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燕是京城叶家的掌上明珠,可以这么说,和她订婚纯粹是为了家族利息以及企业利益。对于顾晨来说,其实叶飞燕更像是自己的妹妹。
可现如今重生之后,顾晨遇见了天真无邪,勤俭持家的吴晓玲,也遇见了古灵精怪,可可爱爱的小汤圆。
这母女俩让他明白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什么叫做真正的家庭?什么叫做真正的家人?什么叫做真正的爱?
当你发自内心,真正的去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对婚姻产生恐惧感的。无论是你多成功,又或者多失败?
现在王百川还年轻着呢,可能是因为工作上的一些原因,再加上他现在的身价摆在这儿,所以导致他很难静下心来好好的谈一场恋爱,所以对于婚姻既没有什么概念,也没有什么期待和向往。
两人在咖啡馆,一边喝咖啡,一边聊着天。
顾晨偶尔提及一下以前的某些事情,这让王百川更加确定,眼前这个人百分之百就是自己的师傅。
不管在什么时候,变成了什么样子?他的气质,态度,语气,风格,永远都是不会改变的。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顾晨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现在这个点儿差不多也要去接小汤圆放学回家了,于是他便起身,叫上王百川同行。
一听说师傅孩子都有了,王百川惊诧万分,尤其是听说小汤圆已经上学了,他更是张了张嘴,久久说不出话来。
还记得刚认识师傅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单身狗啊!而且好像还是一个不婚主义,这才过了几年啊,孩子都上学了?
该不会是喜当爹吧?
王百川不敢问,因为这种问题实在是太敏感了。
顾晨也没打算跟他解释什么,因为这件事情实在是太复杂了,就连顾晨都有些回不过神来,这可不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说得清楚的。
离开了咖啡馆,顾晨带着王百川去了学校。
看见顾晨开的车,是一辆百万级别的宝马七系,王百川这才勉强回过神来,虽说师傅不是那种喜欢炫耀的人,但只有这种上百万的车,才可以衬托出他的级别。
只是,在打开车门上车的那一刹那,王百川突然有一种浑身发颤的感觉。
这么多年以来的种种危险的经历,已经让王百川下意识的养成了一种警惕的心理,他对于危险的嗅觉,比任何人都要敏锐。
他下意识的朝着自己直觉的方向看了过去,只看见马路对面的一个路灯下,正站着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看起来年龄比自己大个五六岁,面容俊朗,昂首挺胸,十分有气质。
他面无表情,就那么严肃的站在马路对面,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杀手一样,死死盯着自己的猎物。
王百川突然有些慌乱,这么多年,他经历的仇家追杀不在少数,但像这样出众的杀手还是十分少见。
他有预感,如果自己做了什么触犯对方底线的事情,他肯定会瞬间冲过来,将自己瞬间杀掉。
顾晨见王百川顿了顿,也下意识转头看了看马路那头的路灯下的男人,便说道:“他叫陈晓峰,是个练家子,身手不错。”
“他……是您的保镖?”王百川不由的问。
“可以这么说。”顾晨点了点头。
自打楚若飞老教授去世了之后,陈晓峰就听从了楚若飞生前的话,拿上工资追随顾晨,在保护顾晨的同时,也在顾晨身上学习其它的很多道理。
按照常理来说,陈晓峰是应该像之前追随楚若飞一样,作为顾晨的司机和他同行。
但顾晨却认为,自己现在的身份地位,还没有达到需要一个司机同行的地步,那样太过于招摇了。
更何况,在滨海这个地界,陈晓峰已经被不少人所熟知了。
那些眼红了顾晨继承楚若飞遗产的家伙,一看见陈晓峰,已经足够威慑他们了。
再者说了,现在顾晨的敌人可不止是那些眼红了他继承遗产的人,还有很多躲在暗处的资本家。
对于顾晨来说,明处的敌人就是小意思,暗处的敌人才是真正不好对付的。
所以顾晨特地安排陈晓峰暗中跟着自己,尽量不要露面,等有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没有需要的时候就装作是一个不认识的路人。
既然都决定了追随顾晨,陈晓峰也没有那么任性,反而是十分的听话。不管他是看在楚若飞老爷子的面子上,还是顾晨本身的吸引力,反正顾晨让他藏在暗处之后,他基本上都没有再出现过。
今天突然露面,纯粹是因为王百川的面孔太过于陌生了,让他在王百川身上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这样的气息,只有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人,才能够散发的出来。
在无法确定王百川是否对顾晨有威胁时,陈晓峰只能主动露面,散发出那种非一般的杀意,用于震慑敌人。
听到了顾晨的解释,王百川也点了点头。
他很奇怪,为什么身为保镖,却会站在马路对面远程保护?而不是贴身,作为司机,或者直接说是贴身保镖,这样不是更省事儿吗?
但王百川也没有多问。
既然这是师傅的安排,那自然有他的道理。作为徒弟,不需要问太多,也不需要知道太多。
毕竟,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儿而已。
车子启动,缓缓朝着学校的方向行驶了过去。
到了学校门口,小汤圆十分高兴的蹦跶上车,先亲了顾晨一口之后,这才从车窗内挥手向同学老师们告别。
在这间平民小学里,开四五十万车的人都很少,更别提这种上百万的豪车了。十分引人注目。
看着同学和老师们的那种羡慕的目光,小汤圆感觉十分开心,享受足够之后,这才关上了车窗。
在座位上坐好了之后,小汤圆这才发现了王百川,疑惑问道:“叔叔,你是谁呀?我爸爸的朋友吗?”
“不,我是你爸爸的徒弟,我叫王百川。”王百川笑了笑,非常热情的伸出了手。
顾晨之前说过,要带他去见师母,见女儿。这让王百川瞬间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辛苦找寻,没有白费。
既然都说了是要见师母,那也就是相当于承认了彼此的师徒关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比这件事情更让人开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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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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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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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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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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