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天子>第1175章 攻克广汉
  几轮箭阵过后,蜀军伤亡惨重,阵型也更加混乱,将士们吓得四散奔逃,如同一盘散沙。

  公孙永带着的这支蜀军,都是后军,战斗力本就不强,现在前有汉军堵截,后又有汉军追兵,他们只能选择跑路,根本无力作战。

  刘歆率领一万汉军,将公孙永带着的数万蜀军杀得大败,死伤者不计其数,最后逃走的,只有万八千人,公孙永亦死在乱军当中。

  鱼涪津之战,吴汉率领八万汉军,大败公孙永和魏克的十万蜀军,成都惊骇,公孙述急急下诏,抽调驻守资中的公孙恢部。

  公孙恢、王元接到公孙述的诏书后,率部回撤到武阳,另外,公孙述又派出自己的女婿史兴,率兵两万,到武阳与公孙恢汇合。

  以公孙恢、史兴、王元为首的十多万蜀军,在武阳组成一道防线,欲抵御汉军的北上,这里也成为守护成都的外围防线。

  南安。

  取得鱼涪津大胜后,南安周边已无威胁,汉军在南安暂做休整。

  汉军大营,中军帐。

  目前有规模的蜀军,除了成都外,便是驻守武阳的公孙恢部和驻守广汉郡的延岑部。公孙恢部有十多万的兵马,延岑部有五万多兵马。

  如果现在汉军北方攻取武阳,在与公孙恢部交战时,延岑部很有可能从广汉郡南下,增援武阳,到时己方两边受敌,形势将十分不利。

  吴汉对己方的战术做出了调整。他从江州的冯骏那里,抽调两万兵马到南安,与自己率领的三万将士,组成五万大军,之后进取武阳。

  而臧宫率领的五万南征军,可先退回江州,再由江州北上广汉郡,攻取延岑部。

  公孙恢部和延岑部,目前就是成都最大的两只爪牙,只有把这两只爪牙全部拔掉,才能让成都陷入孤立无援的绝境,这会为己方将来攻陷成都,铺平道路。

  对于吴汉的战略调整,臧宫诸将暗暗咋舌。

  由臧宫率先五万汉军,进攻广汉郡的延岑部,这不成问题,毕竟延岑部的兵马并不多,只五万人而已,兵力上与臧宫部旗鼓相当,打起来,汉军也不吃亏。

  臧宫担忧的是吴汉这边的武阳之战。

  即便从冯骏那边再抽调过来两万兵马,吴汉麾下也只有五万将士而已,可目前驻守武阳的公孙恢,麾下有十多万的兵马呢。

  吴汉以五万将士,去攻打十多万敌军驻守的城邑,难度太大了。

  兵法有云,三倍于敌可攻城,可目前的局势是,守城的兵力比攻城的兵力还多一倍,这仗怎么打?

  见臧宫诸将皆忧心忡忡,愁眉不展,吴汉满不在乎地仰面而笑,摆手说道:“君翁莫忧,我心中自有成败。”

  臧宫眉头紧锁地说道:“大司马,公孙恢、史兴、王元等人,皆不容小觑,以五万打十二万,这……也太冒险了,末将以为,当从长计议才是!”

  吴汉摆摆手,正色说道:“武阳之战,我有信心可大败敌军,广汉之战,君翁可有信心挫败延岑?”

  臧宫面色一正,拱手说道:“大司马,末将若不能胜,愿提头向大司马请罪!”

  “好!”吴汉抚掌而笑,说道:“既然君翁也有必胜之决心,那么,事情就这么定了,你我兵分两路,一路取延岑,一路取公孙恢!双管齐下,拔掉公孙述的这两只爪牙!”

  劝不动吴汉,臧宫也只能接受吴汉的命令,接下来,汉军开始做出调整。

  以臧宫、杨翕为首的汉军,回撤江州,另外,江州这边的冯骏,又依照吴汉的命令,将两万汉军派往南安。

  身在南安的吴汉,等待后续援军到来的同时,他也没闲着。

  鱼涪津之战结束后,十万蜀军被打散,很多散兵游勇还游荡在南安的周边,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支,有两三千人之多。

  吴汉派刘尚围剿,刘尚率军汉军出击,追杀散兵游勇上百里,蜀军残部都逼得一路向西逃窜,最后蜀军的残部都逃进峨眉山内,刘尚这才作罢,率部回撤南安。

  不日,臧宫率部撤回江州,在江州暂做休整,将军中的伤兵留在江州,从江州调走精壮,补充编制,而后,五万汉军北上广汉郡。

  臧宫率部来攻,延岑急忙向公孙述求援。目前留守成都的兵力已经不多,不可能再抽出兵力给延岑,思前想后,公孙述传书公孙恢,让公孙恢抽调兵马,增援延岑。

  现在,吴汉还没有率军北上的意思,武阳这里也算太平,十多万的蜀军驻守的武阳,也着实是有些浪费兵力。

  公孙恢和史兴一合计,决定把王元调走。

  王元是隗嚣的部下,属陇军派系,在公孙述这边,他始终都是格格不入。

  公孙恢和史兴也没有很待见王元,反而觉得王元这个人就是个丧门星,先是克死了隗嚣,后又克败了隗纯,现在跑到己方这边,还指不定要克死谁呢。

  不如把王元弄到延岑那边,反正这两人都属一丘之貉。论领兵打仗,两人都没什么本事,但论跑路,两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就这样,在公孙恢和史兴的安排下,王元率领两万蜀军,去往广汉郡增援延岑。

  公孙恢和史兴也不是有多大本事的人,但他俩看人倒是挺准的,延岑当真能称得上跑路界的第一高手。

  他从汉中跑到南阳,从南阳跑到南郡,从南郡跑到益州,一路跑下来,可谓是身经百战。

  延岑的嗅觉极为敏锐,每逢交战,他都能嗅到战败的气味,并提前做好跑路的准备,虽说吃过无数场败仗,但延岑直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呢。

  驻守广汉郡的延岑,还没等到王元的率兵来援,就先和臧宫碰上了。双方于广汉郡的广汉县,展开了一场针尖对麦芒的交锋。

  延岑依旧是发挥出了他的特长,双方交战没多久,延岑就预感到己方恐怕要战败,他也由中军撤到了后军。

  作为全军主将,不在中军指挥战斗,而是跑到后军去避险,这样的军队,想不败也挺困难的。

  果不其然,以延岑为首的五万蜀军,被臧宫为首的五万汉军,杀得大败,早就在后军做好跑路准备的延岑,见到前军已败,立马调头就跑。

  主将都跑了,下面的将士们哪里还会拼死作战,五万蜀军,好似一盘散沙似的溃败下来,四散奔逃。

  五万大军,一场交战,一溃千里,蜀军将士光是自相践踏所造成的伤亡,就已不计其数,反观延岑这位主将,倒是一点伤没受,跑得比谁都快,从广汉郡一路逃回成都。

  延岑跑得够快,同时也是坑队友的能手,王元千里迢迢的来到广汉郡增援,结果他刚到平阳乡,正准备与延岑部汇合呢,延岑已经先跑路了,以臧宫为首的汉军,携大胜之余威,直奔平阳乡而来。

  面对着来势汹汹的汉军,王元心灰意冷。

  有延岑在,他与延岑合兵一处,还有与汉军一战之力,现在延岑都率部跑路了,只剩下他率领的两万兵马,如何能是五万汉军的对手?

  这一仗,他若是打,必败无疑,他自己恐怕也没有活路。

  但他若不战而逃,像延岑一样跑回成都,他就有活路了吗?他是陇系将领,在人家蜀地这里,终究属外人,看他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

  汉军占领广汉郡,成都朝廷一定得找个人出来背锅,延岑是公孙述眼前的红人,延岑不可能背锅,那么还有谁来背锅,也就剩下他王元了。

  所以,现在王元面临的处境是,战,死路一条,逃,同样死路一条,无论是战是逃,他都没有活路。

  当汉军推进到平阳乡的时候,王元终于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降。

  除了投降,王元现在真的是没有别的出路了。

  以王元为首的两万蜀军,在平阳乡这里没有做出任何的抵抗,悉数向汉军投降。王元脱光上衣,自缚绑绳,去见臧宫,向臧宫负荆请罪。

  臧宫和岑彭一起合作久了,性情变得与岑彭也颇为相似,对于主动来降的王元,臧宫并没有难为他,反而亲自解开他身上的绑绳,以好酒好菜款待王元。

  至此,西陇势力的最后一位元老,王元,也投降了汉室,当年隗嚣一手建立起来的西陇势力,彻底覆灭。

  臧宫在广汉郡击败延岑,逼降了王元,汉军开始向广汉郡的深处腹地进发,直逼成都。

  另一边,从江州增援的两万汉军,抵达南安,吴汉率领五万汉军,从南安出发北上,直奔武阳。

  在去武阳的路上,吴汉对刘尚说道:“如果我军到了武阳,公孙恢和史兴敢于率部出城迎战,此战之成败,尚未可知;倘若公孙恢和史兴死守武阳,没有出战,此战则贼军必败!”

  刘尚听得有些莫名其妙,公孙恢和史兴有十万大军,出城与己方交锋,胜败未可知,守城反而是必败之局,大司马是不是说反了?

  见刘尚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吴汉淡然一笑,幽幽说道:“如果蜀军敢于出城求战,说明蜀军士气振奋,具备与我军一战之力;如果蜀军不敢出城,只敢守城,说明蜀军士气低落,畏惧交战。

  “武阳城内的粮草,早已被搬空,十万大军入城驻守,短时间内或许还可支撑,但时日一久,城内粮食耗尽,蜀军就得被迫出城求战,又岂有不败之理?”

  主动出城求战,和被动出城求战,那完全是两个概念。打仗,其实打的就是士气,哪怕你兵马再多,但斗志全无,上到战场上,那也是待宰的命。

  吴汉身经百战,经验丰富,他只需通过敌军最初做出的反应,基本便可判断出来,这一战己方取胜的把握能有多大。

  汉军从南安,一路来到武阳。五万汉军兵临城下,而驻守在武阳,麾下有十万大军的公孙恢和史兴,却是闭城不出。

  蜀军会做出这样的反应,并没有让吴汉太感意外。蜀军的主将是谁?一个是公孙述的弟弟公孙恢,一个是公孙述的女婿史兴。

  这两人,都是仗着亲戚关系上来的,要说真本事,这两人都属于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主儿。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蜀军由这两位率领,别说他们有十万兵马了,即便是二十万、三十五甚至五十万兵马,吴汉都不会放在眼里。

  兵临城下之后,吴汉并没有急于下令强攻,而是挑选嗓门大的兵卒,于城前讨敌骂阵,激蜀军出城作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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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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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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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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