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儿。”萤虫举着秃手臂,跟楼罗伽并排站。
“哪儿?”楼罗伽眉头要皱成蝴蝶结。
萤虫看一眼楼罗伽,往前飘了一飘,脸贴着墙,用手肘敲着墙上的壁画,回头看楼罗伽,“这儿。”
人在画里?这……有点离谱吧?
楼罗伽的目光扫过整幅壁画,上面的人没一个眼熟的,“我怎么没看见?”
萤虫闻言也去看画上的人,一愣,的确,没一个跟那和尚长得一样,可是,她明明就感觉到了。
“或许……”她抬手抠着上面的人,“是被别人挡住了呢?”
楼罗伽看一眼萤虫,满脸都是,你认真的吗?
怎么着,感情这画里的石头翻开,地下还藏着西瓜虫呗?
“是呢,大人。”
楼罗伽抬手扶额,好的,我知道了,你不用回答我心里的问题。
萤虫站直了,乖巧道,“……是,大人。”
嘭——
楼上凳子倒地,楼罗伽与萤虫同时抬头,似乎早就习惯了这声响,果然,楼道里依旧空无一人。
“大人,”萤虫看着楼上,“要不……抓一个过来问问?”
楼罗伽看向萤虫,眉角一挑,萤虫与楼罗伽对视良久,默默举起手肘,随即想起什么,弯腰脱了鞋子,把脚抬起来,大脚拇指一翘,“我行,我上。”
而另一边,银灯被那铺天盖地的眼睛淹没,只觉得身前身后像水一般有了阻力,他的眼睛被粘连着,周围光线泯灭,重新陷入黑暗。
他用尽全力挥舞手臂,意料中的压力并没有出现,像穿过一阵风般轻飘,身上的触觉也不再似肌肤黏膜,反而空荡了起来。
那些东西……消失了?
银灯翻身,手掌竟能触摸到平整的地面,他本能地抓了抓,挖下满手颗粒。
他的眼睛还是睁不开,银灯本能地想要擦一擦眼睛,手却顿住了,浑身上下都粘过哪些眼珠,实在不想去碰。
可……
算了,也不会再恶心到哪里去了。
最后,他把手放在衣摆上擦了又擦,隔着衣领,拈起贴在胸膛的衣服,低着头擦了擦,这才能睁开眼。
右眼火辣辣地疼,睁眼时,甚至出现了重影,眼前走马灯般闪过许多画像,银灯一愣,这是什么?
银灯的眼珠不停地颤动,眼前的走马灯也不断变化,最后,停留在一幅画面上,他仿佛,成了另外一个人,入了画。
走马灯的主人年纪不大,她的视线还没有木匠的柜台高。
之所以说是她,是因为余光里,银灯瞥见了粉色的裙边。
像是一场默片,银灯穿过满是雕刻物的屋子,一路拐进后院。
院子里摆着一架尚未完工的轿子,技艺高超的漆匠正在涂漆,银灯扑上漆匠的后背,漆匠的手很稳,饶是这突然一下,也没画歪。
漆匠的下巴动了动,似乎说了些什么,银灯站好了,绕到了漆匠面前,指着轿子上面的画,漆匠的嘴唇动动,银灯认出来了。
*花落流水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西厢记。
这顶轿子,是座万工轿。
未等银灯完全看清楚这万工轿的全貌,视线一转,后面门口处站了个胖妈妈,手里端着簸箕,*吃饭了。*
银灯冲着跑过去,眼前被门帘遮挡,一暗,再明亮时,已经是另外的地方。
面前一双柔荑递过来一纸书信,银灯抬头,是位明眉亮目的女子,淡绿的衣衫衬得她素雅温柔。
她握着银灯的手,有犹豫,但最终还是道,*蓁儿,一定要好好送到他手上。*
视线上下摆动,是蓁儿点了头。
从这位小姐的闺房往外走,要穿过条条门廊,银灯思忖,这是个大户人家。
看蓁儿越拐越偏僻,银灯挑眉,不会真是西厢记吧?富家小姐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
正想着,蓁儿却转头冲向了集市,最后停在一处客栈前,抬眼看了一下牌匾,就往里面冲。
银灯却意识到了不对,方才那一眼,这客栈,分明就是他方才所在的客栈。
正想着,蓁儿已经到了房门前。
开门的是个相貌端正的男子,并没有银灯想象中的穷酸样,反而透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平和感,让银灯觉得分外熟悉。
蓁儿坐在这男人的屋子里吃掉几块糕点,就接到了回信。
她把手放在衣服上擦了擦,才接过书信,顺着原路回到小姐身边。
把书信交给小姐,小姐的惊喜与开心溢于言表,银灯想起方才那书生淡定的表情,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这之后,银灯又看蓁儿做了几次传信鸽,对比了几次两人的表现,银灯得出一个结论,那个男的不喜欢这女的,或者说,没那么喜欢。
银灯看着女的眉间忧愁越来越深,有时接到回信,甚至会看着院子里凋零的花树发呆一整天。
终于有一天,女子看完回信,失魂落魄地掉落了纸张,默默流起眼泪。
蓁儿捡起地上的纸张,却看不懂,连正反都搞不对。
银灯却看着内容挑起眉头,这男的……要出家?放着好好的姑娘不泡,竟然要出家?而且这语气……怎么?出家是他毕生追求吗?
蓁儿……
银灯似乎感觉到女人在叫她,果然,蓁儿抬起了头。
*蓁儿,他不愿意留在这儿。*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以为,他和我心意相通,我原以为,就算无法在一起,哪怕是做知己,我也足够,可他为什么……*
*原来,唯我一人,大梦不醒。*
知己?对着喜欢的人,如何做知己?你连自己都做不了。
蓁儿捏着书信,愤愤不平,跑了出去,银灯看得出,这是要再去找那男的。
这一找不要紧,好家伙,跟话本里丝毫不差,正好碰见小姐的家人与男人告别,蓁儿趴在墙角,银灯也瞧见那些人的唇语,话里话外,都有提到,男人和女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养不起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做父母的也不会愿意女儿跟着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男人吃苦。
看来,男人若即若离的态度不只是不够喜欢那个小姐,还因为,世俗,门第,差异。
蓁儿被揪了出来,当家的警告她,不允许告诉小姐一个字,因为这小姐,就要嫁人了。
蓁儿留在府邸里长了两年,这小姐却经历了巨变。
男人出家离开不到一年,这小姐家便衰落了,满门人众走的走,死的死,小姐一瞬从枝头跌落泥土。
万工轿早已完工,蓁儿被漆匠拉着,最后看了一眼小姐,离开了这座曾经辉煌的地方。
蓁儿跟着漆匠继续生活,银灯觉得时间应该不长,因为蓁儿的视线只高了一点。
小丫头又见过几次小姐,形容憔悴,越发消瘦,白色的衣衫飘扬,孱弱不已。
银灯一愣,这个人,似乎有点眼熟?
后来,她随漆匠拜佛时,也见过一次男人,有了佛号,称为修缘,温容平和的样子让人内心平静。
银灯又是一愣,意识到一点不对劲,这个人……怎么与渡缘如此之像?
好景不长,一年大旱,土地颗粒无收。
蓁儿饿得瘦骨嶙峋,跟着父亲和灾民到一户员外家喝粥,据说,那家员外儿子大婚,特地施粥棚,要积德。xiumb.com
积德?蓁儿看见周围的人说,这员外家的儿子病入膏肓,这新娘子,是用来冲喜的。
大婚那天,蓁儿从残破的粥碗里抬头,愣了一下,那顶万工轿,她见过的,是那位小姐的。
但也只是愣了一下罢了,她扳着粥桶,从映出人影的汤水里又舀了一碗。
银灯第一次看清楚小丫头的样子,瘦得脸颊凹陷,眼睛就显得格外大,占据了半张脸。
原本晚上还有一顿,可那粥棚突然就撤了,众人议论纷纷,盯着员外家的眼睛泛着绿光。
那位员外的儿子死了,连婚礼都没完成,就咽了气,员外夫人认定是小姐克死了她儿子,把小姐,连同她的万工轿一起,埋葬入土。
蓁儿、包括银灯,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是一愣,那位小姐,竟这样,被埋在了泥土之下?
蓁儿并没有太多心思去想这些,因为这一天,下雨了。
原以为大旱结束了,却没想到,这场雨旷日持久,镇子外的河水很快决了堤,旱灾过后,一场洪水冲破了万千人家。
先前埋葬员外儿子的地方被冲出一个大坑,像是有人盗了墓,蓁儿捞死鱼的时候看见过,里面红彤彤的一片,映着阳光,像是着了火。
浮尸遍野,夏季里,瘟疫便到来了。
没吃、没喝、没药、没衣,伤口腐烂发脓,蝇虫蠕动。
饿殍满地,易子而食,像地狱一般。
这一天,清净法寺来了一个和尚,蓁儿见过他,是那个修缘。
整个世界里,好像只有他一个正常的、干净的人。
和尚看人们彼此易子互食,看见把尸块扔进煮沸大锅的人。
什么时候,人竟与妖鬼抢食,同类互食?他参不透这人间疾苦,不知该如何渡众生。
看着那些人吃了腐烂的肉发病,他双手合十,叹了一句阿弥陀佛。
*尼佛割肉喂鹰,舍身饲虎。*
银灯的眉头狠狠一跳,“歪理!”
那修缘,竟把自己煮了,饲喂这遍地饿殍。
人们端着肉汤离开,一锅汤煮了又煮,喝的人岂止有上百?
而蓁儿,看着碗中那半截手指,等热气慢慢散去,视线里,碗离着眼睛越来越近……
银灯感到极大的抵触,别过眼去。
蓁儿放下碗,目光放空,盯着一个地方出了神,银灯瞧见了,蓁儿在看什么东西。
人群游走中,银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按照道理来说,她早就该死去了,可如今,那小姐茫然地看着蹲了一片的瘦骨嶙峋。
驾着的火堆上,一串未燃尽的佛珠刺痛了她的眼睛,她突然发疯般扑上去,在煮沸了的锅边,徒手去捞那一锅炖得稀烂的肉汤。
她的手上沾着血沫,抱着一颗退了皮的脑袋被推搡在地上,承受着众人无力却狠毒的击打。
她蜷缩着身体,把那颗头颅护在身下,红色的嫁衣沾上泥土与血渍,破了一大片。
众人推去,她小心地捧起修缘已经煮化、滚落在地的眼球,想要重新安进去,未果。
她哀嚎着,哭泣着,声带似乎要撕裂,紧紧抱着那颗头颅,肉沫蹭在她的胸前、胳膊上,露出森森白骨。
小姐的指甲变得殷红,眼睛被黑色占据,头发不断生长蠕动着,仰着的脖颈上,青紫的麻绳痕迹越发深刻。
小姐确实死了,只不过……成了妖鬼。
小姐停下哭泣,头僵硬地歪了一下,蓁儿的视线蓦地一转,像被人扭了脖子,直直跌落土地,晃荡几下,冲着漫天星空,余光里,是捧着破碗的、只剩半截的众人,包括她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尖锐的指甲伸了过来,最后的最后,银灯看见妖鬼长满了尖牙的血盆大口,视野顺着食道完全堕入黑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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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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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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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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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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