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辞走上前,低声吩咐,“真好看!”
“谢谢阿辞!你挑选的衣服更好看!”
两人的存在已达到饱和点,其他人的存在就如同大灯泡。后来,他们匆匆离开,把这个房间留给王子和公主。
挽住手臂,陆亦初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沈辞心细,为她牵住长裙,而且陆亦初准备穿高跟鞋居然被他拒绝,而且坚定为她买来低跟鞋。
“阿辞,礼服不就是为了配高跟。可是不穿高跟鞋,礼服就失去灵魂。我觉得……”
“小陆,你已经足够好看。而且,这低跟不也很漂亮,犹如灰姑娘的水晶鞋,不是吗?”
他亲手为她穿上这鞋,陆亦初连忙阻止。
“阿辞,都听你的。只是,这鞋我还是自己穿,阿辞的手不适合做这些。”
她善解人意,沈辞的手指骨节分明,非常好看。他的手,更应该是那种弹钢琴以及处理公务。
沈辞满不在乎,“小陆,听话!”
他固执地将这双天蓝色的鞋子给她换上,他也看到陆亦初粉色的脚趾头,很可爱。
他居然唇角上扬,陆亦初感受到他掌心的余温。
沈辞做任何事情都是这般认真,低垂的睫毛,微抿的唇。
两人走过红毯,进入今日的“主战场”。其实,沈辞并没有给陆亦初任何指示,似乎她这次纯粹是出来玩而已。
参加过很多次宴会,可是今日的她感觉这气氛不对劲,可是总是说不出所以然。她手指微微缩紧,沈辞感受到她的异样,轻轻拍拍她的手背,让她安心。
陆亦初拿起一杯红酒,却又被沈辞制止。Χiυmъ.cοΜ
陆亦初以为自己之前喝醉酒,酒后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最终听从他的建议,毕竟作为他的未婚妻,在外面的所做所为都是要考虑到沈氏集团。
沈辞拿过一杯果汁递给她,“多喝点果汁,补充维生素。以后,也不要沾染酒精。”
他温声细语,一字一句道出牵绊和那份足以撼动陆亦初的内心。
“嗯,我都听阿辞的话。”
她乖巧的模样让沈辞松了一口气,他也是为了他们的孩子考虑。
沈辞遇到生意上的伙伴,陆亦初大方地离开,“阿辞,你去忙吧!”
“小陆,记得不要乱跑,嗯?”
陆亦初撇撇嘴,“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在我心里,你有时跟叛逆的小孩没什么两样!”
陆亦初不服,跟他摆摆手,就寻找一个隐秘的位置坐下。她喜欢安静地观察人的行为举止,然后进行分析。这是一种打发时间的方法。
她目光捕捉到一位小女孩,长相可爱。她很喜欢孩子,就不禁多看了两眼。
她手上拿了一支笔,在纸上似乎画些什么,可是她眼圈红红的,实在让陆亦初有些心疼。
终于忍不住,走上前。声音尽量放缓,使它显得亲切几分,“小朋友,怎么了?”
小女孩听到温柔的声音,呆呆地看向陆亦初,很漂亮的一个姐姐,她从未看过这么温柔的姐姐。
陆亦初见她没有回答,以为她害怕了。
“小朋友,姐姐不是坏人。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跟姐姐说,姐姐都会帮助你的?”
小女孩相信陆亦初是好人。她指着自己的嘴巴,摇摇头,表示不能够讲话。
陆亦初在大学参加过志愿者,所以为了能和那些特殊的孩子交流,曾经学习过手语。
“姐姐明白了。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她在纸上写下“星星”两个字,字体稚嫩。
“星星,你能告诉姐姐遇到什么困难,说出来姐姐可以与你一起想办法哦!”
星星打手势,告诉她,“爸爸要过生日,想送他一幅画,可是怎么也画不出来。”
陆亦初思考一会儿,“姐姐会画一点儿,可以帮助你。”
星星描述她父亲的长相,陆亦初握住她的小手,一笔一划慢慢描绘,随后,星星用彩笔给它上色。
陆亦初撑住小脸,耐心地等她。有时候,给她一些建议。
终于,一幅画作已经完成,星星的脸上露出欣喜。
小星星在寻找她父亲的身影,陆亦初不放心,就牵起她的小手,和她一起寻找。
沈辞和里根斯攀谈,语句间透露出他对项目的兴趣。沈氏集团想要与之合作之意。可是,里根斯一直推脱,似乎有些抗拒。
“沈总,今日我并不想谈论任何公事,这个项目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并不知道你们墨城的人是否能够办好,所以这件事还是我亲自寻找合适的人。而且,我听闻你与未婚妻感情并不和睦,所以……你该明白的。”
沈辞见里根斯先生态度坚决,到底所谓何事,居然不会信任墨城的人。
还有,这与他和小陆的关系又有何关?
里根斯的助理在他耳边诉说些什么,他脸色巨变。
脸上有些歉意,“沈总,我有急事,今日恕我招待不周。”
说罢,他脚步匆忙而去。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走到里根斯先生的面前,他蹲下下身子,小女孩冲入他的怀抱。
里根斯先生明显很宠爱这位女孩,细心地摸摸她的头发。
陆亦初走到他面前,原来这就是星星的爸爸,和星星描述地很像。看似冷清,可是一见到星星,脸上就挂上明朗的笑容。
以至于,她也想到曾经的父亲,他也很爱她。小时候,她喜欢闹腾,父亲总会抱住她,哄她。
可是,她再也见不到父亲了,在那天,她最爱的两个人永远离开了。
陆亦初心中苦涩,眼里泛泪。
突然,小女孩指向陆亦初,她一愣。
沈辞眼神也飘向陆亦初那儿,小陆和里根斯先生认识?
小女孩被里根斯放下,她开心地拉起陆亦初的手指,和她一起来到里根斯的面前。
小女孩手语说些什么,手势极快,陆亦初看不懂。她寻求沈辞的帮助,沈辞摇摇头,她有几分无奈。
陆亦初把那幅画递给星星,星星庄重地递给里根斯,随后在他脸上落下一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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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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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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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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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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