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小妖!”书店老头板着一张脸,喝止道,“姑娘家一点都不懂得矜持!”
小妖闻言俏皮的吐了吐舌头,不过还是乖乖地回到了老头身边,向着床上的维奇介绍道:“这是我爸。”
“你爸!”维奇吃了一惊,“这老头当你爷爷都够了吧,再说也不像啊,你这么漂亮。”
维奇其实最没资格说这话,因为他老子快一千岁了才有的他。只不过,血族比较长寿,曼特比较帅,看着比较年轻罢了。
小妖听见维奇夸赞她漂亮,不禁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惹人爱怜。不过有人却暴跳如雷。
“小子你说什么,信不信我把你剁碎了喂狗!”老头怒得连脸都红了,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指着维奇大吼道。
“好了好了,爸!”小妖连忙扶着气的快转不过来气的老头坐下,说道,“要不是恩公救我,你现在可能就见不到我了!”
老头好不容易才将心情平复,他朝小妖摆了摆手,继续对着维奇说:“小子,我也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你可以在这里把伤养好再走,这里是十万。我想够你在这生活个三年半载了。”
老头把一个厚厚的大文件袋扔到了维奇的床边。
维奇看都没看里面的钱,就说:“我不要!”
“小子,你他妈再得寸进尺,我把你砍成人彘扔猪圈里信不信!”老头以为遇上个贪得无厌,图谋不轨的家伙了。
“爸,你别这样!”单纯的小妖也想不出其他能劝架的话了。
“我父母在荒野上被野兽吃了,我又惹上了荒野上的仇人,出不去了。我又没什么其他能吃饭的本事,也没有安身之所,这钱我不要,只要你们能收留我一段时间,能给吃给住就行。我可以干杂活,等风头一过我就离开。”维奇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没什么比与当地人同吃同住更能融入这个陌生的社会了。
而且,维奇也正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养伤,并且思考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
“风头一过?谁知道这什么狗屁风头什么时候过!”老头还是一副刻薄的样子,“难道还要让你住在这一辈子?”
“诶呀,爸!你就答应他吧,好不好~~”小妖拉着老头的脖子晃呀晃。
“啊啊啊!好了好了!”老头宠溺地摸摸小妖的脑袋,看向维奇时又立马换了一副脸色,说道,“小子,我是这书店的老板,熟人都叫我一声王鼻叔。这是我女儿,小妖。你叫什么,把你的身份和个人资料给我老老实实的报一遍!“
“哦,王鼻!”维奇不喜欢管人叫叔,尤其是面前这个看上去都能当他爷爷的人。
不过当他看到王鼻的脸又一下子拉下来的时候,还是乖乖地配合着:“我叫维奇,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原先住在圣彼得堡边远小镇,父母双亡后,就一直在荒野上混。直到几天前猎物分配不均,惹上了仇家,才弄成这副样子。”
小妖听见眼前这个明显比自己成熟,像个大哥哥的人仅仅只比自己大一岁,眼中的迷恋又多了一分。
“昨天好像被维奇看光了欸!怎么办,只好嫁给他了。”小妖心中如是想着。
王鼻当然不清楚女儿心中是这种想法,否则他肯定当场把维奇砍死。他严肃地对维奇说:“我了解一些你们荒野猎人的规矩和手段。我有言在先,如果你把仇家惹到这里,或者图谋不轨,那么我就帮你全家团聚。”
“明白。”维奇以后回想起来,才发现这才是一切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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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在偷懒啊!想吃白饭啊,去大街上啊!”老头令人讨厌的催促声又在屋外响起了。
“知道了,老头。”维奇站在嵌在橱柜内的镜子前,赤裸着看着自己的身体。左肺部一个枪伤,腹部一道数寸长的刀疤,小脚上一大块烧伤的疤痕,另外细小伤痕无数。自曼特给维奇来了一次超级治疗后,没过一个月,维奇就又攒下了这么多伤痕。
维奇躺在床上整整七天才下了地,不过老头的医术不错,没留下什么大毛病。维奇每天都会抽出那么一些时间,站在镜子前,检查自己的身体,考虑未来的出路。经过维奇坚持不懈的努力,他终于确认,自己的确没有了任何血族之力。
如今的他,只比同龄的人类男孩高了一些,壮了一些,在鬼门关上走过几回,又懂得人情世故了一些。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一点让维奇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失去本源之血的血族会立刻死去。这条铁律,在维奇身上却不适用。
“切,谁知道呢?”维奇已经学会了走一步看一步,费劲力气去想一些怎么也弄不明白的事只是在自讨苦吃。他穿上了一条大裤衩,光着膀子就出去干活了。
说是书店打杂,其实也没什么事可干。老头的书店位置偏僻,平日里根本没多少人来。再说这是个战争年代,大多数人整天都忙着生存,谁有那精力和金钱去买书看书?那都是大人物要才干的无聊事。
只是,每天老头都会在书架上倒腾,有时为了找一本书会在书架上翻来覆去的找。维奇初次到书店时看到的那混乱样子,就是老头的杰作。
以前整理书籍是小妖的工作,如今变成了维奇的活。
不过这也便宜了维奇,以前在血族城堡的时候,维奇就没少拜托出去猎食的血族找几本书回来。在浩瀚如烟的人类书籍中,维奇酷爱小说。他惊叹人类的想象力之奇妙,情感之丰富。
在他眼里,旧时代的那些优秀小说家,都是充满了理想的疯子,或者是在他们构建的世界里,无所不能的预言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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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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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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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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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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