挪到车厢旁边,掀起一角车窗帘笑道:
“宋家哥哥,你今日可有骑马?”
听宁妈妈介绍过宋常云的方沁湄这才恍然大悟,感情这位程玉燕MM已然这般早熟了哇!
掩下心中的好奇,方沁湄忍笑从边缘位置看向外间,就见宋常云仍然穿着昨天那一身衣服,神色平静淡然地站在车边,朝程玉燕拱了拱手道:
“愚兄本就是两袖清风之人,却不想做这等粉饰太平的掩饰功夫。”
程玉燕芳心可可,听到心中少年这样不留情面的说话,粉面微微涨红,却也不以为意,顾自笑道:
“那一会子我们这骡车若是行得快了些,就还要劳烦师兄注意脚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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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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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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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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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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