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背景:自上古仙神离去,斩断登天之梯后,地绝天通,人间仙路断绝,只留武道传承。虽门派林立,然辉煌不再。
而今世道纷乱,朝廷腐败,盗寇滋生,妖魔横行,为祸苍生,武林人士奋起联盟,推举盟主,带领众人斩妖平乱,涤荡世间。
然妖魔强横,人力有穷,一场大战之后,盟主重伤,临死之际,得一御剑飞天之人解救。至此方知,有异人居深山险峰之上,餐风饮露,不入红尘,游离世外,出入青冥,号称剑仙。”
“任务目标:探明剑仙传承真相,斩杀众妖之主白狼王。”
“任务类型:单人大型任务,未探索世界。”
“任务奖励:神元两千个,法器碎片一块,上品灵体级引气境功法一部。”
由于神庭的降临者有限,发现的世界又太多,因此在神庭任务界面存在着大量已发现却未探索的世界,这样的世界往往是最适合收集资源的。
因为并没有前人来过,至少大唐的人没有去过。
奖励也十分丰厚。
不过,这同样代表着危险,未探索的世界有太多的未知,说不定里面就隐藏着堪比通天境的大人物。
因此,很少会有人选择这样的任务世界。
只有谢程例外。
……
平乱城,这里是七年前武林盟成立的地方。
当初的雄心壮志,铸成了现在北地最安全也是最悲伤的城池,这里是武林人士向往的圣地,同样也是他们家人放置思念的地方。
过去的七年里,有太多的武林人士怀揣着荡平妖邪,扫清天下浊的理想来到这里,最后埋骨战场,更有甚者会被妖怪吞食,被邪道高手掠去练功,尸骨无存。
可只要在城内,无论男女老幼,是否有武功,只要在这平乱城里,就不会有任何的危险,没有任何妖魔胆敢踏进这里一步,就连那个称雄北地的众妖之主白狼王,也有所忌惮。
因为当世第一人,七年前整个武林推选出来的盟主陆天峰就在这里。三年前那场大战里,陆天峰和白狼王曾交手,拼死才将白狼王击退,幸得世外剑仙相救,很快就得以痊愈。
自那之后,陆天峰的武功突飞猛进,短短三年间,实力就翻了不知多少倍,达到了一个常人无法理解的程度,堪称是登峰造极,任何妖怪在他的掌下,都逃不过一击,除了那位白狼王。
不过,两个月前,让群妖胆寒的盟主陆天峰忽然离开平乱城,至今未归,杳无音信,让许多人都不禁猜测他是否已经遇难。
外面的妖魔更是直接动作了起来,没过多久便在距离平乱城不到十里的地方,建立了一座山寨,里面居住着各式各样的妖怪,以及修炼魔道功法的邪魔高手。
最近一个月一来,双方从试探到正面交战的碰撞不下十次,每到了关键时刻山寨一方就会迅速退走,明显是在刺探虚实。
如今,又是一场碰撞刚刚结束。
平乱城的城门敞开着,霍正奇手持长枪,浑身浴血,带着两百多人回来,走的时候是这些人,回来的时候还是这些人,没有什么损伤,但却让人高兴不起来,只觉心中憋着一团怒火。xǐυmь.℃òm
“草他奶奶的,这些妖怪真他娘的可恨,打着打着就跑了,还不能追。”霍正奇此时卸了战甲,叫了两个兄弟在城门上喝酒吃肉,骂骂咧咧。
这是他们缓解情绪的方式,战斗终究残酷,生死一线的压力何其巨大,总是要有抒发的方式。
“那些妖魔在阵前生啖人肉,杀死婴儿催动邪法,简直丧尽天良!”罗鹏英气的双眼发红,身体颤抖,他练的是刚猛刀法,嫉恶如仇,恨不得立刻杀进山寨,手刃妖魔,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才平静一些。
“那山寨里有白狼王的弟弟灰狼王,那可是实力堪比副盟主的大妖王,还有血饮修罗孟怀家,一身饮血魔功登峰造极,实力不在灰狼王之下,咱们追过去只能找死。”门冬青灌了一口酒,吃了牛肉,他心里也憋屈,但却明白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盟主不在,一众妖魔的胆子都壮了,肆无忌惮。
“你们说,盟主不告而别,是不是去山中寻找三年前的那位剑仙了?”霍正奇吃了口肉,低声说道:“当初我就跟在盟主身边,那剑仙的风姿与实力,完全不似凡间中人。若是盟主真去寻了他,学了那御剑飞天之法,估计就能彻底荡平世间妖魔了。”
“要我说啊,那什么剑仙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就算不坏,多半也是生性凉薄之辈。”罗鹏英冷笑了一声,看了看周围,道:“既然那剑仙实力这么高,众妖之主白狼王多半也不是他的对手,为什么不入世平乱,平白让多少人被妖魔夺去了性命?”
“话不能这么说。”门冬青摇了摇头,并不赞同,说道:“剑仙本就不是红尘中人,盟主曾说过,仙家远离凡俗,不出于凡俗,也不依靠凡俗,对于剑仙来说,我们可能只是庸庸碌碌之蝼蚁,你看到蚂蚁会救吗?”
“你认为自己是蚂蚁,我可不认为。”罗鹏英叫喊起来,灌了一口酒,冷哼道:“若有朝一日,剑仙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要当面问问他,为什么不下山平乱,要躲在山上做缩头乌龟。”
“嘿,这都要等你见到剑仙后才行。”霍正奇笑了笑,正要给自己倒酒,目光瞥过城外,忽然一愣,道:“嗯?竟是有人孤身前来,年纪不大,难道又是一个想加入平乱城的热血少年?”
自己何曾不是也是这个样子,单人只剑,风尘仆仆,千里迢迢赶来,只为心中一腔热血,看到这少年,霍正奇就感觉像是看到了自己。
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想错了。
“不对,这少年手里提着东西,是两颗脑袋!”霍正奇猛地站了起来,差点把桌子掀翻。
“唉,你小心点,酒都洒了!”门冬青没怎么注意城外,只看到桌上的酒瓶剧烈摇晃起来,不禁抱怨起来,想要问霍正奇怎么回事。
“还喝你娘的酒!那少年手里提着的是灰狼王和血饮修罗的脑袋!”霍正奇骂了一句,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个正缓缓走来的少年,瞳孔紧缩。
咣当!
门冬青和罗鹏英手里的碗筷掉落在地上,满脸惊愕地看向了那个少年,嘴巴越张越大,脸上的表情凝固,只余惊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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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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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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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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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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