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喜欢本大爷的竟然一个都没有>第一百零六章 藏獒
  藏獒,原产于高原地区的一种猛犬,力量强大,动作敏捷,性格刚毅,被看做藏人的护卫犬和保护神,也曾是家喻户晓的一种名犬。

  路南尽管不曾深入了解,但也从新闻上看到过,某一段时间内,藏獒的价值在国内一些富豪人群的追捧下,急剧攀升,往往一只纯种藏獒有价难求,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许都买不起一只纯种藏獒。

  是的,路南家里虽然小有家资,但在那个时期,或许一只名贵的藏獒就能掏空他家里的所有储蓄,一般老百姓根本养不起,完全是富豪的玩物。

  究其原因,除了藏獒外形威猛霸气,观赏性十足,同时也和藏獒中心护主,一生只认一个主人有关,甚至有传闻当主人过世的时候,藏獒也会不饮不食,跟着主人离世。

  而这样的价值,还有富豪们的一掷千金,使得某些眼光独到之辈花费大笔金钱,修建獒园,做起了藏獒买卖,一时间獒犬大行其道,甚至有点泛滥。

  当供大于求的时候,某个虚幻的泡沫便很快被戳破,昔日的藏獒神话也不复存在,甚至在一些废弃的獒园附近,还有流浪獒犬的存在,看起来格外让人心凉。

  这就是路南了解的有关藏獒的所有信息,并且作为一个纯爷们,他对那些萌萌哒小狗狗并不感兴趣,反而对藏獒这种猛犬青睐有加。

  因此在走上迷你之家的二层楼后,直接被那笼子里的藏獒给吸引住。

  除了藏獒之外,四壁也摆满了各种比较稀罕的宠物,有蜥蜴,淡花色纹理的蛇,红玫瑰蜘蛛,看得路南瞬间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一股股凉气冒出,恨不得立马拔脚离开这个地界。

  对于某些重口味,或者喜好独特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小可爱,但对路南而言,看一眼都觉得可怕,更别说搁家里养着,还当成观赏物,不怕做噩梦吗?

  对他来说,整个二楼也就那只大藏獒看起来顺眼一些,虽然也是龇牙咧嘴,但总归是人类的好朋友。

  姚美妞上了二楼,没有理会路南,而是迈着大长腿,欢快的参观起了二楼的各种宠物。

  不时的透过透明玻璃箱对着里面的奇葩宠物评头论足,似乎有遇到过去见到,还没卖出去的一条宠物蛇,还亲昵的叫起了花花,听得路南一阵恶寒。

  他是万万没想到,姚美妞的品味竟然如此独特,这简直就是刷新了他的认知,对于自己想要追求姚美妞的想法也产生了些质疑。

  过了大约几分钟,看到路南正呆呆的看着自己,满脸的不可置信,还有些许的畏惧,姚芳像是一个得胜的将军一样,趾高气昂的回到路南的身旁,嗤嗤一笑,

  “傻眼了,觉得我很怪?”

  路南轻咳一声,像个傻帽一样的站在原地,有点不知所措,事实如此,不得不往那方面想。

  女孩子喜欢宠物,大部分喜欢小萌物,小部分比较凶悍的,强横的,诸如秦玉霞,大抵也喜欢威猛霸道一类的宠物,如藏獒,但对如蛇,蜘蛛一类的爬行动物,也是敬谢不敏。

  如果不是怪人,怎么会做出这么奇怪的事情来?

  “哈哈,傻帽,我骗你的,我来这是专门看小青龙的,可不是看那些东西。”

  说着,姚芳蹲在关着藏獒的铁笼子前面,晃了晃白嫩修长的玉手,轻声道,

  “小青龙,怎么样还记得我吗?”

  和青龙完全挂不上边的藏獒原本正懒洋洋的趴在大铁笼子里,结果被这小女子一撩拨,精神抖擞的晃了晃软哒哒的长毛,站了起来,沉着嗓子,噜噜噜的做出一副想要进攻的姿态。

  其实别说是一只藏獒,就是真正的非洲雄狮也别想从这专门定制的铁笼子里跑出来。

  但路南还是很担心的凑到姚芳身边,放下手里的服装盒,想要将姚美妞往后拉一拉,不过被她拒绝了。

  “没关系,我和你说一说它的来历吧。

  小青龙不是我起的名字,而是它本来就叫小青龙。

  它不是纯种藏獒,但也很强大,本来是一个私人斗犬园里的斗犬,曾经有四连胜的战绩。

  后来虽然赢了一头比特犬,但也伤的很严重。

  最后被犬主低价卖给了我堂哥,现在算是宠物店里比较特殊的一个。

  因为它曾经是斗犬,性情比较狂躁,凶狠,而且已经成年,很少有人会买它,所以我堂哥应该算是它的主人。

  我也看过它很多次,每次见它都觉得这小青龙真是一条漂亮的猛犬,你看看它的肌肉线条,还有它的鬃毛,像不像是一头狮子?”

  得,听到姚芳的自言自语,路南算是明白了,这姚美妞其实和秦玉霞是一个类型的妹子,内心都比较狂野,喜欢野蛮粗犷风格的宠物。

  这不禁让他升起一丝担忧,自己的外形虽然出色,但过于清秀,有些古时那些文弱书生的感觉,尽管自己的内心很狂野,但总需要发掘,不是吗?

  不过看着美人逗犬也是一种乐趣。

  除了说起这只小青龙,姚芳还有些缅怀的和路南说起了自己的事。

  小时候姚芳的爷爷家在郊区乡下,也养了一条大狼狗,那时候姚芳父母工作忙,将她放在乡下爷爷家里抚养,所以同年的玩伴就是那条大狼狗,因此她算是一个爱狗人士,对狗狗很偏爱。

  不过后来那只狼狗老死了,她还哭了很长一段时间。

  说的可怜巴巴的,让路南分外心疼,一股大男子豪情从胸中溢出,看着这条大藏獒,有点冲动道,

  “要不,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你?我看你真的很喜欢它。”

  这也不是假大方,藏獒虽然被戳破经济泡沫,但依然算是一种比较珍贵的犬种,恐怕价值不菲。

  但路南家里条件很优渥,一向又乖巧,虽然自己买不起,但要是向闫晶或者路国华求点资金援助,说明用途,应该不难。

  为了儿媳妇,花点钱算什么,当给未来的孙子买见面礼了。

  再大不了,弄个欠条,等他赚了稿费,还回去嘛!

  姚芳心里有些感动,对于路南是真心还是假意也看的清楚,摇头笑道,

  “虽然很感谢,但还是不用了。

  其实你就算把它买下来,我也没地方安置,最后还得要留在这里。

  我喜欢小青龙,大概就是喜欢它懒懒的样子,有些像我小时候爷爷家里的那条狼狗吧。

  但它终究不是我记忆里的那一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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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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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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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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