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死尸,这二人也吃了一惊,等到看见李风等人无恙,这俩混蛋就嘻嘻哈哈地凑到收拢的战马旁边,各自挑选了一匹,然后翻身上马,呼啸而去,只留下一串串大呼小叫,随风飘来。
强盗胚子,果然是强盗胚子!李风也被气笑了,然后继续收拾后事。死了这么多人,当然要报官。
叫老祖母和孙师他们先走,马匹兵器什么的,当然要先带回龙泉村。不然官差来了,非得充公不可。
李风和老管家等人留下来善后,一直忙活到下午,这才得以脱身,返回龙泉村。这段时间,他也思索了一下,基本锁定了几个怀疑对象:嫌疑最大的当然是柴绍,另外,像裴世矩这种真小人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
但无论是谁主使,都促使李风更加直接和深刻地认识到:他需要一股力量,一股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临近新年,整个小村,都沉浸在欢乐祥和之中。
今年不同往日,以前那基本可以称作穷欢乐。今年家家户户都赚了不少,都存了几贯余钱,大人孩子身上都换了新衣,过节的嚼用也准备得十分丰盛,在加上村里小娃娃零零星星燃放的小鞭炮,节日的气氛一下子就有了。
“大郎回来啦!”不少人穿着新衣,聚在村口,看到李风,纷纷上前招呼。显然,都是早早等在这里,就专程为了这一声问候的。
李风也连连拱手,逐一问候一番,家长里短的,说了半天。毕竟是冬天,外边还是有点冷,所以便把这些父老请到家里,正好,也全面了解一下龙泉村的情况。
这段时间,李风全身心都投入到教学之中,村里的事情,基本都交给李忠和李厚父子了。
屋里早就被烧得热乎乎的,招呼大伙坐下,没有那么多的板凳,年岁大的,就坐到炕上,差不多挤了一屋子人。
罗刹和夜叉把从城里带回来的山楂、胡桃等吃食拿出来,大伙便吃边聊。
李风倾听的时候居多,村民七嘴八舌的,也就说了个大概:首先就是建筑队,获利最多。
基本上,全村各户都有参与,而且,所接的单子太多,根本就干不过来,据李厚说,一直都排到端午节了。
其次,就是来自芽菜的收益。不过,随着跟风的人越来越多,受到一些影响。
最后才是牙膏和牙刷的收入,这个凭借先行一步的口碑,目前还是占据牙刷牙粉市场中最大的份额,胜在持久。
另外,还有几种生意,作为储备,随时可以上马:一个是卤肉生意,一个是蘸糖葫芦,还有一个是制作小黑板和白粉笔,用作小儿识字启蒙。
这时候,没有垄断之说,掌握这些手艺,只要肯卖力气,日子就绝对会越来越好。这是看得见的希望,所以,村民脸上,人人都是满足之意。
李风又问问周围其他村子的情况,得益于鞭炮的大卖,周围十几个村子,或多或少,都增加了不少收入。
“只是比起咱们,还要差上一大截。毕竟,鞭炮这玩意,平时也用不上。”李厚那憨厚的脸上,也满是自豪。
施工队在大兴城里干活,眼界开阔了,见识也就慢慢提升。
等大伙都兴高采烈地说完了,李风这才站在地当央,神情十分郑重。他先是四下一揖,人们受了他的影响,脸色也渐渐都严肃起来。
李风这才开口道:“这几日,大伙跟家人好好团聚,年后,我还有事情安排。”
这事对于村民来说,实在是天大的事情,所以,还是等过了年再说吧。
老管家又招呼各家去他那里领鞭炮,村民也就散了。等人都走了,只剩下李厚一家,李厚这才说道:“大郎,你说的事情,可是要我等随你一起迁往洛阳?”
这就是眼界提升的好处了,别人都蒙在鼓里,李厚却也猜出一些家主的打算。看到李风点点头,李厚不免叹了口气:“故土难离啊,只怕乡亲们不愿。”
“爹,我愿意跟着大郎!”二虎站出来跟老爹唱反调。
大虎犹豫一下:“我也愿意。”
见两个儿子背叛,李厚也一脸焦急地辩解:“大郎,我当然也愿意跟随在大郎身边。只是,物离乡贵,人离乡贱,我等祖茔都在此地,这背井离乡的,岂不是愧对祖宗。”
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这个还真不是他矫情,对于古人来说,除非是迫不得已,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会选择离开家乡的。尤其是这些老陕,家乡的情结更加浓郁。
李风摇摇头:“厚叔,叫大虎留下,带人经营祖产。你们夫妇和二虎,随我一同前往。其他人家,都以此为准。家有长子,留在此地,其余人等,全都随我一起迁徙。”
想了想,李风又补充道:“大虎也到了婚配的年龄,可选了人家?还有村中适龄的男女,男可娶妻,女可招婿,然后随着一同前往洛阳。成亲者,都可以到忠爷爷那边,领取两贯钱,作为用度。”
“另外,周围各村,只要有乐意随同一起前往洛阳的,一并招募。”
这就是李风的计划,以后无论是营建洛阳根据地,还是更加遥远的东北根据地,都需要人啊,而他现在最值得信赖的,就是龙泉村的村民了。
而且在这个时代,还有一个挺有意思的风俗,叫做“赶乱婚”。民间认为,从腊月二十三之后,诸神上天,人间就百无禁忌,一直到年三十这几天,随便哪天都是好日子,都可以婚嫁。
所以民间的百姓,大多选择在这几日进行婚嫁,名为赶乱婚。
“大郎,结婚还有赏钱啊,那俺也要讨个婆姨!”二虎听了,也两眼唰唰冒光。
李风瞪了他一眼:“没你啥事,年龄不到,别想美事!”
看着兄弟蔫头耷脑的,大虎在那嗤嗤笑。他都听爹娘商量了,说是今年手头宽裕,给他想看了邻村的一位小娘子,据说生得很是俊俏呢。体格丰满,关键是胸大屁股大,都说是个好生养的——嗯,这就是他所认为的“俊俏”。
李厚也面露喜色:“能遇到大郎这样的家主,实在是我们的福气啊。虽然事情急了点,但是赶乱婚嘛,哪有不乱的,一会儿我就去安排。”
把事情大致都安排完了,李风这才觉得一阵阵疲惫涌来。主要还是白天遇袭,那种后怕,直到这时候,才一起涌上来。
李风打了个呵欠,正要去早点休息,就听罗刹在他身边念叨:“大郎,赶乱婚好啊,要不,你也趁着赶乱婚,把那李家三娘子迎娶回来算啦——”
这小子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李风眼睛一瞪:“罗刹,以后你不过了十八岁,不许成亲!”
啊!罗刹咧着大嘴都傻了:我招谁惹谁了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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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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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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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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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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