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不能要。”花晓溪急忙摆手,她不肯接,毕竟没有任何去收boss手镯的理由,况且送手镯既不是随便人能送也不是随便人能收的。
不过他的态度容不得她拒绝,而且说话说的是相当坦荡,很公事化。
“它叫猬镯,东西有些年头了,但挺实用。戴在手腕上,要是有人敢对你无礼,上面按一下隐形开关,就会整圈出现尖刺,扎在对方身上可是很疼的。”
“我让你戴着只是因为你在我这里做助理,要是出点什么事,岂不是我又得找人来替你的工作?”
“你不收,难不成是自作多情地以为我这个当boss的对你有意思?”
花晓溪一听,这不收反倒是她不对了,为了表明态度,力证清白,赶紧收下。
“boss,您说笑了,您怎么会对我这个当下属的有意思呢?而且我也知道,我来您这里不是还要替您赶那些莺莺燕燕的么?放心,我绝不会这样想的,我收下就是了。”
叶南笛眼神闪过花晓溪看不懂的一丝情绪,他将东西放入她手上,是很温和地命令说:“既然知道,那就赶紧戴上它。”
两个人面对面挨着很近,都能相互感受到彼此身上的热息。花晓溪在叶南笛的授意下,好奇地瞧着手上这样东西,她细细研究了一番,是件古物,按理讲价值肯定不菲。镯身上有个十分不明显的铵钮,上面用金色花纹做保护盖住了。
她看来看去,叶南笛大概有些等不下去了,直接拿过猬镯,然后一把拉住她的左手,给她戴进了手腕里。
“看着,按这里!”
花晓溪看到叶南笛的操作,只见他轻轻一按十分隐蔽的开关,果真,镯身上迅速卷出一团刺变成了刺球模样,密密麻麻的刺根,虽不足以伤人性命,可也是让人不敢近身。
姑娘吃了一惊,她很快被这个猬镯的神奇吸引住了,在那里睁大眼细细盯着上面的卷刺,忘了将自己的手从叶南笛手中抽出来。
“boss,您是想让我当刺猬还是做仙人掌?”花晓溪看着这稀奇的小玩意儿很是惊叹,古人的智慧确实渊博,能工巧匠太厉害,竟设计出了这种让人近身不得的小武器。
花晓溪听闻过三叶创始人最早的时候其实是做古董生意的,据说叶家在几百年前就有开好几家典当行,后来虽经历了很多世事的沧桑,却还是留足了资本,成为了真正的大实业家,各种生意项目横贯海内外。
“你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但最主要的是能保护你就行了。你好才是最好。”
他静静地看着她,两人手还拉在一起,花晓溪感受到他的真诚,若撇开他们一个是boss一个是下属的身份而言,在这一刻,花晓溪真觉得他就像她的一个老朋友一样,是真的关心她。
错神之际,她不小心对上了他的眼睛,两人四目相触,对方凤眼微抬、鼻梁高挺,好看的让花晓溪心神大乱继而略显迷醉,残留的一丝清醒意识让她想着得赶紧回避却怎么也挪不开眼神,就连手都没去抽回......
“以后还是要学会能把事情告诉我......”
“嗯.....”
口气里带着深情脉脉,花晓溪无法拒绝,情不自禁地给应了下去。
也就在这当儿,销售部的总经理蒲云波拿着这个月的销售报告来找boss签字,然而,他意外地看到了他boss和boss的助理正手拉着手在相互对望的一幕。
“呃。”这位三十五岁正春风得意也算长相一表人才的蒲总监很是尴尬,幸好有临危不乱的品格,又是有生活经历的人,明白许多事理。
他把眼前的两位定性为正在发生的爱情故事。
蒲云波恋爱从学生时代就开始谈了,后来英年早婚,娶的正是早恋对象,所以恋爱经验很足,对这种小年轻的事了解的可谓一清二楚。虽不知道boss和他的小助理倒底怎么回事,但按正常逻辑,这男未娶女未嫁的,又是俊男靓女,相处久了有情愫也难说。
“难怪发文要求所有人尊重董事长助理,难怪都说这个小姑娘在面试人群中并不突出结果还是被我们boss选上了,原来真的不一般啊!”
他应该是这公司里第三个恍然大悟的,前有金淇和肖年,现在有他。所以立马很识相地意识到自己这样出现是在破坏气氛,于是深为内疚而讪讪地说:“那个,你们先忙,我等一下再来,等一下再来。”
说着,像毛头小伙子一样飞也似地赶紧掉头溜了,实在不敢回头再看。
被吓了一大跳的花晓溪终于把自己的目光抽离出来,才发现两个人还捏着手,她极难为情地抽回手,再也不敢抬头去看叶南笛的目光,怕再被勾引了去,小声说:“boss,我得做事了,谢谢您给我这个防身猬镯。”
“好。要多注意保护自己。”叶南笛眼睛仍然注视着她,声声轻轻柔柔,脸上洋溢着一股春风,过了一会儿,暗笑着从十分不自然的她身边移开,回了自己的办公室。
花晓溪的心蹭蹭猛跳,她吁了好几次的气,终于让自己平静了下来。
十分奇妙的感觉,她抚了抚手腕上的猬镯,忽然觉得,能这样日日看见他也挺好,他长的那么俊美无涛,外面似乎也没有什么男子能比得上他了。这样一想,花晓溪又被自己吓了一个激灵,后来安慰自己可能是现在温饱解决了,所以开始发掘和欣赏身边的美了。
但不会是饱暖思淫.欲吧?她慌神了。
心神不宁的花晓溪暗暗转头瞥向叶南笛,发现他竟也抬头望向她,看到她也在看他,向她莞尔一笑,竟是万千风情......
回家后做的这一晚梦很是旎旖,春光荡漾的那种。
花晓溪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她在梦境中看到自己五岁时候在一个空旷的地方跟着第二个养母一起走的景象,走着走着,不小心走散了,突然在哪里寻到了一个洞,之后是什么,却消失了。
这一段她确实存有一点记忆,但大多数已忘光了。
她又梦见了叶南笛,他对着她笑,让她踮起脚勾着他的肩吻他,梦里的自己没有拒绝,两个人就在那里相互吮着唇瓣轻啄细吻起来。
旁边的景物原是烂漫的春花洒了一地,后来竟像是从春天一下到了夏天,芦苇也花开了,可他们还是没有分开,依旧拥搂着在长吻着,越来越深情。后来,他向她求婚了。
“晓溪,嫁给我吧!”
他在她梦境中好真实,挽着她的一只手,那眼神同白天见着的时候没有区别。
好像是真的一样!
花晓溪被吓醒了,她脸上大片红晕,冒着汗,这可是做的什么梦呀,是春、梦啊,花晓溪有生以来做的第一场春、梦!
正所谓饱暖思淫、欲,她没有恋爱经验,甚至没有思慕过任何男子。高中里可能因为自己凶名在外,没有任何男生敢招惹她,大学里也奇怪没有男生来接近她。
而这一次,她竟然做了一场这样的梦,梦中的男主角竟然还是自己的boss,那个富的流油,又帅的颠倒众生的boss叶南笛啊!
这怎么可以?花晓溪再也不敢睡了,她跌跌撞撞起床,幸亏陆睿昨晚粘上来时被自己的爷爷奶奶哄回家了,否则,估计自己惊乍地醒来还会吓醒陆睿。
她披散着头发穿着宽松的睡衣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看到镜子中自己从未认真端详过的脸,才发现,原来自己长的还真是不赖。
那高眉骨如精心雕刻过一般,棱角分明,带着欧式的立体,其实只要稍加点缀,可以美到让人屏息。而这散落的一头墨发,给了她一种极富柔和的美。
“原来我这么好看?”花晓溪怔然,随后深深担忧,看来自己是荷尔蒙起来了,青春期都不曾这样。
“不行不行,我不能有那种想法。他是我boss啊!”花晓溪用力揉着自己的脸,想揉掉所有乱七八糟的想法,“首先,他看不上我。其次,这样,我岂不是变成李黛一流了吗?这,这,太不要脸了!把我请来当助理,莺莺燕燕没去赶,自己倒成了莺莺燕燕中的一个,太太太没有职业道德了,我不能这么不知羞耻。”
但是梦里残留的那丝绻缱情长竟像真的一样,让她留恋。她强迫自己打定主意,绝对绝对不再多看叶南笛两眼,也绝对绝对要把这刚萌芽的思慕情愫给扼杀掉。
幸好是周末,没有通知加班,所以可以在家休息,这样给了花晓溪缓冲情绪的时间,否则刚刚做了这样一场梦,又马上去面对梦中人,无论如何,心里总是有万分尴尬的。
这一天早早来临,花晓溪从天空翻出鱼肚白等到小区开始喧哗,她已经在自己居住的房间客厅里对着沙袋狠狠练了两个多钟头的搏击了,大汗淋漓,只想把脑中的这些杂念去除掉。
早晨七点多时,手机响了,是花伯母打来的。
“晓溪啊,今天我们过来了啊。你不用来车站接我们,我们现在去坐姚二嫂女婿的车,他会把我们送到目的地的。你放心噢,外婆也一起来了。”
“为什么要坐她家的车啊?”
花晓溪不解,这姚二嫂的女儿姚霞和准女婿谷寒其实都是花晓溪的初中同学,说是说同学的妈妈和岳母,当年却是传花晓溪为“凶女”最厉害的一个宣传能手了,而且在联名劝退书上,就有她十分遒劲有力的手笔哎!所以,花伯父花伯母怎么会搭她家的车来呢?又怎么可以去搭她家的车呢?
“姚二嫂是不怎么样,可是她准女婿还好啦,很客气的,是他主动提出送我们的哎!反正是免费坐的,省点是点喽!”
花晓溪无语了,也没办法,花伯伯家本来条件就不是很好,这次能破天荒的过来看她已经是奇迹了。
想到这里,她赶紧去收拾房间做大扫除,然后又去了苏剑的店里做事,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一辆七人座的商务车停在了门口。
“晓溪姐姐。”她的小堂弟花业修拉下车窗快乐地向她招手打招呼,说起来,也确实好久没见了,也是为了省费用,她最多就过年时候回去一下。
花晓溪和苏剑刚要去迎接,比如帮抬行李,结果就看到首先下来的是喜欢穿大红大绿衣服觉得自家很不一般的姚二嫂。
姚二嫂刀子般的眼睛很锐利地扫过花晓溪,又望苏剑身上迅速打量了一遍,第一句话便是带着刺的说:
“哎哟,晓溪姑娘,你终于骗到男朋友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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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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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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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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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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