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经典且无趣的开头!
我总觉得自己在遵循着本能找些什么东西,可惜记忆太混乱了,一用脑就头疼。也幸好前几世穿的都是死物,不用动脑子的修养就好。琇書蛧
第一世,我变成了簪子,和许多细细碎碎的杂物在一个不见天日的木箱里,我总是沉睡,清醒间打量,只觉主人一定很爱惜这些东西,可惜也没人来看我。许是又有一番恩怨情仇的故事吧,想着又睡了过去。
第二世,我穿成了一颗糖,还是过期许久的那种,没多久就被虫子分尸了。
第三世,我穿成了剑灵,剑镂霜花、极有灵气,跟着一位黑袍昂扬的道长,听别人叫他傲骨凌霜宋子琛。他倒是极其爱惜我,可惜从来不使用我。在一次他生死垂危时,御剑为他挡了一击,就陷入了黑暗。
第四世,我穿成了木剑,像是小孩子练剑用的那种,不过还是没人搭理我。偶尔有一庄严洒脱,却眉目忧伤的姐姐看着我发呆。我心里也有些难过,可惜不能安慰她。后来山间添了小孩子,她来看我时候也少了,我也就睡了过去。
…………
后来还穿过许多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可惜没一次有机会让我了解这个世界。直到最后一次我的灵识越来越清明,醒的时候越来越多。一日居然被巨大的引力拉扯走,再次醒来时,我就穿成了一个人。
可算是能动了,挣扎着挥了挥小手,努力睁眼,听到身旁嘈杂。嗯,四肢健全,完美,随着灵识越来越清醒,总待在死物里真的是有够难过的。
“恭喜公子、夫人,是个男孩儿。”
只感觉自己被递了出去,奋力地睁开眼睛,想看看这么多世来,第一对父母。只见一位眉心一点朱砂的男人正抱着自己笑,旁边站着一袭蓝衫,清煦温和的男人。
“三弟,你瞧这孩子,眼睛清亮,像你。”
“瞧着也是,和阿愫更像些!瞧着也机灵,一直睁着眼睛四处瞧。”
这父亲看起来倒是和蔼可亲,向来日后也会家庭美满。正想着一袭蓝衫的男子便说:“三弟,起个名字吧!”
只见父亲笑着旋起两个酒窝道:“起好了,就叫如松。”
听了这话如松闭上了眼睛,安静地睡了过去,小孩子总是爱睡,更遑论灵识不全、刚刚穿成人的小孩子了,睡前最后一秒还在想着。
若说这次穿越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就是我托生的家庭夫妻美满、豪奢有财。而我,作为我爹唯一的儿子,日后也是躺赢的标配了。唯一不开心的就是,这是个男娃娃,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自己该是个女娃娃,但在男娃娃身体里却也不感到排斥。
春去秋来半岁已过,秋高气爽阳光正好,阿愫带着如松在廊下放风,屋檐上挂着的祈愿风铃,叮铃铃作响,倒是吸引了如松的目光。
秦愫坐在如松旁边随手翻着一本《诗经》,念给安安静静的儿子听。片刻,念完一段,看着毫无反应的儿子叹了口气。不觉一会,秦愫的手上开始多了些做针线,她想要亲手做些小物件给自己的小宝贝。
突然,外头响起了一阵爆竹烟花轰隆,倒是吸引了如松的注意力,只见他抬头望着天空,倒是露出了罕见的微笑,秦愫见此不由心喜,心疼地抱起他走出院子,看着他好奇的打量着四周风景,内心的担忧不由去了几分。
她总是担心儿子,小小的一只从来不哭不闹,总是在睡着,便是醒了也只是自己和自己玩。一直没什么情绪,现在快半岁了还不会笑。今儿见他遇到感兴趣事,心事也放下了一大半,看来这孩子倒是个极大胆的。
“如松,娘亲抱抱你去看烟花好不好呀!”秦愫轻轻地摇了摇儿子,带着他向金鳞台前厅赶去。
如松偏了偏脑袋,眼睛里亮晶晶的,一眨不眨的盯着秦愫,满眼渴望。
秦愫见此也不由展颜一笑,低头亲了亲他可爱的小眼睛,抱着如松去看了烟火。
到了晚间,办完事的金光瑶清洗完毕,从外头回来陪家人一起用饭,就看到了格外开心的秦愫。
“阿愫,今日怎么这么开心?”
“阿瑶,今天外头试放烟火,阿松开心极了,倒是胆大的一直盯着烟花看。之前我一直觉得如松有点、不太对劲,从来不哭不闹、没什么情绪,我想是不是因为,我生他时伤、伤了脑子。”属于母亲独有的灵敏,她一直觉得情况不对,本想偷偷请人来看看,孩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阿瑶,今儿看来,是因为现在孩子还小,长的慢些,比寻常孩子胆大些。我也就放下了这颗心了。”
“会没事的,长长就好了。”金光瑶上前抱着秦愫,喃喃地说,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说给自己听的。
“我也正是这么想的,以后啊,可要好好教他。”
十一月二十一,金凌生辰,金光善对孙子的生辰花了大手笔,仙门世家们共赴盛宴,奢华铺张到让世家们瞠目结舌。生辰拜帖早早就送到了各大仙门世家,寻求巴结依附的小世家更是早早到了兰陵,一时之间兰陵热闹非凡。
金光瑶在一众世家之间来回迎送,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的儿子过生辰。秦愫准备带着小丫鬟,抱着如松去前面走了个过场,就听见小丫鬟抱怨到“宗主真是偏心,大公子满月礼是最好的,两岁礼也是轰动百家,据说今夜通宵烟火。可是咱们公子呢!满月就摆了几张席面。”
“这种事有什么好比的,以后不要口无遮拦了。”说着秦愫就抱着如松低调的进了大堂,不能在这会抢了金凌的风头。
一路到内厅,寻找着聂明玦和蓝曦臣,他们与阿瑶是结拜兄弟,该是带着孩子来拜见,才算不失礼的。
云深不知处似乎有事情发生,蓝曦臣瞧着没什么精神。聂明玦也是一面愁容,不耐烦应付场面,又不好扫兴,两人在内庭里坐着。
秦愫带着如松进来时,聂明玦正和蓝曦臣正聊着近况,旁边静静陪坐着扇不离手的聂怀桑。
“忘机还是如此吗?”
“不提也罢。清河西北地邪祟现下如何?”
“无妨。这次回去灭了就是了。只是……”聂明玦正说着,秦愫便带着如松来了。
蓝曦臣向来端方有礼,率先起身行礼道:“弟妹来了。”
聂明玦也礼貌地起身“这就是如松”聂明玦看着这小子瞪大眼睛看着自己,一点也不怕的样子,又感慨了一句“倒是胆大”。
聂怀桑凑到跟前,瞧着包的严严实实的孩子,笑了笑道:“这孩子像他娘亲!”
秦愫也笑到“确实胆大,寻常孩子听了爆竹只觉惊吓,他倒是觉得有趣可乐的紧。”见着如松觉得无聊,打起呵欠来,便对着两人又行一礼,带着孩子下去休息了。
过了一会,开席时间到了,一时之间歌舞升平,金凌被他娘带着,在金麟台上出了偌大风头。来的众人感慨万分,偌大风头竟是这三头身的小屁孩的,真是嚣张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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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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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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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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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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