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流寇>第七百七十四章 高一功复套
  “阿爸,那是什么?”

  正从岸边父亲手中接过水桶的蒙古少女好奇的看着东方,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发光。

  “什么?”

  正在打水的父亲直腰向女儿看去的方向望去,好像真的有什么东西在一闪一闪,同那荒原中被野狼扒出来的骷颅头于夜间会闪现鬼火一般。

  “是狼群么?”

  少女吉日格拉有些担心,几年前她跟随阿爸放牧时遭到过狼群袭击,她亲手养大的小黑狗就是被狼群活活咬死的,把她难过了整整好几天。

  狼的眼睛在夜里会发光。

  “狼的胆子再大,也不敢到这里来。”

  白音笑了起来,心道可能是什么小兽在那里,也没当一回事,摸了摸女儿的脑袋,道:“回去吧,你阿妈和弟弟还等着我们的水呢。”

  “噢。”

  吉日格拉将水桶重新拎起,她虽然只有十三岁,却能同大人一样提起几十斤重的水桶。

  为此,邻居们都说她该嫁人做人家的妻子,而不是再做阿爸的乖女儿呢。甚至连阿妈都这样说,气得吉日格拉两天都没有和阿妈说话,还是阿爸说舍不得让乖女儿嫁人,小吉日才重新和阿妈说话。

  “阿爸,不是狼,是什么?”

  少女一边吃力的提着水桶,一边仍盯着那发光的远处,她真的很好奇那团亮光究竟是什么。

  漆黑的夜色,会发光的东西真的很惹人好奇。

  “可能是有人去找走失的羊群回来了吧。”

  白音觉得那亮光是有人在打火把过来,因为离的太远看起来太模糊。草原上牛羊走失的事情再正常不过,他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说完,心弦好像被人用什么东西拨了一下,突然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爸,怎么了?”

  少女看着一动不动的父亲有些不解。

  “不要出声,”

  白音的神色变得越来越凝重,死死盯着远处的亮光,继而神情变得无比惊慌,一下将手中的水桶扔在地上,拽住女儿的手就往自家帐篷跑。

  他听到了蹄声——战马的蹄声。

  都思兔河畔很多人都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蹄声,当这些人从帐篷中疑惑的走出要看个究竟时,远方已有无数火把正在随着蹄声向他们冲来。

  “骑兵,是骑兵!”

  马背上生活的蒙古人对于战马的蹄声再熟悉不过,他们大呼小叫起来,恐惧也从心底升起。

  这么黑的夜里纵马奔来的绝不会是朋友!

  敌人,敌人!

  ..........

  “杀!”

  “待赎汉将”吴汝玠一马当先,冲杀在前,其拼命的样子比之当年追随满洲人残杀同胞还要勇猛。

  因为,他需要向大顺证明他对大顺的忠诚,也需要向大顺证明他的价值。

  否则,他很有可能会同那些被顺军活埋在通州的汉军同袍一样,成为荒野下的一具腐尸。

  如果单是这样,或许也是一种痛快和解脱。

  但要跟范文程那样被顺军拉去一刀一刀的剔成骨架子,最后那颗心还在微微颤抖,那鼻间还在微微呼吸,那眼睛还在微微张合,那就是真的生不如死了。

  比起被凌迟的范文程,他吴汝玠无疑是幸运的。

  虽然他的妻女暂时为奴,但至少她们还活着。

  只要他吴汝玠真正的洗心革面,愿意为从前的罪孽赎过,他还是能够同妻女团圆的。

  甚至,他还能在大顺有个很不错的前程。

  “杀!”

  数千人发出的喊杀声响彻都思兔河畔上空,让那些惊惧的蒙古人心中寒意更甚。

  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怎么办。

  他们,只能跑。

  “烧!”

  吴汝玠将手中的火把毫不迟疑的甩进前面一座帐篷,继而纵马朝那些慌乱的蒙古人冲去,手中的长刀在对方惊愕眼神中砍出,“噗嗤”一声,战马的冲撞力令得长刀劲道更足,一颗留有辫子的人头眨眼间同主人分离。

  血淋淋的一幕吓得周围的蒙古人尖叫起来。

  吴汝玠听不懂蒙古人叫喊什么,但他知道,尖叫代表着害怕。

  “一个!”

  心中默数的吴汝玠继续挥刀砍杀,毫无防备的蒙古人同木头桩子一般,接连被他砍倒六七个。

  “烧!”

  几十名顺军探马精锐不住往前冲刺,杀人,放火,所到之处除了一地的尸首,便是那一座座燃起大火的帐篷。

  火光如同黑夜的启明星,指引着更多的顺军将士向着都思兔河畔冲杀而来。

  连日的行军疲倦一扫而空,所有人都攒着劲如同一条条恶龙钻进虎鲁克寨桑部落的核心地带。

  到处都是砍杀,到处都是大火,到处都是惊叫逃奔的蒙古人。

  威宁海,一百多年后,再次陷入火海。

  .........

  “阿爸!”

  在少女吉日格拉绝望的目光和哭喊中,她的阿爸被一名呼啸而来的骑士砍倒在地。

  中刀的白音在地上呆呆的望着哭喊的女儿,他的半边脸都被长刀砍没了,他的视线慢慢变得模糊,他想爬到女儿身边,可他的身子却跟被寒冰冻住般,怎么也无法挪动一步。

  恍惚间,白音有一种错觉。Χiυmъ.cοΜ

  时空回到了九年前,地点来到了长城内。

  一个抱着女儿的汉人女子趴在丈夫的尸体上拼命的呼喊,丈夫却再也回答不了妻子。

  体温在渐渐流失,原本温暖的身体很快在寒风吹拂下,变成一具发硬的尸体。

  白音和同伴在那汉人的家中翻箱倒柜着,他记得他在那汉人家中找到了一口铁锅,找到了半罐子盐,找到了两床棉被,还有几十枚铜板。而他的同伴则将那汉人家中所有的衣物都给打包了起来,说是这样回去就能让一家老小穿得体面一些。

  有点让人发笑的是,白音的同伴还将那家女人用的残余脂粉也装进了袋子中。

  这家的东西虽然不多,但在白音和同伴眼里看来,却是大有收获。城中那些有钱的汉人家中可轮不到他们这些人去搜,但只要他们卖力些,多搜几家,总能满载而归。

  将找到的东西用棉被裹起放在马背上后,白音走到那个死了丈夫的女人身边,将她的女儿高高举起,然后狠狠摔在地上。

  草原上的规矩是只杀身高超过车轮的,但这里是长城内,是汉人的地方,草原的规矩不适用。

  而且汉人实在是太多了,多杀一些不会是坏事。

  做完这件事后,白音将那可怜的汉人女子拖进了屋中,因为女人拼命反抗,他气的将女人的头颅割下摆在一边。

  临走时,他看到女人的手指上有一枚银戒指,他便拿刀切断了女人的指头,将那枚银戒指取了下来。

  现在,那枚银戒指被妻子收着,他准备等女儿吉日出嫁的时候送给她做嫁妆。

  这才是一个好父亲。

  可是,他等不到女儿出嫁了。

  时空回到真实的时候,白音对这个世界最后一幕印象是他家的帐篷正在燃烧。

  喇嘛们说这一世人活着受苦,下一世就会享富。

  谷</span>却不知道我的下一世是不是会变成王爷和台吉。

  白音死了。

  他的名字就叫富有。

  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变成富有的人。

  或许,下辈子他会如愿以偿。

  .......

  呼啸的大风助长着都思兔河畔的火势,从起初的十几座帐篷到绵延十几里的火龙。

  长龙所至,一座又一座的蒙古包被火焰吞噬,寒冷被通天的火焰驱散,让身处火场之中的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的烫热。

  通天的火光更是将都思兔河畔照亮得有如白昼,冰冻的都思兔河上也在不断的反射着红光。

  同白城子的塔什海部一样,威宁海的虎鲁克寨桑部面对突然的袭击,完全就是待宰的牛羊,没有任何有效抵抗。

  让人难以想象,为何这么一支孱弱的蒙古部落都可以霸占河套地区这么久。

  长城内的那些汉人在北望故土时,他们究竟在想什么!

  女人在跑,男人也在跑。

  昔日高傲黄金家族的黄金三卫后裔们,此刻没有表现出任何蒙古勇士的勇敢,也没有体现任何蒙古勇士的血性,反而如同一群被狼驱赶的山羊般,只知到处乱跑。

  他们彼此撞在一起,彼此拼命的推挤,在同伴的身体上接连踏过...

  “是什么人,什么人!...”

  刚刚睡下的虎鲁克寨桑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冲了出来,视线中,他的族人们都在奔跑,火光大得好像威宁海被天神降下惩罚般。

  “是汉人,是汉人!”

  虎鲁克寨桑的长子皮格图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就在刚刚,汉人的骑兵将他的妻子活活烧死在了帐篷中。

  帐篷内妻儿的求救声没有让皮格图像个男人一样冲进去,而是本能的逃了出来。

  大概是他听过汉人的一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汉人?!”

  虎鲁克寨桑怔住了,他不知道汉人怎么会出现在威宁海的,这里已经一百多年没有过汉人的踪影了。而且这些年来除了随满洲人进过长城两次,他并没有得罪过长城那边的汉人。

  所以就算汉人要报复,他们也当报复满洲人才是,找他们这些同样被满洲人压迫的可怜人,算怎么回事?

  虎鲁克寨桑可能是年纪大了,有点糊涂,威宁海是有汉人的。

  或许,在这位王爷眼中那些替他放牧的奴才不算汉人,那些替他部落繁衍后代的女人也不算汉人。

  他(她)们只是财产。

  “阿爸,快跑吧,再不跑都要死在这了!”

  皮格图一把推倒怀有他父亲骨肉的汉人女子,蒙古人的传统部落毁了不要紧,只要根还在就行。

  什么是根?

  就是传承。

  世袭职务的传承。

  “走,快走,快走!”

  虎鲁克寨桑反应得也很迅速,今天不管汉人在威宁海杀了他多少族人,烧了他多少财产,只要他这个族长还在,虎鲁克寨桑部就能再次聚拢。至于那个被儿子推倒的女人,他根本不在乎,哪怕这个女人的身子很美妙。

  可惜父子二人很快就知道他们是逃不出去的。

  如闷雷般的蹄声在整个都思兔河畔不断的持续着,通往河对岸的浮桥上也尽是纵马的汉人骑兵。

  很多被汉人骑兵追赶的蒙古人无法从浮桥渡河,只能尝试从冰面过去。

  一匹战马在奔逃的虎鲁克寨桑父子面前骤然人立而起,战马强壮的前脚凌空踏腾,落地后重重一顿。

  重顿之间,一柄锋利的长刀朝着皮格图挥来。

  可怜这个将来会继承他阿爸族长之位的世子,就这么被人砍掉了右臂,在地上疼得直打滚。

  一击得手后,那名汉人骑兵正要挥刀再朝虎鲁克寨桑挥来,这位满头白发的王爷却突然朝地上一滚,险险的避开了这刀,然后爬起来拼命往远处奔去。

  骑兵看了眼逃跑的虎鲁克寨桑,他不知道这个人便是提督下令擒斩的蒙古王爷,只以为是个将死的蒙古老头,没当一回事便打马继续往前奔去。

  虎鲁克寨桑跑了差不多有一百多丈,他的身子骨已经不再年轻,这么点距离便让他心都好像要跳出来,不得已只好停下大口喘着粗气。

  他必须得歇上一歇,要不然怕是能跑死。

  周围到处都是奔逃的人群,没有人顾得上他们的族长王爷。

  喘了好几大口,觉得心渐渐有些平稳的虎鲁克寨桑准备继续跑,但一个身影突然从他身后出现,然后将他死死抱住。

  那身影力气极大,饶是虎鲁克寨桑拼命挣扎还是被对方死死按住,最终,这位王爷的双手被羊鞭死死系住,然后被人生生的往回拖。

  虎鲁克寨桑看清楚了,是那个奴才,那个替他放牧的汉人奴才!

  “我是汉人,是汉人!”

  董大一路不断的朝那些挥刀经过的骑兵喊叫着,每一个经过的汉人骑兵都冲正在拖人的董大点了点头,有人甚至问要不要帮忙,但均被董大谢绝,可他也没有告诉这些同胞他拖着的人是谁。

  他在找妻子。

  在燃烧的大帐旁,董大看到了坐在地上的妻子刘氏。

  丈夫的出现让刘氏哭了。

  夫妻俩对视之后,挺着肚子的刘氏艰难爬起,从地上颤颤微微的摸到了一把剪子,然后走到霸占了她九年的虎鲁克寨桑面前。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对你不错,不错的...”

  刘氏的神情让虎鲁克寨桑心惊肉跳,嘶哑着求饶。

  刘氏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将手中的剪子插进了虎鲁克寨桑的右眼,然后拔出又插进了虎鲁克寨桑的左眼。

  剪刀在虎鲁克寨桑的双眼窝中不断的插,不断的插,直将虎鲁克寨桑的眼睛插得稀巴烂。

  虎鲁克寨桑却奇迹般的没有死,但跟死也没有什么区别,疼得在那连叫喊都发不出来。

  刘氏再一次哭了起来。

  董大也哭了,九年了,整整九年。

  哭够了,他抽泣着握住妻子的手,目光落在了妻子的肚子上,禁不住叹息一声。

  他没有怪妻子的意思,不管这孩子是谁的,以后他都会抚养。

  可是,刘氏却突然将剪刀对准自己的肚子狠狠刺了进去,然后又是狠狠的横着一划。

  “为什么,为什么!”

  董大抱着濒死的妻子大叫着,嚎哭着。

  “我生是你董家的人,死是你董家的鬼...我不会让祖宗蒙羞,我不会让董家有一个杂种...”

  刘氏死前很平静,眼神中满是对丈夫的温柔。

  董大崩溃了,抱着妻子的尸体呆呆痴坐着。

  许久之后,一行顺军将领从董大身旁经过。

  看着边上抱着妻子尸体的可怜男人,高一功叹了口气,这种人间悲剧,他看过太多太多。

  “传令,降者不杀。”

  军令颁下后,大片大片的蒙古人跪地投降,望着从他们面前经过的一队又一队汉人的骑兵,这些蒙古人的心中只有一个沉重的念头——草原的浩劫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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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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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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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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