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来,唐朝这些满街跑的将士、百姓、还有那个李隆基,上官不能杀,杀了的结果不清楚,估计跟原地爆炸差不多。
不仅仅是人不能杀,妖兽也不能封,否则估计也是原地爆炸。
麻辣鸡,这条限制直接封杀了上官的独门仙术,看来不得不逼着他开拓其他的修炼方法,简直是把这段即将开始的大唐经历,加上了极难的模式化标签。
萧延不能杀,损种凌风不能杀,孙长老不能杀,月不羁和他那个傻叉儿子也不能杀,不知道有着九天龙护法的圣魂异相的姜太炎多大岁数了,假使忽然看见还在襁褓中的他,也不能掐死。
因为他们都在上官来唐朝之前存在于那个时空过。
这特么的,太憋屈了,倒也不是说非得杀人才爽,但是明确规定出个框架不能杀,就太憋屈了。
不但憋屈,还很危险,因为这些人如果有机会遇见,都是可以与他为敌的,修为强过他甚至可以杀了他。
“可以修行上境界吗?”
“喔~本座也问过从前的‘你’这个问题,可以。”
“拿东西呢?”
“喔喔喔~~可以可以可以!”金毛鸡做朱雀的时候可能得自持身份不能太过于贪宝,但是它的五魄真实坦诚,就是喜欢宝贝。喜欢到就连说可以拿东西这件事都欢喜异常。
看来此行除了寻找任千殇的执念,探寻仙魔大战的真相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拼命升境界,能拿啥拿啥,只要强大起来就行。
忽然上官灵机一动,想起来了一件很重要的片段:“阿黄,我记得师父说过,在唐朝的这个时候,有古老的十大秘境,每个秘境都有上古秘术,这事儿你知道不?”
金毛鸡卡巴卡巴眼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又点头又摇头,到底知不知道?”
“本座知道,但是本座跟你结识的时候,你已经完成那些境界的修炼了,所以本座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相关的事情。”
上官叹了口气,看来还得自己去找。
“你连具体位置都不知道吗?”
金毛鸡傲娇地一昂头:“本座是朱雀,不屑知道你们无知人族的上古秘术。”
狗屁,这鸡分明就是不知道,还要面子,上官转过头去不再搭理它。
李隆基已经拿起来战鼓的鼓槌,在一片豪情激荡中,兴之所至他要亲自擂起战鼓,鼓舞士气。
“走罢,去长安城里看看,接下来这里要出点不大不小的乱子,功臣郭元振很快就会因为下达讲武结束的错误指令被罚,场面会很混乱,趁着大部分人都在这里,我们去寻找点有用的线索。”
“喔~你怎么知道的?”
“不告诉你。”
……上官转身,趁着天空中各种修仙士、战车、灵兽飞来飞去,没人注意到他的时候,拂衣而飞,带着金毛鸡来到了赫赫有名的——大唐都城长安。
长安,意为“长治久安”,这是统治阶级的想法;上官觉得这两个字于普罗大众来说,“长夜安稳”更能咂摸出意境。
先后有21个王朝和政权建都于长安,是名副其实的十三朝古都。在建都长安的诸多朝代中,周、秦、汉朝、隋朝和唐朝都是中国历史上的强盛时代。xiumb.com
但若说把长安的名气推向常世的巅峰,从而成为“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那种神话了意境的朝代,说唐朝估计没人会有意见。
清朝那时候街上出现个把洋人,老百姓们会当个稀罕物件儿去暗地里议论;殊不知唐朝长安的老百姓们,每天司空见惯各种皮肤颜色和发色的人,并且能跟他们和谐共处。
有史可查的外国人在朝堂之上做官的,就得有三千多人,波斯人甚至曾经官拜宰相。看刚才长安百姓们见到天上飞来飞去的修仙士,尚且见怪不怪,真的是远超同时期世界各国太多了。
如果可以用一座城市,去代表整个民族的历史,唐朝时候的长安,以世代传承的雍容儒雅,满腹经纶,博学智慧,大气恢弘,当之无愧。
此刻,这一人一鸡就站在明德门后面的天门街上,从这条街向南走一直走到头,就是朱雀门,朱雀门再往南,可就是皇城了,也就是冠绝古今的宫殿之王——大明宫。
上官流霆在十世穿越以前,有去看过明清时期的宫殿建筑群——紫禁城,但那是跟大明宫无法比拟的,大明宫光建筑面积就有四五个紫禁城那么大。
唐代诗词当中有许多形容大明宫的壮丽诗篇,其中以边塞诗人岑参的最具有代表性“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到上官有记忆的后世,大明宫早就剩下了一堆断壁残垣和屋顶兽首,可是仍然能从那些庞大的断壁残垣上,遥想当年的盛唐气势。
只不过现在肯定不是没事往大明宫里去看建筑的时机,不然上官还真想偷偷潜进去看看。
此刻,尽管绝大多数人都跑到骊山去看热闹了,可仍然能看到游人如梭,商队络绎不绝,骆驼、马匹、骡子、驴、仔细看居然还有草泥马,看来草泥马在唐代就已经被作为运输工具了。
眼前这个堪称常世最大的繁华都市隐藏着太多秘密,而且虽然对现有的时代仅仅匆匆一瞥,但上官知道,这里强者如云,连那种传说中的圣人大能帝尊估计都有可能存在。
他的修为不高,身上需要隐藏的东西不少,限制太多,还不能主动杀人……在以上都必须满足的情况下,仍要努力去找寻他要找寻的东西。
为了能够更好地活下去,在人来人往的天门街上,思索片刻之后,他认为可以选择的有两条最好的路。
其一,找个大门派隐身其中,利用门派庇佑隐藏下来,伺机而动。
其二,找寻尽可能多的圣灵石,然后在一个极其隐秘的地方躲潇湘图里去,时不时出来打探一下消息再做决定。
偌大的长安城,一定是各种线索和消息的集散地,自己身上有鬼印,只要不使用仙术,就跟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先带着金毛鸡在这里逛一逛再决定两条路选哪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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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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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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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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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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