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猛哥,小路既然都有女朋友了,咱们两个也不能落下太多。
不如就一起去踩点,争取一起脱单,你觉得怎么样?”
杨锐其实心里还是有点怕怕的,他家里虽然有钱,但过去属于人畜无害的类型,有点半宅男的趋势,和女孩子说话没问题,要说追女生,那真的是差的远了。
真要是让他自己来做追女孩的那一套,估计就是炫富,甩钞票那一套。
遇到脾气差一点的,说不定得把他那张小胖脸给抽肿。
所以,他就想拉着没女朋友的傻大个一起追女孩,这样的话,有了这么一个怪兽一样的搭档当陪衬,他感觉自己的希望大大增加。
谁知道吴猛甩了杨锐一个不屑的眼神,眼白翻开,一个暴击锤了出来,
“不好意思,洒家已经有女朋友了,还是海平舞蹈学院的新生。
本来今天我该是先送她过去报到的,顺便认认门。
不过我女朋友她家里人在那边,我有点不方便,就没过去,等以后介绍你们认识。”
这让小胖子杨锐受到万点重击,眼睛都红了,一个鲤鱼打挺从椅子上跳起来,
“猛哥,你真的有女朋友了,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起过?
不会是怕被我打击,所以才编出来的女朋友吧!”
杨锐语气酸溜溜的,那股羡慕嫉妒恨就差把吴猛给生吞活剥了。
也不怪杨锐心里不平衡,路南算是大帅哥一枚,看着就赏心悦目的,别说有女朋友,就算有女生倒追他也不为过,谁让人家颜值高呢?
但吴猛可就不同了,这丫的虎背熊腰,凶神恶煞,长得和三国里的张飞似的,就这颜值,都能有一个考上海平舞蹈学院的美女当女朋友,是不是没天理?
所以,杨锐才质疑吴猛是不是在撒谎。
当然,这也是杨锐才疏学浅,见识不多。
放在社会上,吴猛这一款虽说没有小鲜肉那么受欢迎,但阳刚霸气,男人味十足,怎么都算是型男,许多御姐少妇,爱的就是这一款。
她们这些已食肉味的妇女,深知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的苦楚,所以对于猛男格外的喜欢,当然,也只是指某个小范围的人群,并不能代表所有。
路南并没有怀疑吴猛话中的真实性,虽然才认识很短时间,但他觉得吴猛为人很实在,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会在这种小事上编瞎话。
不过他对吴猛和他女朋友也很感兴趣,就怂恿道,
“猛哥,既然杨锐不信你,那就说说呗,嫂子和你是怎么开始的?”
吴猛得意一笑,揉了揉自己有点粗犷的大脸,目光泛起一抹柔情,回忆道,
“其实我和我女朋友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她的老爹是我们市的一个卫生局局长,我得叫黄叔叔。
他和我爸都是转业军人出身,关系很好,我俩从小就认识,还在一个大院里长大。
所以我老爹和老妈经常告诉我,要保护妹妹,不能让她受欺负。
正好那时候一群孩子调皮,见我女朋友长得又瘦又小,就喜欢欺负她。
这我当然不能忍,所以仗着块头和个头,吓跑了他们,并且经常跟在我女朋友屁股后面转悠,慢慢的,就成了习惯。
等上学后,我和她是同校,同班,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就没变过。
除了我爹妈,大概她是我相处最久,也最爱的人了。
我俩也没有谁追谁的问题,就是自然而然的开始,自然而然的发生。
反正,我认准了,这辈子就她一个人,不会再喜欢别的女人,她也一样。”
“你们别不信,我女朋友长得很漂亮,从小学舞蹈,身材好,气质也好。
追她的人很多,和小路一样帅的也不是没有,不过都没被她放在眼里。
我也问过她,咱们这样算是恋爱呢?还是一种类似亲人的关系呢?
你会不会感觉乏味,想要尝试那种和不认识的人从陌生到熟悉的恋爱。
她回答我说,甭管是什么关系,总之别的男人在她眼里都一个样,丑也好,帅也好,没影响,也不在乎。
而我,在她心里就是一个保护神,或者西方的那种守护骑士,永远的在她身前,为她遮风挡雨。
人们常说七年之痒,但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又何止七年,这应该是爱吧。”
吴猛将他和女朋友的过去简短的介绍了一下,却让路南和杨锐听得入了神。
大诗人李白曾写过这样一首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嫌无猜。”
于是,青梅竹马成了人们心中的一个爱情梦,也是最难得,最美好的爱情。
所有的习惯,两个人都知道,一个眼神,彼此便明白对方的心思。
杨锐也很希望自己拥有这样的爱情,可惜,他没有青梅。
仅有的一个大他三岁的邻家姐姐,还是一个招蜂引蝶的货,男朋友换的和玩似的。
他怕自己头上一片绿,所以平时都是绕道走,可想而知他对吴猛这段感情的羡慕。
而路南听过后,久久沉默,脸上表情沉凝,目光悠扬,心内则掀起层层波涛。
脑海当中,浮现出秦玉霞,还有王妮妮两个人的影子。
她们在他心中不断的交织,不断的纠缠,一点点的,那本来冰封着的锁链,被融化掉,泛起无尽的思绪。
他并不后悔和姚芳开始,姚美妞很好,好到他是真的喜欢上了她。
只是心中一股怅然怎么也徘徊不去。
路南不禁假设,如果当初他勇敢一点点,或许,今天吴猛这种甜蜜的,让人羡慕的爱情,他也能拥有。
然而,他苦恼的,即便是如今依然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在于他的青梅有两个。
也正因为是这样,他无法选择其中一个,伤害另一个,便只能一个都不选,最终和姚芳走到一起。
“猛哥,听了你的故事,我很感动。
青梅竹马的爱情,是多少人心中的朱砂痣,白月光啊。
祝你和猛嫂永结同心,白首不相离。”
路南感慨万千,最终只化为一句真诚的祝愿。
杨锐在旁边连连点头,这样的爱情如果不能走到最后,岂不是太可惜了?
吴猛笑着点头,目光温情而又不失强硬,他会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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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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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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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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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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