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说完,她便明白了其中奥秘。
大惊失色,“你骗了她!”
她在适婚年纪未曾婚配是因为为官,可兰弱正是因为当年的事,她坏了名声,一个失了贞洁的女子,哪怕家中再多钱财,颇有门第的人家也相不中了,下嫁她又不肯,便在家中待了这些年。
若是她肯同她一起考女监,入内学宫,也是可以,赵家在良渚人脉尚广,为她争取一个入女监的名额也不在话下,但她又不肯读书,又怕学监,内学宫的规矩严苛,她说还是家中自在。
赵兰因想,他应该根本没有出现在她眼前,只是有人上门提亲,又在离耳有几分根势,父亲便动了心让她成婚。
想来家中应该还不知孙卿臣已经回来了。
他笑着向前走了半步,故意贴近她耳边道,“现在想着修书给赵家,你不觉得已经晚了?”
“你知道,我不会。”她退了一步道。
“你有什么做不出呢?为了你们赵家的路畅通无阻,再杀我一次,对于你们来说应该不是难事。”
“我从未想过杀你。”她终于说出了这么多年想说的话。
无论结果多么惨烈,她都没有想过要他死,她曾希望他活着回来见他母亲,那个再也看不见世间的女子,听到他的声音都会很开心,但是这些年,她母亲等他的这些年,他从未有过消息。
她以为他死了,也就没有再找过他,更不敢让他母亲知道他那只剩下骨架的尸体。
那样瘦弱的一个妇人,如何受得起最后一击,她发誓永远不会告诉她真相,这些年,她也做到了。
见到他还活着,赵兰因更加后悔,也许她应该去找他,那时候,她应该坚信他还活着,如果找到了他,可能他就不会连他母亲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她身后是赵家,这些年犯下的罪孽她数也数不清,但是因为她选择站在赵家前面,故此,她亦是罪孽深重。
他道,“你们姓赵的,话说的好听,可要是谁真信了,可真是愚蠢得很,我就是太过愚蠢,才会走到十年前山穷水尽的地步。”
“早就该赎罪了。”她喃喃道。
“你说的没错,但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句话,赵家不配,你也不配,你可以告诉他们我回来了,让他们再次举起屠刀对准我,正好我可以光明正大地报仇。”
赵兰因抬起头,一字一句道,“望你早日达成夙愿。”
“你要阻我?”
“不会阻你,可也不会助你,十年前我选择站在赵家,十年后,我不会再做出同样的选择。”
“你想从赵氏一族脱身出去,让我饶过你,可笑。”
“我没有那样想过,当年我和你许下的那个约定,终生都不会变,你要我的命,随时来拿就是。”
她说出了这些,豁然间那些负担都消失不见,她这些年被愧疚和噩梦压得喘不过气,他临行前狠厉的眼神吓得她夜夜噩梦,想起他母亲死前拉着她的手问她,卿臣还有多久才回来,那一刻,她才知道什么是心碎。
她没有那么惧怕他了,她说,“你最好可以在灭赵家前就杀了我,不必看见我自己家破人亡,对我也是个恩赐。”
两两相望,十年前元夜月色动人的上元节,此时成了家仇之中一颗不起眼的砂砾,可明明当时她在他怀中红了耳朵,他也不由自主低头靠近了她的额间。多年后,这一段比起血海仇恨,简直就是笑话。
他与兰弱成婚的那晚,她留在宫中,离耳远在千里之外,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是她可以阻挡的。
她自小有个怪僻,在心思极其难以捉摸之时,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清自己想要什么之时,她就会把首饰盒中日常佩戴的饰物全部拿出来擦拭一遍,在擦拭中,她从来一言不发,旁人以为她在思考,在烦恼,但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什么也不想,就只是给自己找了个放松的空隙。
也只有那些瞬间,她不用将恩怨塞入脑海,不用背负家族和公道活着。
她这一生,活得好累。
一日中约莫只能睡两个时辰,有时连两个时辰都睡不住,闭了眼,眼前尽是赵家残害过的人。
有一年赵家的参不如离耳城另外一家的新参,那户人家是跟着赵家一同种参,算是赵家的学徒,后来出了师,种的比赵家还好,莫名其妙,那户人家的参仓起了火,连同半条街都烧得精光,人人都说天干物燥,他们不该将棉絮和参放在一同。
赵兰因心中若明镜。
倘不是那户人家走得早,脚程快了些,他们怕是要把命也搭在离耳。
从赵家出去的银子,流水一般进了县衙的大门,离耳的大官,没有几个不受赵家的贿赂。
赵家的参,粘着百姓的血。
她总是心中彷徨,她想垂下眼睛不去看赵家的罪过,但是那些声音不断地向她耳中飘入。
故此,她再也咽不下珍馐,饮不了美酒。
皇商不是常人家可做,外人看着尊贵,可行差踏错,就是要了脑袋的事。
赵家的参被查出是熬过药草的干参,已经没了效力,从这一步开始,赵兰因就已经晓得了赵家往后都不会再有翻身之日。
正如她所说,他变得强大的那一日,才有可能扳倒赵家,如今他已经足够强大,一方镇将,深受陛下青睐,这样的权势对付区区一个皇商之家,绰绰有余。
同他一样,赵青云被流放雕题,但不幸的是,他又和孙卿臣一样,在半道上遇见了狼群,被啃得只剩骨头,送回赵家,哭声连天。
家书送到良渚已经是三个月之后,赵兰因的身边放着那封已经开启过的信,略扫了一眼,皆在意料之中。
她又拿出了平日擦得光洁的一只腰佩,反反复复擦拭。
同僚不知她又是钻了什么牛角尖,无奈道,“你今日一整天都没有出去了,也不吃东西,是想饿死自己,还是闷死自己?”
“嗯。”从头到尾,她只说这一个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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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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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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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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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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