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想,自己与独孤长风相比,到底差在哪里了呢?
老顽童整天以天下第一美男子自居,自然不会承认长的不如独孤长风。
论情商,他觉得自己也不比任何人差。
最后,老顽童将差距归纳在装备上面。
女人嘛,不论是老女人,还是小女人,谁不喜欢宝马啊。
独孤长风有宝马,所以有女人。
自己小时候,只能骑麒麟山里的山猴子,自然是没啥女人缘。
想通了这点,他转头对客栈方向,大声的喊道:“秦姑娘,这地方马市在哪里啊?本帅哥要买一匹最漂亮的汗血宝马!”
秦闺臣没搭理她,正在客栈里收拾忙碌。
想什么就来什么,这时,一群铁骑从东面玉门关的方向而来,看数量大约有上百之多。
既然买不到宝马,弄一匹战马威风威风,也是可以的嘛。
那百余骑,直接朝着龙门而来。
围绕龙门古城转了一圈,城中百姓都缩了回去,不敢露面。
最后,骑兵队伍来到了南面的龙背山脚下。
为首的是一个银甲校尉,背着弩箭,马背上挂着一柄弯刀,很是威风。
银甲校尉在龙门客栈门前停下,一提缰绳,战马的前蹄高高扬起,掀起一道尘沙。
战英看了看大门打开的龙门客栈,又看了看客栈门口的小老头王可可,以及装在坛子里的阿巴。
他道:“听说这龙门客栈的主人,已经离开许久,现在西域时局动荡,西域的百姓不是往黑水河迁徙,就是想中土,你们既然走了,怎么还回来了?”
王可可道:“玉门关驻扎着中土最精锐的大军,关外是人间最精锐的骑兵,如果这里都不安全,那人间还有安全的地方吗?”
战英呵呵笑道:“说的也是,昨日本将路经此地,你们还未回来,是今天刚回来的吧,怎么样,有没有生火呢?”
王可可知道叶小川与军方有点私交,这座客栈,当初接待的都是中土与西域的军方斥候。m.xiumb.com
便道:“回禀将军,咱们确实刚回来,灶火还没有生,不过有酒。”
战英道:“有酒就行!”
说完,对伸后的百余骑道:“下马,在此休息一个时辰。”
客栈里布满了灰尘,众将士也没有进屋,就在背阴地席地而坐,拿出干粮就地而食。
王可可则是前去后面的酒窖,抱着两个大酒坛子走了出来。
战英的军令很严,每人半碗酒,不能多喝,他们是骑兵,如果喝多了,从马上摔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在众人休息的时候,战英一边啃着干硬的馕饼,一边走向了龙背山。
龙背山地势极为奇特,关于龙背山的神话传说,战英也有所耳闻。
据说乃是神龙龙身所化,山体连绵陡峭,纵横大约七八里。
山阳处是一片戈壁,山阴处则是一片草场。
这地方战英已经来过几次了,他在观察这里的地形。
这里位于玉门关的西南方向,距离将近百里,是玉门关的西面门户。
如果是常规作战,这里肯定是兵家必争之地。
回顾历史,西域铁骑袭扰关中,几乎都是以龙门为据点,对玉门关发动攻击的。
但是,眼下的这一场浩劫之战,不是常规战争,人间所面对的敌人,是来自天界的军团。
龙门古城城墙并不高,还是土城,根本无法天界狂人军团的进攻,所以打一开始,中土与西域都没有将龙门当做一个重要的据点来守护。
战英之所以对这里感兴趣,是因为天界大军进攻玉门关,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拿下的,需要很长时间。
天界需要一个据点,来支撑他们进行长达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战斗。
战英考察了许多地方,最后得出结论。
玉门关一旦开战,天界最后可能选择的后方据点,就是这龙门古城与龙背山。
他写信通知曲九原,让曲九原去驻守玉门关南部的天鹰关,就是在盘算着在到时在龙门这边搞点事情。
来到龙背山上,看到周围的地势环境。
战英喃喃的道:“可惜啊,我不是陇右道行军大总管,我若是坐在赵子安的位置,在数年前,就该加固龙门古城,并且在龙背山建造防御工事,挖掘藏兵洞……
赵子安这几年来虽然成长了许多,但是,依旧是妇人之仁,不足以驾驭千万雄兵……”
赵子安没想过在龙背山建造防御工事吗?他肯定想过的。
但是,龙背山距离玉门关近百里,距离天鹰关也有八十里。
夺石峰与望夫岭,距离鹰嘴崖防线才二十里,派上去的镇西军已经是有去无回。
眼前这近百里的距离,不论驻扎多少军队,最终都会被天界大军扫平,绝对不可能有一个生还的。
所以,赵子安才没有考虑将龙背山设为玉门关的第一道防线。
战英觉得赵子安这是妇人之仁。
这是一场你死我亡的战争,只要能杀伤敌人,迟滞敌人进攻的脚步,任何战略战术都是可以用的。
人间的文明想要不被天界所屠灭,注定是需要人命往里面填的。
如果在龙门与龙背山驻扎三十万到五十万大军,虽然这些人会全军覆没,但是却能对玉门关大战起到有利的作用。
就算只是迟滞天界军队三天的步伐,这几十万人的牺牲,也是值得的。
义不行商,慈不掌兵。
李铁兰之所以让天界与冥界闻风丧胆,就是因为,她没有一颗婆婆妈妈的仁慈之心。
作为李铁兰的传人,战英的心,也是铁做的。
所以,战英被后世人称之为铁心魔帅。
在战英感慨之际,看到一匹高头大马在山脚下的草场上奔驰着。
那匹宝马他见过多次,自己也询问过放马的孩童,知道那是龙门客栈的少公子的坐骑。
此刻,宝马上骑着一男一女两个孩童,想必那个少年就是宝马的主人。
独孤长风与胡儿骑马兜了几圈,又回到了山脚下的露天学堂。
不少孩子都起哄让独孤长风露一手,独孤长风也不客气,挥舞霸王枪就耍了一套枪法。
尤其是最后的那一招回马枪,赢得所有人的叫好声,就连一旁的徐夫子,也不禁微微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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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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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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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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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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