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品,是完全可以用朴实的内容,扎实的文笔,打动人心的。
路南选择言叶之庭,又选择了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除了要契合当下的生活背景,同时也在考虑青春如火杂志的特色与品类构成。
只要能够得到去签约刊登的机会,那么便是一块敲门砖。
不过原本的想要控制在一万字左右的想法,在梳理人物,情节发展的时候,已经受到不可控的变化,短短万字,实在很难将路南构想中的故事刻画的淋漓尽致,而他估计的字数,大概在五万到七万字左右。
这虽然有些脱离预期,但也并非失控,相反,倒是让路南另外升起一个想法。
青春如火其实一共分为两版,A版杂志是月刊,走短篇精品,原本是路南的第一选择。
而B版则是周刊,中长篇连载皆可,不过投稿难度极大,竞争激烈,大部分刊登的都是已经出名的老作者甚至名作家的作品,酬劳也更高。
甚至于假如作品的反馈程度足够好,市场的行情也不错的话,杂志社还会专门刊印单行本,对于作家来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支持,收入也极为不菲。
路南是个行动力还不错的人,想到就做,敲定一切想法后,立马开动。
而这次写起这种青春细腻的小说,路南颇有一种游刃有余之感,顺手至极,文思如泉涌,下笔如神助,一气呵成,比起前些天码斗破苍穹时的坎坎坷坷,像是换了一个人。
这大概就是术业有专攻吧,不过六七万字终究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的,而且必须精雕细琢,再三润色,才能投稿,所以路南倒也并不心急。
除了在小说上投入不小的精力,路南剩余的时间也很充裕,时而到王妮妮家里玩一玩角色扮演,满足一下渐渐复苏的中二之魂,时而邀请秦玉霞去外面游玩,用比较火热的态度挑逗这越来越爱脸红的大美妞,时而在网上和夏菲儿视频聊天,或者和陆丰联手,狂斗星海战图游戏中,生活可谓丰富多彩,滋润非常。
有时候路南的老妈闫晶看着自家的宝贝儿子跟赶场子似的连轴转,都有点心疼,唉,自家的猪崽虽然四处乱逛,但什么时候能拱到水灵灵的大白菜呢?
在这期间,陆丰也终于办好了一切的琐碎事宜,最后和路南欢聚一场,乘坐飞机离开了这片养育了他多年的土地,去另外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国度,追寻长久以来一直难以忘怀的真爱。
还记得离开前的那天晚上,路南在闫晶再三叮嘱不准喝酒的情况下,穿着一身球衣,和校队出身的高手陆丰来了场一对一的决斗,肆意挥洒精力和汗水,心脏剧烈跳动,血液滚烫,似乎也释放出心间的淡淡愁绪。
论技术,论体魄,路南都不是陆丰的对手,因为他连最基本的规则都稀里糊涂,结果也是显而易见,路南被陆丰给虐的找不到北,差点将篮球这项运动从他的生涯中封印掉,不过也无所谓,他本来也玩的不多。
晚风吹拂,带着夏日特有的燥热感,剧烈运功过的路南和陆丰两个人浑身无力的坐在球场上,看着隐匿在城市高楼大厦与霓虹光后的漆黑夜空。
陆丰突然转头问道,
“路南,其实我很好奇,你和秦玉霞还有王妮妮认识这么多年,难道就没想过和她们的其中一个更进一步吗?”
即便以一个男人的角度,也不得不承认,陆丰真的是一个很英俊,很有魅力的男生,一对明亮的眸子比隐约闪烁的星辰还要来的神秘。
“想过,不过也仅仅只是想过,万一突破了那层窗户纸,又没能走到最后,我们之间的平衡和默契或许就会被打破,多年的感情,或许也会走向陌路。
你知道我的,其实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只是因为我太在乎我们的感情了。”
陆丰挂满着汗珠的脸上笑容灿烂,哈哈一笑,拍了拍路南的胸膛,
“果然,我就知道你小子会这么想,但你要清楚,每过一天,我们都会变。
你这纯粹是鸵鸟心态,以为不去改变就永远不会变了吗?恐怕不见得。
秦玉霞也好,王妮妮也好,两个都是好姑娘,你可别辜负了她们,更别因为你,而让她们多年的感情毁于一旦,那太可惜了。”
路南无奈又无语,
“你这说的好像只要我出手就能拿下似的,你可别忘了,霞姐喜欢你,还向你告白过,你就偷着乐吧。
不过好马不吃回头草,今后在国外撞了南墙,可别回来哭鼻子。”
说起这个,路南现在倒是坦然许多,如果依然耿耿于怀,他早就郁闷死了。
陆丰倒是对路南的这个说法嗤之以鼻,摇头道,
“我倒不觉得她喜欢我,你还记得冯思雨吗?我敢肯定,那女生才是真的喜欢我。
而秦玉霞,怎么说呢,她应该只是佩服我,欣赏我,但和喜欢绝对无关。”
冯思雨是路南的同班同学,也是同一个学习小组成员,很清秀文静的一个姑娘,曾经在KTV的包厢外向陆丰告白过。
尽管也失败了,但看得出是个很潇洒,很看得开的女孩。
路南当然知道冯思雨喜欢陆丰,但不清楚陆丰为什么这么肯定秦玉霞不喜欢他,眼神迷惑。
陆丰看懂了路南的疑惑,解释道,
“很简单,眼神不一样,如果真的喜欢的话,我会看的出那种眼神。
但秦玉霞没有那种眼神,所以我很确定,她绝对不喜欢我。”
当然,陆丰还有一句话藏在嘴里没说出口,那就是秦玉霞看你的眼神不一样,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发觉。
陆丰倒是很希望自己的死党路南有一段好的感情,但麻烦就在,对路南有心思的不止秦玉霞一个,还有他见过几次,并不是很熟悉的王妮妮。
更麻烦的是,这两个女生本身还有一段十分深厚的感情。
这种情况下,陆丰绝不会贸然透露口风,至少他不会让自己间接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孩。
这该死的温柔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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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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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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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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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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