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河屯最宠爱的大孙子,生日晚宴自然是奢华到极致。逢人就夸赞自己的大孙子如何的优秀卓越。
看着舞台中央那个侃侃而谈,且健壮俊美的小伙子,林雪落却泪眼婆娑了起来。
四十出头的林雪落风韵犹存。这些年来的养尊处优,岁月并没有在她的面容上烙印下太多的痕迹。却更添一丝成熟且风情的女性优雅。
如果非要问自己的三个孩子中她最爱谁,肯定是大儿子封林诺无疑了。
因为跟大儿子封林诺,林雪落有过生命之交。
她冒死生下了大儿子封林诺;而大儿子也成了她那段不堪回首往事的精神支柱。
相比较这一刻多愁善感的林雪落,封行朗却只没心没肺的抱着他的宝贝女儿。
四十多岁的男人,正值魅力巅峰。岁月让封行朗的帅气里多了些许的儒雅。
林雪落对自己的丈夫总体还算满意。
唯一不满的就是:丈夫封行朗快把已经十一岁的女儿封林晚娇惯得不像样了!
出门不长腿也就罢了,连吃个饭都要抱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这女儿要是以后出嫁了,他封行朗可怎么活啊?难不成要跟女儿一起嫁过去?
估计谁要是敢娶自家女儿,怕是真不太容易!
那得吃多少的豹子胆,才敢娶他封行朗的宝贝千金?!
瞄了一眼在丈夫怀里撒娇着的小女儿,林雪落闷生生的叹了口气:这小情敌可是自己亲生的!即便心里不痛快,那也只能忍着了!又能怨得了谁呢?!
“诺诺哥哥……诺诺哥哥……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十六岁的白芽芽,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她对封林诺的喜欢,也已经从孩童时的懵懂无知,转变成了热情饱满的爱情。
大大咧咧且不拘小节的个性,到是遗传了妈妈袁朵朵。
“问吧……”封林诺看向白芽芽,眼底是哥哥对妹妹的宠爱之意。
“诺诺哥哥,你有喜欢的女人了吗?”
很直白的问话,干净利落。浑然不知已经把自己陷进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芽芽……白芽芽!你能不能矜持点儿?”袁朵朵觉得自己这当妈的脸已经没地方搁了。
封林诺的目光从主桌上的封团团飘过:十八岁的封团团,很好的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貌。
不仅美,而且美中带着妖娆。
她迎上封林诺的目光,嘴角勾起一抹抚媚的微笑。足以让血气方刚的男孩为之着迷倾倒。
很炙热的目光!
封林诺喉结滑动,口渴似的吞咽了一下。随即将自己的目光挪开,轻落在了才十一岁的丛安安身上……很高冷的女王范儿!
她似乎并不喜欢这样太过闹腾的宴会,时不时的朝一旁的父亲投来寻求的目光。
封行朗似乎有些好奇,这才舍得从宝贝女儿身上抬起头来看向舞台上的大儿子,并期待着大儿子的下文。
他的三个孩子中,要数大儿子封林诺最像他。不仅容貌上酷似,连言行举止及他的睿智机敏,似乎也有那么点儿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意味儿。m.χIùmЬ.CǒM
至于小儿子虫虫……俨然已经被丛刚那家伙给带跑偏了!
说得严重一些,小儿子虫虫简直成了丛刚那卑鄙家伙的童养婿!
就是童养婿!
事实胜于雄辩的童养婿!
带着怨怒和无奈,封行朗怒瞪了丛刚一眼:如果在武力上能胜出,估计丛刚已经死过一百零八回了!
“我当然有自己心爱的女人了……”
封林诺悠然的哼应,那雅痞似的模样,像似了年少轻狂时的封行朗。
屏气凝神侧耳细听的人很多:不但有白豆豆和白芽芽,及封团团她们……还有一群长辈。
相比较于妹妹芽芽的热情大方,白豆豆到是矜持了一些。虽然她同样喜欢从小帅到大的林诺哥哥。
“我爱了这个女人二十年……曾经的我,满眼里都是她……现在的我,依旧爱她、尊敬她……将来的我,还将一如既往的爱她!”
封林诺一边深情的告白着,一边朝母亲林雪落走了过来。
然后绅士的伸过自己的一只手来,“亲爱的林女士,我一直深爱且尊敬的女王大人,我能请您跳支舞吗?”
当时的林雪落,瞬间感动到泪奔。
“可以……当然可以!”
林雪落抹着泪,“诺诺,妈咪也爱你……曾经的我视你如命……现在的我,依旧爱你……将来的我……只要你不嫌弃……妈咪永远永远都会爱着你!”
抱着大儿子健壮的肩膀,林雪落泣不成声。
“……”封行朗浓眉直皱:这小子,还真会玩煽情。不好好谈他自己的恋爱,却三言两语就把他封行朗的女人哄得又哭又笑的。
看着在舞池里又说又笑又拥又抱的母子俩,封行朗这才觉得自己跟妻子似乎好久都没有这么浪漫过了!
娇气的女儿要宠;问题儿子要处理;无尽的金钱要赚……似乎每天都挺忙的!
而妻子对夫妻之间的那点事也变得力不从心。她更多的心思都消耗在了自己的三个孩子身上。
“小滑头!”封行朗轻哼了一声。
知子莫若父!像这种场合,有些话自然是不方便说的。
可大儿子封林诺却把这个棘手的问题处理得相当漂亮!
封行朗从不干涉大儿子的感情。或许在他看来,二十岁的年龄,正是放飞自我的时候。跟哪个女孩子谈了,又或者跟哪个女孩子做了,都是情理之中的事儿。
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在进爱情坟墓之前,就让他好好的享受快乐吧!
就这一点儿,封行朗这个父亲还是很开明的!
还有一点儿就是:反正自家的儿子也不吃亏!
如果换成了女儿晚晚……封行朗将怀里的女儿拥紧了一些!
这前世的小情人啊,他真是宠爱到不行。
“安安,你吃不吃蟹脚脚?我剥给你吃好不好?”
每次跟丛安安见面时,封林晚小朋友都有那么点儿讨好的意思。
也就是说,丛安安越是高冷,她就越想去亲近她。或许是验证了那句:百因必有果,封行朗的报应,就是丛刚的女儿丛安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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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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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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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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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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