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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多好的一把剑!若当年楚霸王能有这剑,早就把刘邦给宰了。”段小楼举着一把古剑左看右看,脸上尽是满意至极的神采。
“这可是当年张公公府上的那把剑?”程蝶衣随意地往那边扫了一眼。
“哎,我也有点认出来了,当年在书房里你眼馋了好久,没想到这柳暗花明峰回路转,还是到大师兄你手上了啊?”吕竹也跟着说了一句。
“没错,自从张府破落之后,他那些古董字画什么的就全卖了。”段小楼把剑挂到腰间,又继续说道:“后来呢,袁四爷识货,给买下来了。”
“原来是他送的啊,我说难怪呢。”吕竹笑道。
这两人之前因为霸王回营亮相的台步要走五步还是走七步差点当场撕起来,之后被她一搅和,段小楼“怜悯”袁世卿强迫症晚期,特地请他来又看了一次《霸王别姬》;而袁世卿一看这楚霸王特满足自己的想象,也甚是欢喜。
结果呢,这两个一个就喜欢大力捧人的,另一个就喜欢被人大力捧的,勾搭在一起了——袁世卿本就是爱霸王多过爱虞姬的,据说时不时还在他自家院子里上妆比划。以前只得了程蝶衣的虞姬,他都拼命送礼物;现在得了神还原的霸王,可不得高兴疯了。打赏礼物简直是不要钱的送,夸起人来又有理有据文采飞扬,夸得段小楼飘飘然,直把他当知己。
“可别再闹了,快过来看看要挑哪些照片给师父寄去。”程蝶衣轻轻地拍了拍桌子,招呼道。
“我看看啊……这张就不错。”吕竹坐到他身边,探头过去,指了一张自己和他合照的照片。
程蝶衣低头看了看,照片上两人一穿红一着黑,一左一右地坐着,脸上带着微笑,有点像现在新式婚礼上新人拍照的样子……
“好。”他笑着应了一句,然后就把照片放到了信封上面。
“你们后来去拍照怎么不叫我?”段小楼看了一眼,有些不满地说道。
“那时候你不是去袁四爷府上跟他聊戏了么。”程蝶衣回道。
“我哪……”段小楼郁闷又疑惑地才说两个字,忽然就看到程蝶衣趁吕竹低头挑照片的时机,暗暗瞪了他一眼。
被程蝶衣这么一瞪,段小楼大概明白了这师弟的小心思:敢情他当时压根就不打算叫自己去,这样才好单独和小师妹拍双人照!
唉,做大师兄的,就是得这样帮忙扯红线。
挑完了照片,让一会要出门的段小楼顺便带出去寄之后,程蝶衣收拾了一下东西,便拿着一张戏票来到了吕竹房间外。
“红红?是我,可以进来么?”才敲了一下门,程蝶衣就听得里面说了一声“快进来”。
于是他就熟练地自己推开了门。
却不料,映入眼中的这一个场景,当即就令他呼吸一窒。
“师哥,快过来帮帮我,还有一点,我没法自己拉上去。”吕竹侧过头冲程蝶衣招手。
像个木人一样僵硬着手脚关上了门,他缓缓走到了吕竹身后。
不过几步,就仿佛已经消耗了他极大的力气。
平日在家里,吕竹大多都是穿斜襟衫竖领衫居多,下面再搭配一条马面裙或者百迭裙,从脖子一直包到脚,像个教养良好循规蹈矩的旧式闺秀小姐;即使是穿了那一身经典蓝黑配色的女学生装,也是宽大上衣过膝裙子还配长袜的模样。
完全不会像现在这样,穿着量身定制的洋装连衣裙,小方领露出纤细修长的脖子,因为是背向着的姿态,脖子下那一截雪白细腻的肩颈毫无遮挡地撞入他的眼里。
收腰的剪裁与下方穿了裙撑后被撑得圆润饱满的蓬蓬裙,衬得她的腰肢极细极细不盈一握。也就是这时候,他才发现,藏着宽大衣裳下的,是这么一副好身材。
“这、这是什么……”强忍着手的颤抖,程蝶衣看了一眼那个拉了一半的拉链。
“哦,这是最近很流行的一种功能类似于纽扣之类的东西,叫做拉链,像这样——”吕竹反过手艰难地又把它往上拉了一点点,解释道:“把它拉上来,就会让衣服这两边合拢起来,然后衣服就算是穿好了。”
程蝶衣下意识地又往拉链那里看了一眼:这拉链大概差不多拉到了腋下一掌的高度,就没法再自己反手把拉链拉上去了。
她在里头只穿了一件裹胸小衣,因为拉链没有拉好,两片衣角像是没精打采一样耷拉在背后,半遮半掩的,反而更是惹眼了。
隐藏在竖领里的喉结微不可见地动了一下,按捺住了内心的思潮,程蝶衣的手握住拉链头,微微往上拉了一下:“这样?”
“对,没错,帮我拉上去……”吕竹看向前方的雕花全身镜——这还是程蝶衣花了大价钱给她弄回来的。
程蝶衣不着痕迹地抬眼望了一眼镜子里的景象。
象牙白的洋装连衣裙层层叠叠,因为没有完全拉好的原因却又显得有点松垮,那蕾丝边荷叶摆像一个缱绻轻柔的甜蜜之梦,落在宝相团花纹样的短褂上,深色与浅色交融之间,仿佛梦境与现实在某个时空错乱的刹那,交接在一起了。
感觉到背上的拉链被人轻柔地拉上,吕竹侧头看向后方的人时,正对上那双朦胧多情的桃花眼。
程蝶衣的眼睛是出了名的漂亮,平时因着桃花眼覆着的一层泪膜,总是带着一种水汪汪亮闪闪的光泽。上起妆来,又似乎混和了几分凤眼的凛冽魅惑,记得曾经有人评北平各大名角,他的虞姬就独得一句“美人星眸冷”。
但是这冷星明眸在面对她的时候,又通透得像一潭幽深的水,笑起来时眼角还会微微上挑,似是蕴含了无尽故事的万千柔情,温润雅致到了极点。
无人的深秋时节即使是中午也带着荒凉之意,老式房屋里采光本就不好,半明不暗的环境极易帮助内心欲.望的滋长,倏忽的一瞬间,镜中人那黑色长袖中的手,便离开了宝相团花纹样的深色短褂,落在了覆着浅色镂空蕾丝的裙腰处。
两人靠得越来越近,鼻尖触着鼻尖,气息相融,纤长的睫毛甚至要扫到她的眉毛里。
到了最后,那镜中倒映着的两道身影,渐渐地合在了一起。
轻覆下来的唇很软很软,像是夏日里的桂花红豆冰糕,带着几分冰晶通透的凉意;待到不知是被呼吸温热还是被情思焚燃之后,又似冬夜里暖融融的传统粉制红豆糕,细腻甜糯而温柔多情,萦绕在舌间,久久不化。
“等会我就得出门了……”吕竹微微退开了一点,示意程蝶衣看向放在桌上的那张戏票。
覆在腰上的手紧了紧,日常柔美温和的声音多了一丝低哑:“可是觉得……师哥冒犯你了?”
心底里荒芜寂寞的冰雪世界已经纠缠他多年,在这变幻的一刻,他只能紧紧抓住视作救命稻草的同行之人。
天,还是地,只待她一念一语间。
看着这如画眉眼像是笼上了一层轻雾,吕竹低下头靠入他的怀里,轻声说道:“没有。”
“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师哥了。”补充的一句话,换来他畅快而满足的一声笑意,紧接着,头顶的发间又落下一个落羽般温柔的轻吻。
得她这么一句话,即便是寂寥荒凉的秋,也令他仿似置身暖春三月。
执手的同行之人给予了他许诺,他终于从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等到了冰消雪融,万物复苏,永远不用再担心未来日月天地崩塌,沧海桑田变换。
小师妹说他闪亮得像一颗星,在戏台上熠熠发光;其实,在他看来,星未必是星,但温柔地给予了他光辉的,却定是一轮皎月。
古往今来世人多爱月,皎月如此之美,值得众星相拱。
爱情里没有互存,争到最后,总会有人要退下的。
届时,月明星稀,留下最后一颗深深爱上皎月的星,倔强地守在夜空里。
不过,夜与日交接之际,这颗星亦将会迎来最大的敌人。
黄昏时分,吕竹坐到了小戏院的前排座位上。
往手绘海报那里看了一眼,简笔勾勒的线条流畅柔和,古典画风的圆润相貌搭配着白色海军军服,再辅以跪坐着的女子一身色彩艳丽的繁复和服,极简与华丽,莫名渲染出一种怪异却又和谐的美感。
《蝴蝶夫人》的故事,大意是西方的海军上尉平克顿明明已在本国有了家庭,却在外逢场作戏,欺骗了东方姑娘巧巧桑结婚。婚后不久,平克顿就回国三年,后来带着西方妻子再来东方时,得知巧巧桑为他生下一个儿子,最后还只想认养儿子,使得悲痛欲绝的巧巧桑自尽身亡……这一个曾经因为天真活泼而被称为“蝴蝶姑娘”的年轻女孩,最后也如蝴蝶一样,飞走离去。
说到底,内核其实就是西方男人的东方女性情结。
这一场《蝴蝶夫人》,主唱的人便是最近在新派人物里鼎鼎有名的宋丽玲。
在这个旗袍与洋装、西服和马褂并行的纷乱年代,许许多多的怪诞人物也层出不穷。宋丽玲既是人们口中不屑的“戏子”,便是以男儿身留长发穿中性衣服,也只是茶余饭后让人徒增笑耳的谈资罢了。
更何况自古以来男旦盛行,戏台上女装,戏台下“女装”,倒也不算新鲜。有人说他过于入戏,有人说他精神错乱,但无一例外的,对他那张混合了东西方之美的脸,夸一声雌雄莫辨,不算过分。
即使是身穿素衣,那一张脸,也足以使得整个画面都绮靡秾艳。琇書網
歌剧这种艺术形式,爱得人极爱,就像附近座位那些洋人;不爱的,自然就恼它不知所云咿咿呀呀,例如坐她隔壁的袁世卿——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折磨自己。
洋人看京戏,国人看歌剧,没有包容海涵之心,可不是怎么看对方都觉得对方是垃圾。
半途听袁世卿说,宋丽玲的《贵妃醉酒》唱得极好。
吕竹闻言,恍然大悟地瞟他一眼:原来这就是袁戏霸“委屈”他自己来听歌剧的原因。
他得了程蝶衣的虞姬和段小楼的霸王,现在又看上了宋丽玲的杨贵妃了。
果不其然,散场的时候,袁世卿又不请自入地跑去了后台。
借他袁四爷的光,吕竹也毫不费力地跟着进去了。
这戏院小,因此后台也没有程蝶衣所合作的段氏戏院的阔气,不像段氏戏院那样会给主角特意留一个单独房间化妆。不过作为主角总有那么点儿特权,宋丽玲的化妆桌,另外用帘子隔了一个角落,也算是“单间”了。
一个打杂的大娘掀起了帘子和宋丽玲说了一声,那雌雄莫辨的脸便转过头来,昏黄灯下,艳丽之至。
有时候,内在天赋都在同一个高度上,外形契合度就成了区分的因素。
所以程蝶衣是楚汉相争时期的虞姬,而宋丽玲则是盛世大唐的杨妃。
袁世卿还是和之前当杠精杠段小楼那样,句句引经论典却又暗里带刺,说了一大通,不外乎一个意思:你的杨贵妃唱得那么好,别唱这些乱七八糟的歌剧了……
于是站在墙边的吕竹就看到本来还是坐着的宋丽玲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袁世卿一眼,然后就站起来,把帘子给放下了。
也就是袁世卿这个戏痴能容忍宋丽玲这么不给面子的行为了,他爱极了宋丽玲的杨妃,见这次没有打动他,也没有怎么生气,拦住了蓄势待发的手下,自个儿戴上帽子遮住了他那“聪明绝顶”的脑袋,说了句“来日再访”之后,就自觉地离开了。
刚刚拿出一根香烟,忽然从镜子里看到一个隐约的人影。
宋丽玲猛地转过头来。
因为靠在墙边所以放帘子时被帘子糊了一脸的吕竹站在角落里,冲他微笑了一下。
那笑容似乎有着一种魔力,令他放松了紧绷起来的身体。
“你也是来给他当说客的?”宋丽玲开口问道。
“不,我只是无意中被帘子隔到了你这边。”那时当场掀帘出去又怕你尴尬而已。
“行了,你出去吧。”明白到吕竹没有说出口的剩余台词,宋丽玲冷淡地挥了挥手。
“其实不用管他,你的《蝴蝶夫人》就唱得很好。”吕竹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声。
看他听到这句话后眉尾轻扬,吕竹接着又补充道:“爱唱什么就唱什么,这是很难得的。”
“你喜欢这个故事么?”宋丽玲忽然笑了一下。
“我不喜欢。”吕竹诚实地回答道。
“我本以为,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大多都喜欢这种情情爱爱生生死死的故事……”他低声念叨了一句,然后又释然了,笑道:“也对,这是东方姑娘对西方男人的悲剧之爱,你不喜欢,也是正常的。”
“这不是感同身受的问题,而是背叛与欺骗的问题,而且还有点不负责任。”吕竹皱了皱眉,解释道:“西方对东方女性的印象就是这样,顺从、温柔、以男子为天……”
“若换了我,我才不会拿刀对着我自己,一刀捅死那个骗婚的渣男,好好养大孩子,这才是真的。”
宋丽玲忍不住嘴角微扬——然后瞬间又变回了那张严肃脸,要不是弹幕里那些手速怪截图党刷了一片“截图成功之龙叔的偷笑”,估计吕竹都没有察觉到。
但即使宋丽玲自以为掩饰住了这个笑,他的态度也是明显比刚才要好多了。
直到来到了宋丽玲的家里做客,吕竹才敢相信自己捕捉到了一只民国时期的特殊生物——身为男性的女权小斗士。
原因倒是很简单,宋丽玲那张混血的脸就是最好的解释:有时候故事就是取材于生活,蝴蝶夫人这个故事,与他的身世就极为相似。
唯一不同的是,宋丽玲在婴儿的时候直接是被亲生父母扔掉了,之后被一对因为工作客居在华夏的外国夫妇捡到收养,那个养母曾经是个歌剧艺术家,他就学了几年歌剧。再后来养父母回国探亲的船在海上遇了险,他便再次成了孤家寡人。
为了生计,年仅十岁的他进入了戏园子学习京剧,也就有了后来《贵妃醉酒》的惊艳。
在所有人都在为蝴蝶夫人的“凄美”故事而感动的时候,只有这个女孩,说出了那一番惊世骇俗的话来。
当年学戏的时候太苦,不仅师父教训人时下手极重,而且因为他明显带着异族深刻轮廓的面孔,被其它师兄弟欺负,骂他是狗杂种……有一次,他都偷偷溜走了,结果跑出来,才惊觉一个可怕的事实:他没有家,哪里都去不了。
唯独经常打骂他的戏园子,是能收留他的唯一之地。
他回去又挨了一顿打,却潜心努力学起戏来,因为他已经明白了一个孩子在这个时代,想要生存,就得拼命。
学戏日子很苦,能有饭吃不挨饿,能有个篮子让他睡觉,就觉得幸福至极。
人人都说蝴蝶夫人的爱情凄美动人,谁又会注意到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要怎么在这艰难的世道里活下去呢?
他好不容易得到了养父母的怜惜,却又在得到之后失去,跌落更加黑暗的深渊。
现在回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挨过这多年的寂寞和孤独。
宋丽玲说起身世时很是平静,平静而简略说出那多年的苦难,吕竹抿了点尚还温热的茶水,伸出手来,握住了他的手。
他显然是因为自己这种思想,把她当成了知己,那她也不介意对他释放一点善意。
比起从小有自己相伴开解的程蝶衣,宋丽玲的前半生,要孤苦得多。
要开解这只蝴蝶,显然难度比家里那只高,不过他能把往事对人说出来,证明他还是有自我意识想要挣扎着从深渊里往上爬的,这是一点很好的迹象。
“谢谢。”宋丽玲真心实意地说了一声。
他的手冰得很,仿佛说完这些往事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而坐在旁边沙发的女孩却特意握了茶杯弄暖了手,才握住他的手给予温暖。
“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了。”吕竹松开了手,说道。
听到她这一句“回家”,宋丽玲的眼神黯了黯:“好,你等一下,我送你出门。”
看着宋丽玲起身去挂衣架子那里拿外套,院子里扫地的老妈子也走了过来,收拾起茶具。
因为她低头弯腰的缘故,一张折叠起来的小纸条悄然落下。
吕竹好不容易才按捺住内心的汹涌澎湃:她虽然没有低头,但截图党们已经给她截出了纸条的内容,说是在那纸条未被折叠的那一部分,隐约看到了“共.产.主.义.小.组”的字样。
老妈子脸色大变,心思狂转,正要想办法转移吕竹注意力的时候,旁边看到了这一幕的宋丽玲突然冲了上来。
冰凉的手捏住了她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同样微带冰凉的唇,仿佛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凛然,重重吻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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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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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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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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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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