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过了七年之痒的老夫老妻,都对对方有那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三五天都难说一句话,那叶小川就真的悲剧了。
万蝠山青鸾仙子不清楚,可是百凤山她却是知晓的,当初就是在百凤山收服了那只神鸟青鸾。
只是这才过去四千年,周围的景物变化却很大,以前绿绿葱葱的大山,因为被天蝠族常年觅食,周围都光嘟嘟的,有些荒凉。
青鸾仙子指明了大致方位之后,冰鸾就飞了过去,这一飞又是两个时辰,到了深夜子时前后,还是没有找到万蝠山。
云乞幽在翻看了与叶小川往日所发的飞信,找到了另外一条线索,每天天快黎明的时候,那些出来觅食的大蝙蝠就会吃饱还巢。
有了这条线索,又看了看天色时辰,夜已过半,要不了两三个时辰应该就是天蝠返回洞穴休息的时间,索性也就不找了,落在地上,眼巴巴的看着头顶,等着着大批蝙蝠从自己的头顶上方飞过,到时自己只要跟着那些蝙蝠,就能找到天蝠山的具体位置,比现在听青鸾仙子在这瞎指挥要管用的多。
叶小川的小元神又开始偷懒,修炼了几个时辰的天魔篇,这家伙懒癌又发作了,再次给自己放假休息,云乞幽感受到叶小川体内的玄火之气停止了流逝,心中大喜。
钻出熊皮褥子,穿好衣裳,询问青鸾仙子叶小川的身体为什么会忽然吸收体内的玄火之气,为什么又会忽然终止了呢。
青鸾仙子见多识广,略一沉思就想通了其中的关节。
道:“叶小川虽然遭到重创,身受重伤,但他五脏六腑中的那五彩神光,却是很好的保护了他,在他重创的那一刻,让他的神魂有时间关闭天地二桥,想来他的元神与魂魄是安然无恙的。他体内的玄火之气,之所以在减少,是因为他的元神在灵魂之海里修炼,吞噬体内的玄火之气,,玄火之气充斥体内,这是十分痛苦的,他以秘法,通过丹田一点一点的吸收玄火之气,这是在自我疗伤。只是他没有意识到,他的身体表面,还布有极为厉害的寒霜之气。”
云乞幽微微的点头,青鸾仙子说的话她心中非常的赞同,毕竟叶小川向来懒惰,很难静下心来长时间的修炼,所以才会每修炼几个时辰,就会休息玩耍几个时辰。
想到这里,云乞幽的内心不禁生出一丝侥幸,也多亏了叶小川懒惰成性,如果他是一个勤奋的人,日夜不停的吸收体内的玄火之气,他现在只怕早死翘翘了。
让冰鸾去叼来了一些枯树枝,云乞幽点了一堆篝火,这几天她一直担心叶小川的伤势,几乎的滴水未进,如今已经到了万蝠山的附近,估计明天一早就能找到旺财,这让云乞幽轻松了许多,拿出大馕饼在火焰上烤,打算吃饱了,养足精神,带叶小川去万蝠山疗伤。
青鸾仙子的魂魄,就飘荡在周围,气氛一瞬间就安静了下来。ωωω.χΙυΜЬ.Cǒm
云乞幽烤好了一块大馕饼,撕了一大半丢给了冰鸾神鸟,刚啃了几口,就瞧见青鸾仙子的魂魄似乎有点不对劲,眼眸中的血色似乎减少了一些,正在打量着周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云乞幽心中一动,道:“当年是你一个人来这里的吗?”
青鸾仙子听到云乞幽的话,回头看了她一眼,道:“不是,还有一个女子。”
云乞幽道:“是木云寨的木幻夕?”
青鸾仙子微微的点头,道:“我那个时候年少轻狂,心中有屠龙之志,听说南疆十万大山中有一只凤凰,便独自来到南疆历练,想要收服那只凤凰,结果刚深入十万大山没多久,我便被火麒麟重伤,是木云寨的幻夕姑娘救了我,她还带我到了百凤山。当年的人间,和现在不太一样,尤其是修真界,那个时候多的散修洞府,门派只有我们苍云门,天师道,湘西赶尸一脉,西域光明圣火教等,修真之人也不多,不像今天的人间,修真之风鼎盛,呈百家争艳之势,对我来说,能配做我的朋友的女子不多,幻夕姑娘是我为数不多的密友。”
云乞幽道:“木幻夕一定非常厉害吧。”
这不是无故的猜测,像青鸾仙子这种孤傲的女子,如她所言,当时的人间,能配与她做朋友的人寥寥无几,青鸾仙子一直视木幻夕为密友,足以说明木幻夕的道行绝对不低。
青鸾仙子缓缓的道:“幻夕姑娘确实是当初不世出的绝世奇女子,只是她一生从未离开过南疆,所以中土之人从未听过她的名字。幻夕当时已经血脉觉醒,一身修为已达臻化之境,当时估计只有九尾天狐妖小鱼与素女玄婴能与她正面交手,我不是她的对手。若不是她出手,我已死在青鸾手中,万不可收服青鸾的,可惜……”
云乞幽道:“可惜什么?”
青鸾仙子的神色似乎有些黯然,但一身的戾气却是忽然高涨起来,似乎内心之中的情绪此刻非常的复杂。
她没有回答云乞幽的话,没有说出可惜的是什么。
而是忽然反问道:“当初我一心修道,只为求得长生,自解羽化,魂魄封与斩尘之中数千年,你说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错的,你会为了长生,放弃爱情与友情吗?”
云乞幽没想到青鸾仙子会忽然问这个问题,沉思片刻,道:“如果换做是以前的我,我的选择应该会与你一样,只是认识了小川之后,我心中就有了牵挂,有了羁绊,无法抛弃一切。孰对孰错,谁又说的清楚呢。”
青鸾仙子轻轻的摇头,道:“我当初与月氏吟斗法之时,原本是要输了,结果在无意中,催动了斩尘里七星黑晶的力量,这才反败为胜。我当时非常的清楚,这股力量阴邪凶戾,常人难以驾驭。当初幻夕姑娘劝我,不要觊觎七星黑晶的力量,她似乎对七星黑晶非常的了解,甚至还懂得一些鬼修之法。说来也是可笑,为了虚无缥缈的长生,我竟然对她做出了那种事儿,这些年我一直觉得理所当然,如今重游故地,才觉得当年也许是自己做错了,可惜了幻夕姑娘对我的一片真心赤诚,我负了她一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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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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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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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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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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