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虐文女主(穿书)>第 97 章 第九十七章
  她简单地情况跟王燕燕说了下,模糊了他的家世,只提到他是军人,王燕燕两次见齐昱鹏的感觉不太一样,第一次觉得他有些威严,这次就觉得他温和了好多,尤其看好朋友的眼神,让她找不到词语来形容,宠爱?喜爱?包容?她说不上来,好像都有点,就凭这个眼神,她就觉得好友交的这个男朋友没交错。

  王燕燕的学校女生比较多,楚然建议她可以多去纪明旭的学校玩,或是让纪明旭帮她介绍一个,华大理工科比较好,里面有很多优秀的男生,但楚然说着说着,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灯下黑了,纪明旭不就是一个很合适的人选吗?wWW.ΧìǔΜЬ.CǒΜ

  他们都是高中一起过来的,彼此了解,又是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也都差不多。王燕燕看着好友恨不得马上把纪明旭叫来拉郎配的样子,有些苦笑了,她当然知道楚然是真心的,但她是局外人,怎么会看不出纪明旭在暗恋好友?

  不仅仅是他,应该说当年高中大部分的男生都对好友有特殊的好感,也就是好友心大看不出来罢了。

  她委婉地提示楚然:纪明旭有喜欢的人了,楚然有些泄气,但马上又八卦是谁,王燕燕怕楚然去打趣纪明旭,连忙说:“好像是他班上的女生,不过人家有男朋友了,所以就别在他面前提了。”

  楚然这才有些遗憾,她是真觉得纪明旭跟王燕燕挺合适的,不过她从不去强加自己的观点给别人,尤其这种事,各花入各人眼,不是她觉得合适就合适。

  她还是提醒王燕燕,女孩子的青春很短暂,有合适的就要抓住,这一点跟男孩子没法比,男孩子过了三十仍然是香饽饽,但女孩子一旦过了三十,在相亲市场上就会遭歧视,这是事实,没有办法,她是有惨痛教训的。

  王燕燕点点头,楚然知道,这个女孩子虽然很优秀,但长相普通,而大多数男人是看脸的,再加上她性格比较朴实,不张扬,就比会撒娇的女孩子要吃亏得多。

  其实,像王燕燕这样的女孩子才是真正宜家的女孩子,可惜大多数男孩子在恋爱时看不清这点。唉,有句老话说:“好汉无好妻,赖汉攀花枝”,虽然说得不好听,却也真是现实。

  两人一直嘀咕到很晚才睡,第二天起床时,楚青松已经要准备上班了,他做好了早饭,给她们留在锅里,他嘱咐两姑娘好好吃饭,就上班去了。

  王燕燕是急着回家的,离家这么久,她也想家了。所以早饭后,楚然就开车送她回家。王燕燕家开车过去要一个多小时,但因为没有直达车,要倒车,加上平时乡下的车不多,所以要是坐公交车回去,差不多要一上午。

  王燕燕家是在农村,但现在农村的路修得也很好,所以路上还是挺好走的,到了她家里,她的父亲上班去了,母亲在家,热情地挽留楚然吃午饭,但楚然觉得王燕燕刚回来,家里人肯定有很多话要跟她说,就没有留下,跟她约好有事打电话,返校的时候也一起走,就直接开车回去了。

  回来后,楚然刚把车停在楼下,就看到楚青松下班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女儿开的车,很霸气的越野车,很合楚青松的眼,但他能看出这样的一款车并不便宜。

  他有些疑惑和担忧,女儿从没跟他说过买车,虽然她有兼职,但还要负责自己的开销,不太可能有那么多钱去买车,那么这车是怎么来的?但在外面,他并没有问女儿。

  等回了家,他就问楚然:“然然,这车是怎么回事?”

  楚然不想隐瞒他,就说道:“这是朋友的车。”

  楚青松问:“这车不便宜,又这么新,你开回家来,这不是说人家要这么长时间不能用车了?什么样的朋友这么大方?”

  楚然脸红了下:“他还有辆车,这车他平时不用。”

  楚青松更吃惊了,这么好的车放着不用,就给女儿用?这人情也太大了点,但一看女儿脸红了,他猛得反应过来:“你交了男朋友?这是他的车?”

  他更担忧了,能买这么好的车,说明这个男孩子的经济条件很好,可只是谈朋友,女儿就用人家这么贵的车,是不是不太好?

  但他不知该怎么说,女儿这么大的姑娘了,大学都上了两年了,按说谈恋爱也是件正常的事,但他更怕女儿吃亏上当,被人家的好条件迷了眼,可直接说吧,又怕伤了女儿的脸面,女孩儿家的脸面多要紧,自家闺女又一向是个要强的,但不说吧,他又实在放心不下。

  他斟酌了一下,说道:“爸爸知道咱们家经济条件有限,委曲你了,但咱们不能拿人家这么贵重的东西,容易被男方家里看轻。”

  楚然明白父亲的担忧,她笑着说:“爸爸,你放心,我知道轻重,这车不在我名下,我只是借用下,开车的费用是我自己承担的。”

  但楚青松并没有轻松多少,毕竟这不是个小物件,楚然说:“爸爸,你别担心,我是什么样的你还不清楚吗?我不会被物质迷了眼的。”

  楚青松就问道:“这个男孩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庭怎么样?”

  楚然没法把实情告诉父亲,让他平白替她担忧,就告诉他说:“他已经工作了,是个军人,买车的钱是他自己的,并不是跟家里要的。”

  楚然其实也并不知道齐昱鹏的父母具体是做什么的,以前是觉得没必要问,现在则是觉得不重要,并且她也能感觉到齐昱鹏对父母感情一般,从没谈及到父母,当然,他也没谈到自己的家庭。

  楚然对他家世的印象完全是从书里得到的,书中提及从他爷爷起就是高级将领,家里人也都从政或是从军,而外公那边则是非常有钱的大家族,在国内很有名。

  楚然现在只想享受爱情的甜蜜,不想去关心其他的,以后怎么样,她不敢去想,走一步看一步吧。

  楚青松听到楚然找了个军人做男朋友,虽然他对军人有天生好感,但还是很吃惊:“他已经工作了?那是不是比你大好几岁?以后是不是还要转业?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楚然含糊地说:“他上过军校,是比我大,不过,我们还是挺聊得来的,转不转业现在不知道。他跟王乐萱的表哥是好朋友。”

  她不敢说齐昱鹏比她大那么多,要不然楚青松铁定不同意。

  楚青松见过王乐萱,也知道是女儿的好朋友,听到有这层关系,他放心不少,虽然他觉得军人比较可靠,但还是有许多现实问题,他还是说:“做军人的家属还是比较辛苦的,军人一般是不能天天回家的,将来对家庭的照顾上要差一些的。”

  他自己就是个例子,当初跟林晓雪结婚时,虽然他也在同一个城市,但也是一个周才能回来一次,有了女儿后,也多是靠岳父岳母照顾妻女,直到他转业后情况才好了。

  楚然笑着说:“爸爸,我们只是恋爱,我还有两年才能毕业,谈其他的还太早了。”

  楚青松想着也是,现在跟他们那个年代不同了,不是说谈了恋爱就一定会结婚,现在的年轻人可是很开放、很想得开的,但他家是女儿,所以担心得要多些,毕竟女孩子伤不起。

  看着女儿明媚的小脸,他只能把担忧放在心里,不想给女儿增添负担,但是,他也决定,一定要给女儿把好关,“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容不得一点闪失。

  楚然白天或是去体育场运动,或是在家里弹琴写字,做做兼职,有时也跟高中同学约着出去玩,楚青松下班后就跟着父亲一起散步、聊天,睡前就跟齐昱鹏煲电话粥,日子过得充实又悠闲。

  到了周末,就跟楚青松一起去周边的景点游玩,如果走得远一些,晚上就会在外面住一晚。楚青松也会开车,父女俩倒着开,谁也不会太疲劳,楚青松也很享受跟女儿一起游玩的时光,有这样一个激情四射的女儿陪伴,他觉得自己也年轻不少。

  齐昱鹏却是挺急躁,小丫头在家过得乐不思蜀,他却是饱受相思之苦,有近三个周没见到小丫头了,他想得厉害,最近每天晚上都要问楚然什么时候过来看看他。

  楚然其实也很想念他,但她不知怎么跟楚青松说,她并不想让楚青松知道两人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关系,那只会让楚青松更担忧,所以能瞒一天算一天吧。

  假期里,她接到宋亦寒的电话,告诉她:他们乐队出了第一张专辑,里面除了他自己做的歌外,还收录了她的两首歌,楚然非常得振奋。

  她跟宋亦寒一直保持着联系,平时也经常发信息,他曾经在公开场合唱过她的歌,第一次听到自己的歌被公开唱响,她兴奋极了,创作的热情也更高了。

  而随着他们乐队的一次次亮相,他们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走到大街上,到处可见他们的海报和歌声,他们成了越来越多年轻人和中小学生的偶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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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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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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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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