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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带道友搞文娱>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玉弦社一众人,除了沈和薰微微紧张外,其他人多是一副无所谓的状态。

  方社长更是放松了精神,他想通了,若是沈定溪表演的不好,后果也多是由两姐妹自己承担,谁也怪不到玉弦社头上。

  说起玉弦社,方社长转头望望社里的成员。技艺在水准之上的社员除了几个年纪大的老手,还有近几日刚刚收入的女子戏班,就是沈和薰了,全社如今有四五十人,和那些动辄几百人的大社不能比。

  若是这次祭乐节在全城音社里垫底,玉弦社想来也再支持不了多久。

  当初是为了集合那些年老伶人还有真正喜爱戏乐的人而建,也招揽很多无家可归身世凄苦的小儿培养。一开始多么兴旺,但他只是不愿向那些破烂的规矩妥协,如今就成了这样。

  这才几年,辛苦培养出的当红优伶俱都一个个离去,搅入那些繁华奢靡的名利场中去了。

  回到当下,方社长十分好奇沈定溪表演的内容,他心中将城中流传的那些曲子想了一遍,实在摸不着沈定溪的套路,也就是再想不出来了。

  众人等的时候,沈定溪在仓库中指导景谷如何制作拉弓,景谷真是一个十分好用的人形机械手,拉弓很快就制作出来了,沈定溪拉着演奏了一番,又调试了几下弓毛的松紧。

  这些让酒楼掌柜大开眼界,原来新的拉弦方式是这样的,这个拉弓是圈住了奚琴的两根弦,靠着一前一后与之拉扯的动作发出声音,这样的动作比竹片不知灵活变通了多少倍。

  虽然沈定溪只是轻轻拉动了几下,但其声音还是将掌柜吓了一跳,这音色更加多变,而且声音很大。

  沈定溪看掌柜惊讶的神情,还笑着说:“掌柜见谅,这拉弓必须与两根弦做到一块,若是掌柜觉得不好,之后还可以将弓毛剪断,把拉弓取出,奚琴还和以前一样。”

  掌柜连连摆手,“小娘子这样做来十分有新意,奚琴我有的是,这样的奚琴只有一把,我看着这拉弓比竹片好。饮燕楼会将它保留,还要多谢小娘子了。”

  掌柜已经看到拉弓的好处,他心里对沈定溪全然改观,怪不得她要演奏奚琴,这样一改,奚琴的声音起码作为独奏乐器没有问题了。

  沈定溪完全没有异议,在她看来,这时的奚琴存在很多问题,拉弓也做的十分粗糙。她已经萌生了要制作一把上好品质二胡的想法,完全瞧不上酒楼的这把。

  看着快要准备妥当,掌柜想起一个问题,“不知小娘子要演奏什么曲子?按照惯例需要提前公布出去。”

  沈定溪微微一笑,“曲子就叫《枉凝眉》。”

  “《枉凝眉》?”竟是一个从未听过的名字,掌柜的微微诧异,但也没多问,立刻叫来伙计让去报曲名了。

  系统:

  【《枉凝眉》,原文为清代曹雪芹作词,后于1987年由王立平作曲,陈力演唱。该曲是1987年上映电视剧《红楼梦》的插曲。

  主流观点认为原文表现的是宝、黛之间的爱情悲剧,预示着林黛玉将泪尽天亡的结局。

  名家点评:此曲如泣如诉,扣人心弦,让人忍不住为之心酸落泪。】

  为什么选择这首曲子,一来是因为这曲子与二胡音色十分相合,情绪表现可以很容易达到饱满的程度。

  这把奚琴虽与后世二胡不完全相同,但也十分接近了,这样就是成功了一半。

  二来,想要一鸣惊人,还要贴合此世人的品味,曲子要有古典韵味并且又隐含现代流行音乐的特点。

  流行音乐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简单说来就是悦耳动听,符合大众口味、易于传唱。

  在现代,音乐不再是一小部分人专享的东西,由于现实科技和新的音乐理论的实现和发展,可以说是全民共享的娱乐。

  民众的口味不需要多么雅丽脱俗,只是要动听二字,相信此世人也一样。

  沈定溪不由想到,若是自己继续参赛下去,拿出前世一首首脍炙人口、贴合群众喜好的商业性流行乐曲,不知道会引发怎样的变化。

  《枉凝眉》就是一首符合古典和流行两种特点的曲目。

  87版电视剧拍摄的时候,《红楼梦》总导演王扶林为该电视剧找作曲时,就本着要将古典和流行结合好的想法,力求让曲子在青年人中可以传唱开来。

  作曲家王立平主动找到他为此作曲,用了整整一年多时间,才将《枉凝眉》写出。而后陈力的演唱也是永恒的经典。

  酒楼伙计站到高台之上,向众人大声宣布要表演的曲子叫《枉凝眉》,众人反应不一,但好奇心俱都被挑了起来。

  沈定溪抱着奚琴走出,身后跟着的景谷还抱了一把凤琴,两人上了高台,景谷帮她把凤琴摆在眼前,伙计把一把雕花椅子放在沈定溪身后。

  沈定溪坐下,两腿刚好能自然放平,她把二胡架到腿上,又把旁边的凤琴调整一番,做到一伸手就能拨动的地步。

  这把凤琴是她在曲子开端部分作为伴奏使用的,琴的声音如空谷幽兰,能够更好的引导观众进入情境。

  其实琴版《枉凝眉》也更有意趣,一定更能符合此世观众的审美。

  那为何不直接使用琴或筝来演奏呢?因为沈定溪不管是今生还是前世的记忆中都没有用这两者演奏过《枉凝眉》的经验,连练习都没有,曲谱也没有接触过,上了台就是灾难。

  所以还是用最拿手的二胡来吧。

  当沈定溪上台摆正的时候,所有观众都可以看清她拿着一把奚琴,而且奚琴的模样还有些怪异。

  “怎么拿了把奚琴?还有放琴的位置,她这是要以奚琴为主?”

  “怪异!用琴为奚琴做随,这是为何?”

  “还有那奚琴上带着的是把小弓?”

  议论声四起,台下坐着的王段秋轻笑出声,“这沈定溪果然就像我说的那样,哗众取宠!我真是何必与这般女子一样见识?”

  她转头对皱着眉的邵青先生说:“先生认为如何?如此还有听下去的必要吗?”

  邵青先生回道:“王教谕何必急躁,耐心听下去就是。”

  看王段秋勾勾嘴角转头看向台上,邵青先生眉头一直未有松懈,他希望沈和薰能得到公正些的评价,但她这妹妹明显要拖累她呀!

  方社长虽然已经放松,但此时见了台上的动静还是微微紧张起来,他不知这沈定溪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就转头看向沈和薰。

  哪知沈和薰虽面色还算平静,但双眼也盛满了疑惑。

  社中那个女子戏班班主崔紫英正和她说话,方社长也就支起耳朵听着。

  “小姑娘,不必担心,我带着戏班走南闯北、冲州撞府,见多了各种的乐器,各种演奏的方式,你妹妹这样不算出格,说不定还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谢崔姐姐,我家二娘也不是那等胡来的人,也许她以前见过这样的演奏方法,觉得好就记下来了。一会说不定能给我们一个惊喜!”Χiυmъ.cοΜ

  听到这里,方社长撇了撇嘴,他也是见多识广的人,如何也想不出奚琴如何演奏能一鸣惊人。

  如此冒险,沈二娘能让那王段秋闭嘴,让现场所有的观众信服?

  他心中仍是站在沈定溪这边的,但如此看来,两人要斗不过王段秋了,在场的观众秉持着这样想法的也不算少数。

  看着沈定溪朝众人摆了摆手,观众都安静了下来,凝神静听。

  起调,几声琴音响起,沈定溪用手轻轻拨弄琴弦,有些急促,但一声悠扬的收声又恰好的克制住了急躁的情绪,让人心境悠扬起来。

  众人只觉这个起调不错,但也说不上多么惊艳。

  台上沈定溪收回放在琴上的手,拿起拉弓,前后一拉,弓毛与琴弦相互摩擦发出一声婉转哀怨的声音。

  观众们精神一振,随即都诧异起来,这是奚琴?

  声音洪亮,音色也变了,变得更加的凄凉。

  而且沈定溪手上拿着的那把小弓模样的东西,竟能让声音连续不断,从前的竹片是断然做不到这般。

  如此一来,一直被当做伴奏器乐的奚琴也确实能做独奏乐器了。

  这一切的变化看来就是那把小弓的缘由,说是让奚琴脱胎换骨都不为过。

  王段秋收起了嘴角的讥笑,神情变得怪异起来,一旁的邵青先生满脸惊异之色,凝神看着沈定溪手里的拉弓。

  四楼雅间,范老周围也站着几个目瞪口呆的人,范老趴在窗户边上,惊疑不定的望着楼下。

  这些可称为专业的人士,最先发现奚琴的迥异之处,此时沈定溪才刚拉出一小段旋律。

  随后,沈定溪手下动作不停,她看着自己手下的拉弓前前后后极富节奏的拉动,也已经全身心的投入进去。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

  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她在心中默唱,手下发出的旋律与心声附和,似乎将自己内心深处深埋的情绪全都发泄了出来。

  为什么要自己穿越,离开亲友师长,离开熟悉的天地,来到这里,时时担心小人的残害!

  又为什么让自己离开心爱的事业,来到这样一个毫无用武之地的世界,只能费尽心机追寻梦想!

  她手下的旋律倾泻而出,婉转流畅。

  《枉凝眉》虽是咏叹宝黛之间的爱情悲剧,但又何尝不是哀叹世间所有的无奈。

  没有歌词,只有极哀极悲的曲调在楼中游荡,所有的观众俱都屏声静气,心中生出一阵一阵的心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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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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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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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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