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汉天子>第299章 兵临城下
  刘秀问道:“大哥要借用谁?”

  “邓禹。”刘縯直言不讳地说道。

  刘縯麾下,猛将型的人才有不少,刘氏宗亲的人都挺能征惯战的,但唯独缺少运筹帷幄、出谋划策的智囊型人才,目前勉强能给刘縯做智囊的人,也就是刘嘉。

  此时去攻宛城,意义重大,刘縯也不得不谨慎对待,所以才专程跑到刘秀这里来借人。

  而且不得不承认,刘縯的眼光也的确很毒,一下子就选中了刘秀麾下的头号智囊,邓禹。

  听闻大哥要借用邓禹,刘秀立刻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他心思转了转,觉得让邓禹先去大哥那里,倒也不错。其一,可助大哥一臂之力,其二,还可以在大哥和己方之间从中协调,让双方配合作战。

  刘秀没有多做犹豫,当场便点头应道:“好,大哥,我这就令人把仲华找回来!”

  刘縯一喜,笑道:“阿秀,多谢了!”

  “大哥还跟我客气什么!”

  刚离开不久的邓禹,被龙渊追了回来。看到刘縯也在,邓禹急忙躬身施礼,说道:“大将军、主公!”

  刘秀摆了摆手,向邓禹一笑,问道:“仲华,我打算暂时把你调到大哥的帐下,助大哥一臂之力,不知仲华可愿意相助?”

  邓禹愣了一下,随之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肯定是大将军主动开的口,不然的话,主公也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把自己派给大将军。

  他稍作考虑,便拱手说道:“属下听从主公调遣!”

  刘縯闻言,哈哈大笑,走到邓禹近前,拍着他的胳膊说道:“有仲华助我,打宛城,我心里可就有底多了!”

  邓禹苦笑,欠身说道:“大将军言重了。”他想说的是,即便有他辅佐,想打下宛城也很困难。

  宛城本就是南阳的第一大城,城防坚固,易守难攻,何况镇守宛城的人还是既善攻又善守的岑彭。

  别说刘縯只带一万兵马前去,在邓禹看来,即便己方有十万大军去强攻宛城,打起来都不会很轻松。

  只是这话太打击士气了,邓禹也不太好说出口。

  翌日,刘秀早早起床,披挂上盔甲,做出征前的准备。刘秀简单吃完了早饭,刚从房间里走出来,便听到院门口有人说道:“阴小姐!”

  刘秀举目看去,只见从院外走进来的人,正是阴丽华。刘秀迎上前去,诧异地问道:“丽华,你怎么来了?”

  阴丽华怔怔地看着刘秀。一身戎装的刘秀,阴丽华也是第一次见到。

  刘秀里面穿着红色的长袍,头顶银胄,身披银甲,肋下佩剑,威风凛凛,周身上下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军人的肃杀之气。

  阴丽华打量了片刻,垂下头,说道:“我来送文叔出征!”

  说着话,她从腰带内拿出一只玉牌,走到刘秀近前,系于银甲的带扣上,说道:“我听说,玉有灵气,能保人平安!”

  刘秀心头一暖,低头看着系于银甲上的小玉牌,通体洁白,晶莹剔透,散发着柔光。他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很光滑,也很暖,上面还残存着阴丽华的体温。

  他的手指轻轻搓着玉牌,过了好一会,他说道:“丽华可在新野,等我凯旋而归!”说着话,他握住了阴丽华的手。

  阴丽华本能的想把手抽回来,不过刘秀没有松手。

  她用的力气不大,刘秀握得力气也不大。见状,伺候在旁的刘全向周围的仆人、丫鬟挥了挥手,示意他们离开,他自己也快步退到院外。

  没有其它人在场,阴丽华也没有表现出强烈排斥的意思,刘秀的胆子大了一些。

  他另只手缓缓抬起,勾住阴丽华纤细的腰身,向回一带,阴丽华自然而然地扑在他的身上,他的双手,也自然而然地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搂在怀中。

  银甲冰冷,不过阴丽华却感觉很暖,暖的让她眼睛发热。她眼圈一红,眼中蒙起一层水雾,声音哽咽着说道:“你答应了我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此次刘秀率三万兵马,去阻击朝廷的十万大军,阴丽华的心里空落落的,一点底都没有。

  听着她的话,刘秀心头一震,他用指肚托住阴丽华的下颚,让她低垂的头抬起。看到挂在她香腮上的泪珠,刘秀忍不住低下头来,将那滴泪珠吻掉。

  “文叔……”

  阴丽华才叫出他的名字,刘秀的唇已印在她的菱唇上。

  他的吻很轻,也很快,如蜻蜓点水一般。还没等阴丽华反应过来,他已挺直身形,将阴丽华的腰身搂抱得更紧,说道:“等此战结束,我便去新野提亲!”

  说完话,他又贪婪地用力搂了下她的纤腰,而后,放开手,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他不敢再停留,他怕自己会舍不得走。

  阴丽华呆呆地站在原地,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她急忙转身追了出去。当她跑到府邸大门口的时候,只见刘秀已然坐在马上,在他的周围,还有许多骑马的将士。

  有些人她认识,但大多数的人,她都从未见过。

  刘秀强迫自己,没有向阴丽华那边多看一眼,挥手说道:“出发!”

  随着刘秀一声令下,在场的汉军将士们齐齐向前行进。

  刘秀临走之前,还是抬起手来,轻轻拍了下挂在银甲上的那块玉牌。阴丽华有注意到他的动作,眼泪再止不住,簌簌地流淌下来。

  她和刘秀两个人,算是很早以前就认识,或者说是见过面,只是之间接触的时间并不长,但她心里很清楚,刘秀为她做了很多事,虽然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一句。

  望着身在队伍当中,渐行渐远的刘秀,阴丽华站在府门外,久久都是一动不动。

  随刘秀同行的是马武、铫期诸将,以及一些亲兵卫队,真正的大队人马,都在城外。

  刘秀出了城,与等在城外的王常等人汇合。确认己方的兵马已到齐,刘秀下令,全军北上。

  以刘秀、王常为首的三万汉军刚出发不久,以刘縯为首的一万汉军,也浩浩荡荡的北上了。

  且说刘秀一部,走南就聚、小长安聚,接近宛城。到了宛城附近,大军没有停留,绕城而过,继续北上,直抵宛城北部的夕阳聚。

  夕阳聚也算是宛城附近的一处产粮重地,西面是沙河,东面是淯水,位于两水之间,土壤肥沃,即便是大旱时期,这里的庄稼也依然丰收。

  原本夕阳聚这里只是一座要塞,后来迁徙过来的百姓越来越多,就变成了一座大据点。

  目前夕阳聚并无官兵镇守,刘秀一部抵达夕阳聚后,兵不血刃的直接占领了此地。

  夕阳聚的中心,就是原来建造的那座要塞,要塞的面积虽不小,但也谈不上有多大,满打满算,也就能驻扎两千人。

  到了夕阳聚后,刘秀立刻下令,征召当地百姓,于夕阳聚的四周建造城防。

  现在,严尤、陈茂已率军进入南阳,留给刘秀等人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想建造完善的城防体系,时间根本不够用,三万汉军,再加上从当地和周边地区征召来的数千百姓,用了五天的时间,在夕阳聚的周围垒砌起一圈三米高、一米厚的土墙。

  这已经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极限了。土墙刚刚垒好的第二天,对外号称十万大军的严尤、陈茂一部便抵达了夕阳聚。

  刘秀、王常诸将站于土墙之上,举目向外眺望。

  只见距离土墙两里开外的地方,黑压压的全是莽军方阵。即便是站在三米高的地方,也只能看到阵首,看不到阵尾。

  如此规模的大军,就算没有十万,起码也在六、七万人往上。看着城外声势浩大的莽军,刘秀等人不约而同地眯缝起了眼睛。

  咚!咚!咚!呜呜呜——

  等到莽军列好了战阵,莽军阵营中响起了擂鼓声以及号角声。与此同时,一队人马从莽军阵营里冲出,在距离夕阳聚还有半里地的时候,停了下来。

  这支人马,大概有两千人左右,为首的一员莽将,银盔银甲,背后大红色的披风,手中端着一杆长刀。

  他催马从本阵出来,在夕阳聚的土墙前来回徘徊,大声喊喝道:“我乃张充,谁敢出来,与我一战?”

  见有莽将前来挑战,下江军众将率先沉不住气了。

  随着哗啦啦的甲胄声响,一名绿林将领出列,向王常插手施礼,振声说道:“莽贼猖狂,目中无人,末将率与贼一战!”

  王常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转头看向刘秀。刘秀看眼请缨的那名绿林将领。

  此人名叫黄芳,在下江军中,也算是有一号的将领,不过刘秀对张充也有所耳闻,他是严尤帐下的一员虎将,跟随严尤不下十载,深得严尤器重,黄芳能不能是张充的对手,还真不好说呢!

  见刘秀有所迟疑,似乎信不过自己,黄芳的驴脾气腾的一下就蹿起来了,他沉声说道:“刘将军,末将出战,必娶贼子首级,若不能胜,末将愿提头回见!”

  他这么说,就等于是不给刘秀拒绝的余地了。刘秀微不可察地蹙了蹙眉头。王常没有忽视刘秀表情微小的变化,他脸色一沉,冲着黄芳呵斥道:“放肆!”

  黄芳吓得一缩脖,急忙躬身施礼,不过他的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看着刘秀,似乎是就等着他下令,让自己出战呢!

  刘秀深吸口气,说道:“张充是严尤亲信,追随严尤的时间已不短,一直深得严尤赏识,黄将军出战,务必要多加小心,若料不能胜,可立刻撤回,我不会怪你!”

  “哈哈!”黄芳大笑,胸有成竹地说道:“刘将军尽管放心,竖子之首级,我黄芳拿定了!”说着话,他又向刘秀和王常施了一礼,然后转身向土墙下走去。

  黄芳带着五百名汉军,出了夕阳聚,直奔对面的张充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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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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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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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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