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别的原因,只因李过是自家大舅子,李来亨是自家内侄。将来陆四同妻子有了孩子,开宴李过这大舅子可是首席,怠慢不得。妻子李翠微去世,李来亨这娘家侄子不发话,姑妈这棺材就起不得咧!
老礼就是老理,忘不得。
当然,最重要的是李过这对父子比他陆四更有法理继承大顺的产业,但李过却不争权位,遵从母亲高太后之命奉妹夫为主,使得十万西路军将士为陆四所有,这高风亮节自古能有几人做到?
观前世李过一生,也是可歌可泣,可惜天度英材,死的太早,不然忠贞营也不会沦落到后来那付惨境。
这么一位大舅子,陆四自是要礼敬。
反观那位叔丈人李自敬,昨天就借口探视老嫂嫂去了西安。
究竟是探视,还是质问,西路军上下心中都有数。
陆四不曾拦,由李自敬去。
如今局面,不是生米煮成熟饭,而是大势所趋,李自成复活也得屈居太皇之位。
永昌皇帝真的不昌,女婿文宗也未必不武了。
不过从前陆四一直以为李过既是李自成的侄子,那年纪想来不会比李自成大,不想李过却是比叔父李自成还大两岁,今年已经41岁。
之所以如此,却是因为李自成的大哥李鸿名比李自成(李鸿基)大了二十岁的原因,搞得叔侄年纪相仿,这倒同陆四与他侄子陆广远差不多。
李自成培养侄子李过,陆四培养侄子广远,也是异曲同工。
前世陆四在翻看明末某文人写的某书时,上面言辞确凿的说李自成同李过这对叔侄自幼不爱读书,好舞枪弄棒,天天在一起调皮捣蛋。
李自成的爹李守忠见这对儿孙实在不成气,天天哀声叹气,可李自成却说什么他们练习武艺,便是为了将来干大事,读书有狗屁用!
写这段的明末文人可能是想表现李自成自小就有反贼野心,故而把李自成写的跟项羽“要学万人敌”一般。Χiυmъ.cοΜ
可在陆四看来完全就是胡编乱造,因为李自成同他爹说的话又没外人在场,谁他娘的在边上听见了,又传下来的?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文人一枝笔,天马行空“艺术”加工而矣。
究其本质,无非污蔑二字。
究其源头,看不起泥腿子而矣。
封建文人,从来就是站在人民对立面的。
所以,为了尽可能还原历史的本来面貌,陆四来到这个世上的第一天便将“留一个清清楚楚历史给后人”原则放在心上,无论是往祖坟里塞铁牌,还是所说的任何雄心壮语,都尽可能的选择人多场合,以确保后世子孙能够对他这位太祖皇帝的一生有个直接观感,不为春秋刀笔吏所误,也不为野史骚客乱记。
由此闹出徐州军校题那“人死吊朝天,不死万万年”的笑话来。
“姑父,这是你写的诗么?”
李来亨见桌上的白纸上写有诗句,不禁问了一声。
陆四这人对晚辈特别喜爱,基本没有什么架子,李来亨这个侄子跟姑父接触的时间一长,就同陆四其他晚辈一样对姑父特别亲近,比跟他姑姑在一块还要放得开。
也就是条件不允许,要允许的话陆四指不定天天带着侄子、侄孙们去红浪漫三楼快活咧。
李过听儿子说妹夫还会写诗,也是大觉好奇,踱步走到案桌边,见桌上放着一张宣纸,纸上赫然真有一首写好的诗。
墨迹还很鲜艳,想来是昨天夜里写的。
字迹不算好看,但端正,看不出是什么字体。其中还有些字明明看得懂,但印象中似乎又不是这样写。
奇怪的很。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李过轻声读过,很是惊讶,妹夫作诗词的水平不比举人出身的牛金星差啊。
李来亨这边也是自小也得老师教导,识货的很,只读一遍就知道姑父这首词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姑父叫文宗,不是没理由的。
李来亨心道。
这首词代表的也是陆四心境和当前局面,正如词中所写“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大顺如今不正是从头越么!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纵观大顺的过往与现在,这八字太贴近不过。
“闯王,”
李过正要开口,陆四就打断了他,颇是不快道:“外人称我一声闯王也就罢了,大哥称我闯王,不是要折你妹夫的寿?...大哥要么就叫我陆四,要么叫我文宗,要么直接喊妹夫都行,闯王、殿下之类的,大哥莫出口,妹夫我实在担不起。”
陆四可不是虚情假义,他这人重情义,更重同袍战友之情。
所谓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当此国家危亡关头,虚名俗礼从来不是陆四所要的。
他要的是凝聚,是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李过迟疑,他这人还是比较重礼数的,面前这位小他很多的年轻人不仅是他的妹夫,更是大顺的监国闯王,一身系大顺将来,系数十万大顺将士性命,如何能如民间一般待之。
礼,国之干也!
“此是军令,大哥莫要再想,难不成亳侯要抗监国军令吗?”
陆四不希望现在的大顺就形成等级森严的制度,他更不希望屠龙少年最终变成那条恶龙。称呼是小,却代表他陆四的一种态度。笑着拉李过坐下,又唤来外面的侄孙义良,让他将桌上这首词作收好。
以义良的性子,四爷爷难得写诗,肯定要拿去给别人看看。
看得人多了,这首千古佳作自会人尽皆知。
莫小看诗词力量,好文能诗这个形象一旦树立,对于陆四的太祖伟业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能引天下寒士来投。
李来亨给父亲和姑父倒了茶,自个搬了椅子坐在一边。
陆四将茶碗端在手中,对李过道:“我打算会后就领军东征北京,届时想请大哥坐镇西安...”
东征,陆四肯定是亲自率军去的,但他走后谁留下来镇守陕西局面,除了李过实在想不到第二人。
李过没有拒绝,点了点头,继而有些担心道:“你要同张献忠联手抗清,此事我不反对,但张献忠这人素有野心,从前便不服陛下,只因陛下文治武功皆比他强,这才不得不退让,可如今他大西军有兵马二十余万,我大顺于陕西实力不如他,张献忠出川之后未必就肯真心同我大顺联手。”
对于放大西军入陕西联手抗清之事,顺军内部赞成和反对的各占一半。
赞成理由不必多说,反对的均是怕那张献忠入陕西之后会对大顺下黑手。
李过便是担心张献忠会不顾抗清大业胡来。
陆四却道:“张献忠我是不虑的,大西军我只虑一人。”
李过好奇,问是何人。
陆四道:“孙可望。”
“孙可望?”
李过显然知道张献忠义子之首的孙可望,轻轻点了点头,道:“陛下在世时也说起过孙可望,说将来能继张献忠衣钵的只有此子,此子颇有谋略,且心性沉稳,无论治军还是安民都很有办法。不过,”
李过想说孙可望再有本事,眼下大西军当家的是张献忠,所以大顺这边防范的也要是张献忠,怎的就虑起一个孙可望来了。尚未说完,贾汉复匆匆过来,说是张献忠派人回信来了。
陆四起身从贾汉复手中接过张献忠的回信打开来看。
“张献忠怎么说?”
李过在边上有些好奇那位八大王回信会说什么。
“张献忠同意和咱大顺联手抗清,不过他问我认不认他这个天子,有意思。”
陆四轻笑一声,将张献忠的回信递给李过。
李过心中一惊,急忙看过,尔后勃然大怒,道:“陛下虽死,可我大顺还在,上有太后监国,下有数十万将士,岂能向他张献忠臣服!”
“张献忠猪油蒙了心么,要我们向他臣服,他有本事先打进来再说!姑父,你给我一万兵马,我去把他西军堵在四川叫他们这辈子也出不来!”
李来亨性子也急,一听张献忠竟敢叫大顺向他臣服,火爆脾气一下就上来了,恨不得马上提兵去叫张献忠知道大顺的厉害。
“张献忠真有吞并我大顺之意,那便千万不能放他出川,联手之事我看还是作罢,安全起见,我领军过去封堵西军。”
李过考虑得周到,儿子年纪轻,性子急,未必就能打得过张献忠的西军,由他带兵过去才稳妥。
“大哥莫急,张献忠只是问问我的意思,又没说一定要我大顺向他臣服。这位八大王多半是试试我这个新闯王的份量,既然如此,我看不如这样吧,”
陆四示意李过父子莫着急,负手微微一笑,吩咐贾汉复道:“劳胶侯给我回封信于那八大王,信中也不必多言,只说一句话便可。”
贾汉复忙问:“什么话?”
陆四右手抬起一挥:“先入北京为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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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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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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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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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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