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氏虽然常年居住在地下,但并不是与人间彻底的隔绝的,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一两个盘古氏偷偷摸摸的从地下来到人间。
所以人间许多大佬都知道盘古氏一族,身体上与生俱来就有传说中的创世纹。
不过,千百年来,真正与盘古氏打过交道的人类,却少之又少。
上一次和盘古氏有过交集的,还是四千多年的魔教祖师天魔老祖呢。
当年徐天地,还有后来的轮回老人李元奇,都曾经与盘古氏打过交道。
所以白衣女子凭借着那根竹竿布幔上的八个字,就猜测出说书老人的身份来历,并没有让说书老人有任何奇怪的。
说书老人笑了笑,道:“时间太久了,老夫也不知道,自己是徐祖师第多少代传人。
老夫姓吴,名承恩,字汝忠,未请教姑娘芳名?”
白衣女子淡淡的道:“我曾听闻,徐天地这一脉,个个都有经天纬地之才,学问见识比起圣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是在推演之术上,更是独步三界,能算出人的前尘三世,后世三生,吴阁老,不知道你可有这个本事。”
这就是在考说书老人的。
要是一般人,肯定觉得白衣女子是在刁难自己,但说书老人却是面色渐渐舒缓,似乎并没有觉得算出白衣女子的身份,来历,名字有什么难的。
说书老人拿过纸笔,道:“姑娘,请写一字。”
白衣女子拿起毛笔,写了一个很古怪的字。
这不是人间通用的大篆,也不是失传多年的鸟篆与古篆,但字形又与古篆似乎有些类似。
三界之中能认出这种文字的人,绝对不多。
说书老人恰好认识这种文字。
他的白眉一挑,道:“字。”
没错,白衣女子所书写的文字,就是一个“字”字。
说书老人道:“这个“字”字,乃仓颉所造的第一个文字。
古老传说中,有一年,仓颉到南方巡狩,登上一座阳虚之山,临于玄扈洛邙之水,忽然看见一只大龟,龟背上面有许多青色花纹。
仓颉看了觉得稀奇,就取来细细研究。他看来看去,发现龟背上的花纹竟是有意义可通的。
他想花纹既能表示意义,如果定下一个规则,岂不是人人都可用来传达心意,记载事情么?
仓颉日思夜想,到处观察,看尽了天上星宿的分布情况、地上山川脉络的样子、鸟兽虫鱼的痕迹、草木器具的形状,描摹绘写,造出种种不同的符号,并且定下了每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他按自己的心意用符号拼凑成几段,拿给人看,经他解说,倒也看得明白。仓颉把这种符号叫作"字"。
从此以后,仓颉就命人捉到龟把龟壳都取下来,他把自己造出的所有象形字都刻在龟壳的方格子里,然后用绳子串起来,送给黄帝,黄帝看了很高兴,命人好好收藏,并给仓颉记了一大功.传说从这时起,我们华夏民族就有了最早的象形文字和甲骨文。
为这个看似符号一般的文字,就是仓颉从龟甲领悟出来的第一个文字,字。
姑娘所书写的为远古符号,经过多年演变,这个“字”字已经有很大的变化。
上方天宝为盖,下方一子相承。
天宝盖代表的是父母双亲,子为子女。
姑娘是某人的子女。”
白衣女子似乎翻了翻白眼,道:“你这说的是废话,我又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自然是别人的子女。”
说书老人淡淡的道:“老夫还没有说完,先前姑娘说来到人间,是为了了却一段孽缘,姑娘应该就是这段孽缘中诞生的出来的子女吧。”
白衣女子的脸色微微一沉,道:“说下去。”
说书老人一字一句的道:“如果老夫没有猜错,姑娘是名字应该叫做盘氏陌,不知老夫说的对否?”
白衣女子慢慢的站了起来,道:“你真的从这个字上,算出了我的名字?”
说书老人摇头,道:“推演占卜之术,多是机巧之术,难登大雅之堂,老夫猜出姑娘的身份,并非是这个字,而是姑娘腰间缠着的剑。”
白衣女子闻言,下意识的触摸了一下腰间的位置。
她手中无剑,却是不折不扣的剑道高手。
她的剑是一柄薄如蝉翼的细长软剑,宛如腰带一般缠在腰间,一般人很难发现。
如果不是前夜卫三十六告知说书老人,此女子用的是一柄细长软剑,说书老人并不能猜到女子的身份。
见白衣女子不说话,说书老人便叹息了一声。
道:“黄泉碧落,紫陌红尘,谁能想到,当年黄泉老人与瑶琴仙子,竟然还有后人传承与世。”
白衣女子冷冷的道:“你知道的还真不少。”
说书老人笑了笑,道:“不算多,比如当年将黄泉碧落箫带入人间的那个被西域圣火教供奉了几千年的幽冥圣母,我便不知道她的来历。”
白衣女子道:“她是我的母亲,她才是黄泉与瑶琴女儿盘氏陌,我的名字叫做盘氏舒。”
说着,白衣女子手指一动,一柄薄如蝉翼的细长软剑,就出现在了手中。
但她并没有对说书老人动手,而是将那柄细长软剑放在了桌子上。
道:“你既然能从这柄剑确认我的身份,那你一定知道这柄剑背后的秘密。”
说书老人瞥了一眼软剑,道:“此剑名唤夺魂,是你外婆瑶琴仙子昔日的佩剑。
夺魂很特殊,它之所以如此薄,是因为此剑乃是刺客属性的法宝,一直是隐藏在镇魔古琴的琴身之中的。
琴声勾魂,暗剑夺魄,令人防不胜防。
所以当老夫得知姑娘所用的乃是一柄非常厉害的软剑时,老夫便猜到,姑娘多半和当年的黄泉老人与瑶琴仙子有关。
只是老夫没有想到,姑娘并不是盘氏陌。
按说以盘古一族的寿命,你的母亲应该还活着,但是夺魄剑如今在你的手中,说明你的母亲盘氏陌已经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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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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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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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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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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