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其实是被侵略的一方。”纳尔逊在一旁开口道,这次回伦敦他带了些零钱,从口袋中取出几枚散碎的硬币,握在手中弹向路边,在油桶和路灯的反弹下,硬币竟神奇地落入了那名流浪儿的口袋中,他重新把手插回口袋,说道,“如果让德国人赢了,恐怕你回家路上的心情会更差。”
“其实现在还好,战时会有市政部门每天巡街收容孤儿,起码饿死人的情况很少了,”作为张伯伦的忠实粉丝,汤姆对英国的政务更加熟悉,他摇摇头,绕过垃圾堆,说道,“如果仗打完了,不论输赢,那时候就没有有空理会他们了,等到政府的重建工作开始,才到他们的苦日子呢。”
“反正和我们没什么关系。”阿尔法德扶住头顶猪肉派的帽檐,目视前方,急匆匆地往前走,但他往日嘻嘻哈哈的笑脸早已不复存在,看得出他的内心并不平静。
十五岁真的是一个恰到好处的年龄,小巫师们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巫师了,相比孩提,他们已经开始真正接触社会,并把自己放入其中,为自己安上包括但不限于阶级、身份、血统等等一系列的标签,褪去单纯、心智愈发成熟的他们在面对以前司空见惯的各种景象时,往往能够产生和一年以前完全不同的思考。
这条路阿尔法德走过四年了,年幼时出门晃荡的经历还要更多,但他还是第一次真正低下头,去将这称得上饿殍遍地的景象收入眼中,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仅仅出站后的一段路,这个心思单纯的阳光少年便已经变得不忍直视起来。
“纳尔逊,”走了大概十分钟,沃尔布加在前头带路,和并肩的汤姆一起讨论家里的古董,阿尔法德拉住兴致勃勃左瞧右瞧的纳尔逊的袖子,小声问道,“冒昧地问一句,你知道他们以后会去哪里吗?”
“哦?你对他们感兴趣?”纳尔逊挑挑眉毛,放慢脚步,走到阿尔法德身边,前方的沃尔布加和汤姆听到响动,转过身来,纳尔逊挥挥手,示意他们不用等自己,然后,他揉揉头发,思索片刻,回答道,“一般来说,他们会被市政部门发现,然后分配到周围公立的孤儿院里,我和汤姆就是在西城孤儿院长大的。”
“你们以前也这样吗?”阿尔法德指了指身后的流浪儿,小声问道,“我不是……我是说,你们也是在街头被发现的吗?”
“倒也不是,”纳尔逊摇摇头,说道,“我在伦敦有亲人,是我的姨妈一家,至于汤姆,他就是在孤儿院出生的,我们从小就在那里,倒也没经历过街头的这些风风雨雨。”
“噢!”阿尔法德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被送进孤儿院呢?”
“应该是孤儿院的份额不够了,”纳尔逊叹了口气,说道,“孤儿院的收入一般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和教会扶持,现在看来,前两项的收入应当已经很少了,至于教会,战争时期倒是能多些收入,但是很少有钱能够进孤儿院这种机构的腰包。”
“为什么要钱呢?吃饱饭难道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吗?”阿尔法德无比困惑,“据我所知,巫师——”
“你都说了是巫师了,”纳尔逊拍拍阿尔法德的肩膀,打断了他的话,免得他再发表什么“何不食肉糜”之类的高论,他解释道,“对于没有魔法的麻瓜来说,想要吃东西,哪怕是一块简单的黑面包,也得前一年就耕好地、种上种子,再照料半年收获麦子,把它们磨成粉,加上其他的佐料烤制,这才能吃上东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其中的工序都得他们自己用双手完成。”
“嘶……用手磨面粉,难以想象。”阿尔法德摇摇头,陷入了沉思。
“如果你感兴趣,这个假期有太多时间让你在伦敦街头走走看看呢。”纳尔逊拉起箱子,向着汤姆和沃尔布加背影消失的方向追去。
“嗯。”阿尔法德点点头,跟了上去。
……
“这就是格里莫广场吗?”
纳尔逊和阿尔法德很快追上了另外两人,又走了大概十分钟,他们来到了一处广场,说是广场,其实只是一处用居民楼围起来的平地罢了,这种地方在英国司空见惯,广场的地面由上了年头的青石铺成,看着锃光瓦亮的青石,纳尔逊可以想象这里刚建成时有多么平整多么气派,但被岁月磨圆了的青石此刻踩在上面却有些坑坑洼洼的。
进入广场后,沃尔布加径直向着旁边的一排房子走去,它们造型统一,同样方方正正的门楣和同样又细又高的窗户,给人一种经济适用型哥特风的观感,只见她在十一号和十三号之间站定,在身后三人的注视下左右观察了一番,随即抽出魔杖,在两座房子之间的分界线处戳了戳。
很快,十一号和十三号两栋房子向两边分开,一扇涂着黑漆的大门率先从漆黑的缝隙中挤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栋漂亮的大房子,它比两边的房屋高多了、大多了、也独特多了,它有着尖尖的顶和被彩绘包裹的阁楼,大门旁边甚至还差了两束花,正对着他们的两扇大窗户擦得干干净净,可以看到里面忙碌的人,和纳尔逊想象中不同,这是一栋窗明几净、生机盎然的漂亮屋子。
“看样子他们还专门打扫了外面。”沃尔布加挑挑眉毛,先他们一步跨上台阶,伸长胳膊,按响了门上的门铃,门铃下方是一个银质的蛇形门把手,但上面没有锁眼,似乎只是一个摆设或者开门时借力的地方。
“哪位?”门内很快有了回应,听起来是一位严肃的中年男人。
“是我,父亲,”沃尔布加回应道,“我们回来了。”
“带着你的同学们呢吗?”男主人的语气有些着急。
“是的。”
很快,随着一阵悉悉索索锁链碰撞的声音,门从里面大开了,转轴发出“吱——”的摩擦声,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从里面探了出来。
他长着一张和阿尔法德相差不大的脸,只是苍老一些、消瘦一些、严肃一些,短而密的黑发一丝不苟地梳到脑后,手里握着一柄色泽红润的木制烟斗,里面正冒出袅袅的青烟,他穿着一件十分正式的黑色长袍,一件称得上华丽的正常人绝对不会在家里穿的长袍。男人的脖子上挂着一根银色的项链,挂着一枚吊坠,被雕刻成布莱克家族家徽的形状——两只灰狗簇拥着一块描绘着山峰的黑色盾牌,上面点缀着两颗星星和一柄利剑。
“你们好,欢迎来家里玩,”他伸出手,轻轻和纳尔逊与汤姆依次握了握,让开身子,“我是沃尔布加和阿尔法德的爸爸,我叫博洛克斯·布莱克,请进吧。”
众人回礼,在他的招呼下走近了房子,纳尔逊注意到,在博洛克斯笔挺的衣领下藏着一枚金光闪闪的勋章,他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块梅林一级勋章。
走近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巨大的挂毯,上面用金线绣着树状图案,每丛树冠间都有一个名字,顶上是金光闪闪的几个大字:高贵的最古老的布莱克家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上面被烫出来了不少小洞,仿佛一个老烟枪经常在旁边抽烟一样,纳尔逊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发散到了博洛克斯的烟斗上。
纳尔逊凑近挂毯瞧了瞧,博洛克斯的声音就从他的身后传来:“这是布莱克家族的族谱,上面的每一位族人都曾经在自己的行业中充满影响力,布莱克家族是英国历史最久远、血统最纯粹的家族。”
“谢谢您。”听到这仿佛推销的解说,纳尔逊感到一阵牙酸。
“不客气,先让两个孩子带你们在家里逛逛吧,”博洛克斯点点头,说道,“我先去吩咐人准备晚宴了。”
说罢,不等纳尔逊回复,他已经消失了。
“走吧。”沃尔布加耸耸肩,父亲消失后她马上轻松了下来,向着挂毯努努嘴,说道,“上面的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行业中充满影响力,当然,没有影响力的就是那些小洞。”
“我以后可能也会变成一个小洞。”阿尔法德补充道,“我们家现在算上亲戚大概有十来口人,其实如果不把他们烫掉,布莱克家族应该还是很兴盛的。”
“这就是纯血家族的限制,”汤姆评价道,“有些家族只剩下一个人了。”
“确实。”纳尔逊望着汤姆,挑了挑眉毛。
“走吧,带你们去看看我们家的藏品,书房就在旁边,你们应该会感兴趣的。”沃尔布加说着,就要往楼上走去。
纳尔逊对格里莫广场十二号的第一印象就是黑,没想到上了二楼,还是一样的黑,倒不是说采光不好,似乎这家人非常乐意把黑色用于装修之中,不愧他们“BLACK”的姓氏。
“阿尔法德,你的房间在哪?”汤姆突然意识到一个重要的问题。
“你这么着急吗?虽然它们确实很好康,但是其实也不急。”
“不,我是说,刚刚看你父亲的穿着,我感觉今晚的晚餐应该会比较正式。”汤姆揪了揪自己的衣领,说道,“我穿毛衣纳尔穿风衣感觉不是很正式。”
“倒也是。”纳尔逊点点头。
“其实也没必要这种在意,毕竟我们还是未成年。”沃尔布加安慰道。
“那可不行,”汤姆白了她一眼,“你们家里人有求于纳尔吧,既然他们很有诚意,我们也不能不尊重他们。”
“刚好我们之前买了一套礼服长袍。”纳尔逊补充道。
“好吧,是我欠考虑了。”沃尔布加欠身,吩咐弟弟,“你带他们去客房换衣服,我们等会儿在书房见。”
……
“就这?你说的好康的东西……就这?”
书房门口,汤姆正竭力吐槽着阿尔法德专门从卧室拿来的珍藏——一台专门用于地下施工的小型钻头,据他所说,这台钻头可以在半小时内挖出一条五百米长、可以供人通过的隧道,据说这是来源于一位布莱克家族祖先的灵光一闪。
“这可是我们家族的珍藏,”阿尔法德骄傲地说道,“在我们当年被称为黑色巫师的时候,这种装置帮助当时的巫师传递了许多难以传输的情报。”
“这得是多么极端的条件?”汤姆无奈地扶住额头,“什么情况需要一群巫师去钻地送信,再说,挖出来的土堆在哪?”
“阿尔法德,你说什么?黑色巫师?”纳尔逊抓住了重点,这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词。
“是的,不过那双很久以前了。”阿尔法德挠挠头,“我答应给你的家谱里就有这段故事,还挺有意思的。”
纳尔逊点点头,把这件事记在心里,紧接着,一阵“噔噔噔”的响声越来越大,踩着水晶鞋的沃尔布加走近了,她一边急匆匆地向这边赶,一边把一件件用过的化妆品丢到一旁的家养小精灵怀里。
“小姐,您的胸针忘了。”
“我知道,”沃尔布加一把夺过胸针,往胸前一别,“闭嘴吧,我不想让他看到我连衣服都不会穿。”
“克利切知道小姐想要什么。”这个看起来还挺年轻的家养小精灵絮絮叨叨地托着沃尔布加的裙子,向众人靠近,“小姐有了朋友以后就不需要克利切了,哦……有朋友以前也不需要。”
沃尔布加捋起长发,向后一甩,一袭红色的高领长裙看起来光彩照人,连带着身上的配饰都发起光来,她走近书房,微微欠身,冲着汤姆说道,“久等了。”
“没关系。”汤姆深深望了沃尔布加一眼,这一身衣服的审美他很欣赏,汤姆点点头,夸奖道,“很漂亮,沃尔布加。”
“真的吗?!”沃尔布加脚步轻快了许多,她提起裙摆,原地转了一圈。
汤姆再次点头,对于真正美丽的事物,他向来是不吝赞美的。
“抱歉,换衣服有些久,我们晚餐后或者明天再看吧,现在得快点去餐厅了。”
她春风得意,至于阿尔法德的“你在装什么呢”、纳尔逊的“我能不能去书房快速学习一下英国的餐桌礼仪”和克利切的“小姐你的耳环没扣紧”这种不足轻重的话则被她完全过滤了。
她像一只骄傲的天鹅一样昂着头在前方带路,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裹在礼服长袍里汤姆的面庞,纳尔逊则跟在阿尔法德旁边,交流着法国餐桌礼仪和英国的不同,但是他很快发现,和阿尔法德交流这种东西,真不如和家养小精灵交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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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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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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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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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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