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迎摇头。
“你不认识?真可惜。”
他在纸上不慌不忙写下,“为何?”
“他是我未婚夫婿。”
“什么!”他脱口而出。
两个人俱是一惊。
“姐姐……额……你不是姐姐?”南秀吞吞吐吐。
相比起她,崔迎敏捷得多,顺便把男子身份抖出,“是,我一直都是男子,只是你唤我姐姐,我又难以提醒,忧心你会害羞。”
平常女子可能不会信这话,但是她是南秀,她的脑子没有她刺绣的那双手灵敏。
“哦,这样啊,姐姐真是心善,不是不是,哥哥,哥哥真是心善。”
“你……”他乍一听女子唤他哥哥,说不出的违和。
“难道你还没有我年纪大?我今年十五岁,明年就十六岁了。”
他挣扎几下,缓缓道,“不,比你年长两岁。”
“所以哥哥十七岁?”
“嗯。”
“哥哥写字真好看,是谁教你的?”
“话真多。”他终于把这句怨言说了出口。
“哦,那我不说了。”她于是什么都不问了。
待她不问,他又道,“你一点都不在意我是男是女,也不在意我相貌如何?”
“不是你说我话多吗?”
“我……”她明明没有他聪明,可在她面前,他也只是像是个和她斗嘴的孩子。
“生气了哥哥?”她问。
“没有。”
“其实不管你是男还是女,我都很喜欢你,喜欢你教我写的字,喜欢你纠正我的坐姿,还有,你改正我的错字,所以,是男是女,又有什么所谓呢?至于你的相貌,我想着你现在已经不生红疹了,应该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就算不是,我也不会少喜欢你一些。”
她一口一个喜欢,他怎么听都觉得不舒服。
“住口!”
“怎么了,你又生气了?”南秀觉得他可真容易生气,比阮姐姐还喜欢生闷气。
“没有。”
“那好吧。”
“方才你说,你的未婚夫婿是崔仲和?”他转过来问话。
“嗯,我和夫人说,我也到了该许配人的年纪,请她看在我上一回立了大功的份上,在府中帮我找一个如意郎君。”
“所以夫人帮你找了崔仲和?”
“对啊,听闻,他是个美男子。”南秀执笔继续写字。
“听闻?那,你就没有听闻些其他的?”他忙问。
“其他的……什么?”她不解。
“没有,没有什么,你继续写罢。”
“你看。”她把仲和二字写在纸上。
崔迎脸上一红,面纱遮着,倒也看不出来。
“何时学会写这两个字了?”
“你教我写仲春、孟春之时,我记下了仲字,你教我写平和、和善之时,我记下了和字,怎么样,我聪明吧?也不知他的名字是不是这二字,我只晓得音,却不知字。”
他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他不喜欢旁人唤他的字。”孟迎道。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因为那是郡公所取,旁人每每唤一次,都会让他想起他是郡公的豢养之物。
“你认识他?”
“见过几次。”
“那你还说不认识他。”
“我何时说过?”
“我问你认识他否,你摇头了啊!”
“我摇头是因为,一低头看见你写的字错了,摇头觉得你是朽木。”
“那你能和我说说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夫人没有告诉你?”他想先探探这个傻丫头的底细,倒是要看看郡公夫人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夫人说啦,说他是个温柔谦和的人,很爱笑,待任何人都好,所以,我想他是个大好人。”
“……”他无言以对。
“我只是想知道除了这些,他还会做些什么,他喜好什么,厌恶什么,平日里都在做些什么。”
“你还没有嫁给他,就已经想了这么多?”崔迎哭笑不得。
“是啊,我连我们以后的孩子叫什么,我都想好了,生了男孩就叫——”
“停!”他打断她,“我对此不是很在意。”
他忽觉心烦意乱,像是一盘棋全被一只野猫打散了。
“好吧,你能不能把这封信给他。”
“什么?”
“这是我写给崔……崔……”她并不知他的名,只知他的字。
“崔迎。”他叹了口气道。
“原来他叫崔迎,你把信给他,他便知我想对他说些什么。”
“这……不妥……”他犹豫。
“还有一封信,你帮我送到吴桑桥不远处的巷子尽头,哪儿有个小房子,我阿爷就住在那里,我不能出府,这些金银都是我攒了两年的钱财,你替我都给他,我不敢托付旁人,可是绣娘们又不能走去那么远的地方,你就不一样了,你是男子,你脚程快,可以骑马,若是你能出府,别忘了把这些给我阿爷。”
“你信我?”
“是啊,我很相信你。”
“若是我把金银私吞了,你该如何?”
“我……”她有些担心,“你是不是最近缺钱了,那……一半给你,一半给我阿爷。”
“不是说这些攒了整整两年?如何这般轻易就给我一半?”
“你是我的老师,教了我这些时日,也待我很好,我没有兄长没有父亲,也没有和男子交往谈话过,只有你一个人,帮了我很多。”
“我算不得你的老师,教你几个字,哪门子的老师?”
“那……你是我的好友。”
崔迎没有再继续否认。
他收下了钱财,“送去吴桑桥巷子的东西,我收了,也会帮你送到,但是,送给崔迎的,我不能接。”
南秀点头,“那我就等到见他那日,亲手送给他罢。”她笑眯眯将信收回袖中。
南秀有天晚上做了个可怕的梦。
她孤身一人回了家,手中提了很多阿爷喜欢吃的烤鸭还有阿爷喜欢小酌几杯的竹叶青,可是,院中那棵香椿树落干了叶子,院外不远处的柿子树也已经折断。
她踏着满院静谧,一声一声唤阿爷,梦里很静,她甚至听不到阿爷从前那般的咳嗽声。
她找了很久很久,叫了无数声阿爷,她想告诉阿爷,她有个一个未婚夫婿,还学会了读书写字,教她读书写字的那个人虽然很凶,可他是个很善良的人。
梦醒了,她的枕头湿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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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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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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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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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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