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先人在那个年代奋力抗争,与天斗,与地斗,与整个世界战斗,我们今天才能站在这里。
但是!
一小部分人却把我们先人贡献的果实全吞了,他们企图统治世界,恢复以往的帝制,自以为高人一等。
他们就是联邦政府!
如果说他们能够带领我们人类走向更美好的未来,这也无不可。
但是这个口口声声大喊着为人类服务的政府中却有相当一部分肮脏的贵族,滥用他们权力,对平民生杀掠夺,视其为猪狗,干着畜生都不如的日子。一两年前广州的大将连侯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这样的事情相信大家都司空见惯了,我们这才想起来这个所谓的联邦政府也不就是那些贵族世家为后台成立的,历史不过百年尔。
如此说来,官官相护,奸臣当道,人间炼狱也就说得通了。
因为他们骨子里就流着贵族的傲慢,自认为和我们已然不是同一种生物。
在他们的统治下,表面上人族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样子,实则内里早已腐烂衰败,只剩下肮脏的屎尿垃圾。
如今妖族四起,异兽环伺,作为大好男儿自然要奋起抗争,保卫人类。
但是攘外必先安内!
苍天睡了太久了,我们此行就是要把他震醒!”
但丁站在高台上,慷慨激昂地演讲着,振聋发聩。
“天醒!”
“天醒!”
“天醒!”
台下乌泱泱的士兵整齐地站立,齐声喊着口号。除了那些特殊武装(机甲战士,生化战士,骑士等),其他士兵统一穿着黑色军服,他们肃穆的望着台上的领袖,眼神中尽是冰冷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黑色军阵旁还有耀眼的银色矩阵,在阳光照射下反射着刺眼的光。
他们正是但丁从神源那借来的机器人战士,加上“天醒”本就拥有的几千架机器人,正好凑合够了两万架。
人族战士和机器人战士总数加起来更是超过了四万,这可比一般安全区所拥有的士兵数量还要庞大近一倍了!
“天醒”的一众干部也分立在但丁两侧,个个都是英姿飒爽的豪杰模样。
就连新加入的三臣或者说哥白尼也站在熟识的堂吉柯德或者说伽利略的身旁,有些吃惊的望着下方的庞大军队。
这两天不断有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干部带领着手下的人赶回总部,直至昨日夜晚,“天醒”组织才真正集合完毕。
看这架势,此次“天醒”是要破釜沉舟,全巢出动了。不破楼兰终不还,不成功,便成仁!
因此,一众干部中仍有几个三臣未曾见过的生面孔。
“喂,堂吉柯......伽利略,我们组织中有这么多干部吗?”三臣不动声色地略微靠近伽利略,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即使过了这么久,三臣还是不习惯叫堂吉柯德为伽利略,当然,如果有人喊他“哥白尼”,他也往往会忽视。
直到那个人走到自己面前,看向自己,自己才恍然大悟,自己新的名字就是“哥白尼”。
虽然他已经尽力了,但这事还真不容易改过来。
“啊。我们组织事情多嘛!经常需要分散在各地,进行活动,可别小看他们哦,都是能独挡一面的厉害角色,有的连我都......”伽利略自然不介意三臣叫他什么,虽然他私下也已经改口喊三臣“哥白尼”了。似乎这个组织内只能有代号,而过往的名字和经历在进入这里的那一刻就烟消云散了。
伽利略话未说完,但丁就继续举行仪式,“下面全体人员开始出征前的宣誓,我但丁!”
但丁依旧穿着带着大兜帽的长袍,将全身裹得严严实实,他举起手中代表“天醒”象征的权杖。
“我,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站在但丁的左侧第一位,他有着卷曲的蓝发,明亮的碧眼,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背上背着一把长剑。
“我,彼特拉克。”彼特拉克背着手立在但丁右侧,他的气质和莎士比亚截然不同,表情阴鸷,眼眶深陷,不苟言笑。三臣还注意到他背在身后的手宽大异于常人,指骨突出,明明很瘦弱的样子,但却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我,伽利略!”伽利略正站在莎士比亚的左侧。
“我,米开朗琪罗!”米开朗琪罗站在彼特拉克身旁,是个留着大胡子,体型魁梧的老爷子。他足足有两米多高,胳膊比三臣的大腿还粗,配上身边插着一把一丈余长的大刀,就只有剽悍二字可以形容。
三臣知道轮到自己了,也像模像样的高举手臂喊道:“我,哥白尼!”
“我!拉斐尔!”拉斐尔戴着一顶黑帽,仅从脸上看不出他的喜怒。
“我!达芬奇!”达芬奇和下面的那些士兵一样,裹着黑衣,冷酷得像个刺客。
“我!”接着所有“天醒”的战士一齐举起右臂高呼,“在此宣誓!此次一去,定要攻下伦敦,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举旗!启程!”但丁大手一挥。
阵前有人扛起了几丈高的大旗,画有象征“天醒”的大钟和铁锤交叉图案的旗帜被大风吹得猎猎作响。
四万大军井然有序地转身,启程,朝着西北方前进。
伦敦安全区,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平原上,横跨泰晤士河。
在旧时代,伦敦是欧洲最大的城市,与美国纽约并列世界上最大的金融中心。
伦敦是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和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有数量众多的名胜景点与博物馆。伦敦是多元化的大都市,居民来自世界各地,一座种族、宗教与文化的大熔炉城市,使用的语言超过300多种,是全球化的典范。
因空气湿润,多雨雾,所以伦敦市区常常充满着潮湿的雾气,因此有个叫“雾都”的别名。
在新世界版图上,伦敦安全区正是位于最西端的安全区。说来也巧,曾经最为繁华的纽约是最东边的一个安全区。这两个旧时代最繁华昌盛的都市因为一海之隔,在新时代都成为了人族生存地区的东南两端。
虽然比起以往的繁华略有所下降,但是强大的资本积蓄还是使得伦敦一直挺立在这片土地上。
虽然地处偏僻,但是伦敦安全区却是少有的比较安宁的安全区之一。
离其最近的两只妖族栖息地,其一便是栖息在横跨白俄罗斯和波兰边境,占地超过100公顷的比亚沃维耶扎原始森林的血族,第二支就是南方的鹿妖。
不过此际强大的血族城堡的火力全部集中于北方的圣彼得堡,而伦敦和鹿妖之间又夹着巴黎安全区这一个守护带,因此至少现在来说,伦敦可谓是高枕无忧。
伦敦安全区的人民生活安逸,与现在战火纷飞,硝烟四起的形势格局仿佛完全格格不入。
伦敦大将没事就带士兵出荒野去拉练,搭建荒野列车铁轨,顺便缴清一些周边的异兽,甚至他们还有余闲向巴黎安全区借兵,用来对抗鹿族。
这一天天气难得的不错,即使是一年四季都灰蒙蒙,潮湿异常的伦敦都开了太阳。
少将杰克带着手下二团五千士兵,有按照惯例,出城拉练,一是保持军队的血气和战斗力,二是可以肃清周边危险兽群,三可以狩猎一些珍稀材料为手下获取更多资源,四则是例行公事地维护铁轨,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每次出城拉练也是士兵们最喜欢的事情之一了。
毕竟他们是血气方刚的军人,一直呆在湿答答的军营里面连骨头都快腐朽了,虽然在荒野难免会有一定的危险和伤亡,但是好处也是多多。
他们每次剿杀的兽群都能换取大量功勋,分到每个人身上也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而经过他们频繁的“清扫”,荒野中对他们具有严重威胁的兽群早就没了,有时甚至他们都能无伤而归。
同样的,随着兽群减少,他们能获得的收益也就越来越少。以至于他们怀疑,是不是周边的荒野都被他们打扫干净了。
每次出来拉练的机会,各团也是争着抢着,毕竟在没有战争的日子,他们唯一的油水就都在这啦!
“啊!都半天了,连只老鼠都没看见,那些家伙是不是太过分了,不知道放过一些小鱼小虾,等他们繁衍生息吗!涸泽而渔!”副团长大校胡斯尼敞开衣襟,双手正在脑后,吊儿郎当的,在杰克身旁抱怨道。身上的武器也直接丢给手下保管了。
“难道你想去巴黎,和鹿妖打吗?要去就去吧,乘荒野列车一个多小时就到了。”杰克说道。
“我可不要,听说那里出来个叫做黑暗骑士的疯子,人妖照杀无误。我最讨厌和疯子打了,就像小时候跟疯狗大家一样,输了赢了心里都像吃了屎一样。那里那个峡谷就是绞肉机啊,我们区派去多少人,又回来多少人啊?会死人的,而且还吃力不讨好。”胡斯尼连忙推辞道。
杰克对胡斯尼的说法不置可否,接着他也叹了口气:“看来以后都不用出来了......等等!”
杰克用手拦下胡斯尼,停下脚步,竖耳聆听。
“是兽群。”胡斯尼也听到了从地面传来的声响,不禁喜出望外。
“不是......那是......”
杰克话音未落,一道光束就穿透了毫无防备的呼死你的眉心。
胡斯尼瞪大了眼睛,眼神却开始涣散,倒地。
杰克望着远方,瞳孔猛缩,冷汗直流,大喊道:“敌袭!”
远处地平线,出现了一抹宽无边际的黑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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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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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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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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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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