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爱情我总搞不定>第 13 章 心软
  此刻的A城天空上乌云密布,这个城市的霓虹灯像一双双眼睛,嘲笑着这个无人问津的新娘。她的婚礼,没有礼服没有婚纱照。南之倒暗自庆幸他们是隐婚一族了,倘若将来真的过不下去,至少她手里还有陈氏集团的股份。抓不住心就抓住权利,男人和事业,她总该有其一。话虽如此,可想到自己的男人在新婚之夜就这样丢下自己,她还是情不自禁的哭了起来。拖着疲惫的身子,一个人在深夜十二点游荡,她知道陈凡一定在找她,或许正守在她公寓门口,所以她干脆关了机。m.χIùmЬ.CǒM

  深夜的街道行人寥寥无几,又是深秋,平日里睡在街上的乞丐大概也找了较暖和的容身处,路边吃烧烤的青年朝她吹了吹口哨,南之几乎没有经历过一个人深夜逛街的事,心里泛起丝丝恐惧。其中一个手上有文身的男人朝他走了过来,嘴上挑逗道:哟,这么漂亮的美女,一个人啊。南之虽然心里害怕,但还是假装镇定:关你什么事?

  “哟,这脾气,我喜欢!”和他一起的青年开始起哄。

  原本心情就不顺畅的南之,此时心里更是怒火难灭,但这深更半夜的,她也不能怎么。狠狠说了句你再骚扰我我就报警!然后想要离开,她把车停在了离她很远的地方,这里又没有的士经过。

  “要搭车吗,我送你!”南之看了看刚把摩托车停在她身边的男人,天,虽然说以貌取人太肤浅,但如今她没办法高尚了,眼睛旁那颗鸽子蛋般大的痣!

  “不了,谢谢”她很有礼貌的拒绝。

  那纹身的男人朝他几个兄弟使了个颜色,其中一个就哼着曲子在她身上上下打量。南之也不敢走,如果此时离开,无论去那条路的人都会比现在少,这对她不利。她看明白了这几个人可没那么好惹,大概是想抢劫!南之不禁脊背一寒,没办法,虽然骑摩托车的也不像什么好人,但总比其他的看起来安全。烧烤摊的老板似乎把她看成了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一会儿翻翻烤架上的肉和蔬菜,一会又盯她两眼。

  世态炎凉,好坏不分啊。有小偷的行为就别怪人家拿你当强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南之有些后悔了,大不了回去问陈凡说个清楚,干嘛一个人来郁闷。“走吧”南之没办法,上了摩托车。身后的几个黄毛青年早生歹意,但也不敢贸然出手。这里离小区大门不远,小区里的保安也不是吃素的。看着南之离开了,几个人觉得有些扫兴,又大声叫烧烤摊老板多烤些肉。

  南之坐在车上,心里却依然打颤,脑海里浮现了前两日看的那个报道,说一个大学生搭黑车失踪最后警方发现了其尸体。她试探性的问了问骑车的男人:这么晚了你还出来挣钱,你没孩子吗?南之看这个男人,大概是三十几岁的人了,按理来说是有家庭的才对。

  “有啊,我孩子马上升高中啦,你不知道,他成绩可好了,全镇第一名。”话里全是骄傲,原来是来城里打工的人,南之想起自己刚在A城上班的场景,卖过衣服送过肯德基摆过地摊还差一点进了传销,心里同情感油然而生。又顺口问道:那孩子她母亲呢?你这么晚出来,她不担心?

  “唉,别提了,她原本在一家工地干活,上个月不小心摔断了腿,现在脚上都打着石膏,儿子马上上高中,要花很多钱,我也是没办法,能多挣点就多挣点”南之心里一酸,有些后悔刚才以貌取人的想法了,这哪里是什么坏人,天下最善良的人也怕只能是这样的了。

  “哎,姑娘,这么晚你一个人在外面可不安全啦,你没听说啊,这一带最近发生了好多抢劫案”话说完,南之已经到达目的地了,师傅没坑她,白天这段路人家收20元,晚上他也只要价25,换作别的人,不要个50是肯定不会走的。南之从包里掏了200块给他,你收着,就当我心意,买点什么给你妻子。

  男人觉得挺意外,推辞了两番最终还是收下了。男人道谢后也说回家了,南之上车之前,朝他笑了笑说道:大哥,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结婚了。男人又是一阵意外,还没来得及回答,南之已经开车走了。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些,隐婚她还是很委屈吧,领证的事连闺蜜子云都不知道。知道她结婚的人又没有一个喜欢她。

  车开到公寓门口,果然,陈凡就等在哪里,地上全是烟头。见是南之的车,急忙迎了上去。“你去哪里了!你知道我多担心么?还把电话关机!”陈凡的语气有些生气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心里盘算着见到她就把事情说清楚再给她道歉,没想到一见面他就抑制不住自己的愤怒。

  “你担心我,担心我你不去找我!你来这里守着!”南之也朝他吼。

  “我。。”陈凡原本想说该找的地方都找遍了,没见到你才回来等。但是他看着南之眼里快要掉落的泪水,就改口道。

  “对不起,我错了。”

  这大概是陈凡有生以来第一次给人说对不起,反正南之是第一次听见,在职场上,他永远像高高在上的王,只有命令,没有对错。南之突然就心软了,抑制不住的伏在方向盘上哭了起来。陈凡心里微微一疼,又温柔说道:傻瓜,别哭了,你看我给你买了什么?

  南之抬起头,陈凡正拿着一条项链在他面前晃,南之假装生气的收下了项链说道:算了,嫁狗随狗。然后打算停车上楼去。

  “老婆,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怎么能在你那里。按道理也是回我家才对。”南之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妥协了。大概就是这样吧,你没见到他之前,千般怨万般恨,你一见他,心里的烦闷就一扫而空。

  回到陈家的时候,陈夫人还坐在客厅看电视。见南之和陈凡回去,心里郁闷极了。

  “还知道回来呀!这陈家的门,不晓得有多少名门望族的千金想进,你还觉得委屈,哼”南之心里有话,但没说出来,说到底,陈夫人就是看不上她这乡下来的丫头,虽然能力比那些想嫁入陈家的女人都强,但她就是心里不舒服,阮静都可以为陈凡死,眼前的这个女人,能给他什么。

  也难怪她得不到陈顺华的爱,一开始就以为金钱地位可以换来爱情。殊不知对于本来就有权势的男人来说,最不缺的就是物质上的东西。

  “别管她,我们上去吧”陈凡轻声的说,挽着南之上了二楼。转角的时候,南之说了句:妈也早点休息吧,熬夜不好。

  “改口还真快!”陈夫人自己嘀咕着,也没回答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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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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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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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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