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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0章

  金殿传胪乃是新科进士们的荣耀时刻。

  这一天,他们穿上提前从礼部领来的的青罗衣缘、圆领大袖的深蓝罗袍,头戴双翅进士巾,巾上簪花一对,翅上有垂带一对。

  春风一吹,衣袖拂动,垂带飘飘。

  进士们年纪多在青壮,偶有少年。个个精神昂扬,眼含期待。

  朝臣们含着笑看着这班新人。也有人眼神热切,仔细打量那些年轻的进士,特别是又年轻,相貌又英俊的,那榜下捉婿的心意也不掩藏。

  新进士的班列中,打头的前三个人又与旁人不同,他们三人穿的乃是红罗袍,格外显眼。

  这其中,最吸引人注意的,自然是今科探花郎余杭陆嘉言。

  真真不负探花二字。

  皇帝登座,金殿传胪。

  內侍先唱了一甲三人的名字。在众人或艳羡,或期待的目光中,陆睿和状元、榜眼一起出列,获赐进士及第,叩谢天恩。

  二甲三甲都是百余人,只唱第一名的名字。进士们不用单独出列,按照二甲、三甲的顺序,一起行三跪九,叩谢天恩,分别获赐了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

  待这一套授受的仪式完成,礼部的官员将“金榜”举过头顶,带领着新科进士出左右掖门,将金榜置于龙亭。

  进士们三拜三叩,起身出宫,往礼部去参加进士宴。

  礼部实际上就在皇城前庭广场的东墙外。但进士们出得宫城,并不直接往礼部去。

  他们骑上高头骏马,要绕城一周。

  这便是京城百姓津津乐道的,三年一度的进士游街。

  这一日,万人空巷。百姓们都聚集到主路上来。御街两旁的酒楼,楼上临街的雅座、包厢,都飙到了天价,仍然在几个月前就被预订一空。

  约定俗成,这一日,京城大户人家的贵女们可以从这里肆无忌惮的欣赏年轻的新科进士们。

  小户人家的女儿们更是挤到街道旁,要一睹进士们的风采。

  这是三年一度的衣冠盛事,喜庆的程度,不亚于年节。

  新科进士们春风得意,有十分从容稳重的,也有说说笑笑风流倜傥的,更有满面通红强撑着的。

  只那令人看到就移不开眼的小陆探花,虽一身大红罗袍,却似寒梅凌雪,令人觉得不可亵渎。

  女子们为了多看一眼小陆探花,踩掉了鞋子,踩烂了裙摆。

  五城兵马司维持秩序的兵丁有被推倒的,还挨了踩踏受了伤。

  可小陆探花一双冰润的眼睛扫向哪里,那一片的人便安静下来,不敢笑闹尖叫,女儿们手中原准备朝着他掷出去的东西也都悄悄握住,竟不敢投了。

  游街的方阵缓速前进。

  离皇城最近的御街酒楼的临街包间历来都是价格最高的,每到科举之年,贵女们便云集至此。

  淳宁四年也不例外,此时,有一间临街的包间里有七八个贵女。这其中有公主一位,长公主两位,其他亦是学士、阁老家的尊贵嫡女。

  这一群贵女挤在窗边,不断地问:“还有没有?还有没有?”xiumb.com

  她们自己身上的手帕香包,都扔的都扔完了。眼看着小陆探花就要过去了,十分着急。

  丫鬟们忙将自己身上的香囊、熏球、络子、手帕统统都献上去给姑娘们。姑娘们使足了力气朝着那一抹红色的身影掷去。

  只有今天,只有今天这样的日子,她们被允许肆无忌惮地、远远地向一个男子表达爱意而不会被规矩,被责备。

  可方阵不会为她们而停,那一抹令人心醉的红眼看着越走越远了。

  一位长公主道:“不行,我要下去!我要多看他一眼!”

  其他人立刻附和:“对!我们下去,走走!快点”

  提着华丽的裙摆,她们脚步凌乱地往外冲。

  “来人,来人!”

  “给我们立起步幛!”

  “打起我们的仪仗!”

  只想着再多看斯人一眼,根本不想下面御街上人山人海,步幛立不立得起来。也不想她们今日里是为了赏进士,根本没有打仪仗。

  凌乱的脚步声伴着仆妇们的劝阻声,都下楼去了。

  包间里却还剩下了一位小姐,立在窗边,只怔怔望着陆探花的背影。

  当别人都向陆探花投掷帕子香囊的时候,她便这般一动不动。此时长长的进士方阵已看不到红色的身影,只有后面的深蓝罗袍,她依然站在窗边一动不动。

  婢女不安,过去扯了车小姐的衣袖:“姑娘,姑娘。”

  明明手劲十分地轻,小姐却竟被扯得一个踉跄。亏得婢女手疾眼快扶住了她,吓得不轻:“姑娘?姑娘?”

  小姐扶着桌子,在椅子上坐下,嘴唇微动,似在呢喃。

  “什么?”婢女没听清,“姑娘你说什么?”

  “郎…独…”小姐恍如未闻,只痴痴地,失了魂似的。

  婢女没办法,只好把耳朵贴过去,终于听清了。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既见了他,我、我如何还能嫁给旁人?”

  “我,我宁菲菲,非他不嫁的!”

  ……

  若论进士中谁最春风得意,自然是状元、榜眼、探花。

  状元四十有一,已经做了祖父;榜眼略黑略胖,不大合女儿家的审美。但这都没有关系。男儿金榜题名,身着宫锦,春风得意马蹄疾,已无憾了。

  他二人皆眉眼疏阔,意气风发。便是生得不够好,或不够年轻,这副模样也为他们平添了几分倜傥。

  “嘉言实是好气度。只太吝啬。”状元赞完,笑道,“你可是探花郎,怎地竟连一笑也舍不得。须知今日许多女儿,大概要回忆着你这一笑过一生了。”

  “宏才兄说笑了。”陆睿道,“我明明一直在笑。”

  状元对榜眼道:“看看,他还不承认。”

  榜眼也笑,嫌弃道:“探花郎,马头离我远些。我明明没这么胖,都叫你衬得显胖了。”

  样貌略逊,却也是风趣豁达的可交之人。

  陆睿便真的笑了。

  探花郎这一笑,玉树琼花一般。

  果真是落入到许多人的眼里,一辈子再忘不掉了。

  只陆睿忽然怔住。

  胯/下的马随着队伍往前走,他的视线却锁在了一处。

  “嘉言,嘉言?”状元唤他。

  陆睿回过头来。

  “怎地了?”榜眼取笑他,“莫非真探到名花?”

  陆睿只一笑:“看到一双好眼。”

  状元道:“这么多人看得我眼晕,只看到一片黑乎乎的脑袋。你竟还能看到人家的眼睛好不好?”

  “我是画者。”陆睿道,“眼力自然比旁人厉害些。”

  说完,终究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双眼睛已经被淹没在人群中,再找不到了。

  他回过头来。

  一定是因为太思念她了。

  她怎么可能在这里呢。

  只是一双很像的眼睛罢了,连脸都看不到。

  温蕙没有像贵女们那样在酒楼的包厢中居高临下地观赏。

  她想离得近些,霍决便安排了。

  她便站在人群中,轻纱裹着头脸。身周都是穿着便服的强壮番子,将她和霍决围在中间,不使人冲撞了他们。

  从陆睿出现在她的视野里时,她便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公子红裳,艳色无双。

  她一直都告诉他,他穿红色是最好看了。

  没人可以比过他。

  但他总是眼睛含着笑,挑弄起她的下巴,只不肯听她的。

  有一瞬,温蕙觉得陆睿看到她了。

  他们的视线相撞、胶结了一瞬。但他的马蹄没有停,随着队伍往前走。

  他人也回过头去。

  后面深蓝罗袍的新科进士的队伍跟上,挡住了红色的身影。

  温蕙凝望着那一抹红色消失在视野里。

  大队的蓝罗袍还没过去,可那一抹红色的身影消失,“进士游街”对温蕙来说,就已经结束了。

  好似一场大梦醒来了。梦里,有她的前半生。

  是不是该哭?可温蕙没有眼泪。

  那一晚,霍决将她圈在怀中,在她耳边呢喃,叫她尽情哭。

  那一晚她的眼泪流尽了。

  爱和怨融在了一起,已经分不清,竟都模糊了。

  既注定生离,是爱或是怨,都没关系了。

  温蕙也不想哭。

  她等了许多年,等到自己想看到的,等到少女时代的梦想成了真,为什么要哭呢。

  今日一别,夫妻缘灭。

  陆嘉言,我愿你,折扇风流,仕途傥荡。

  来日,再续贤妻,朝朝暮暮,有佳人相伴。

  照顾好母亲,和璠璠。

  如此我便,别无他念。

  霍决也裹着头脸,因京城很多人认识他的脸,也因为陆嘉言已经见过了他。

  陆嘉言在春光里的风华,他只看了一眼。

  一眼就够了。光越耀眼,他的影就越黑沉。

  那穿着红袍簪花游街的人,走的是世上最正统的大道。他的路虽然很长,但宽阔坦荡,是世人心之所向。。

  不像他,一直走在悬崖边,刀尖作舞。

  旁人对他的畏惧中,永远有藏不住的鄙视和厌恶。

  霍决一直只看着温蕙。

  当穿着红袍,惊艳了京城的那个人身影消失,温蕙抬手拉下了裹着头脸的轻纱。

  她望着那消失的身影,没有流泪,反而露出心满意足,淡淡的微笑。

  像孩提时,想吃糖,便得到了糖。

  满足了。

  霍决捉住了她的手腕。

  温蕙回头看他。

  霍决也拉下了裹着头脸的布巾。

  “走吧。”他说。

  温蕙点点头,但又回头看了一眼。

  深蓝罗袍挡住了红袍,再也看不到了。

  霍决紧紧握着温蕙的手腕,拉着她往外走。

  番子们身强体壮,轻松护着他们挤出了人群。

  御街上摩肩接踵,随便拐一下,旁的巷道里却空无一人。

  来时的马车还在巷子里等他们。

  四月了,换了薄春衫,春光也正好。霍决牵着温蕙的手,漫步朝着马车方向走去。

  “四哥。”温蕙道,“我盼这一天好久了。”

  霍决凝眸看她。

  温蕙道:“从我和他订亲的那一日起,就在盼着他金榜题名,簪花游街的这一日了。真的。我只是没想到,能亲眼看到。”

  正常来说,丈夫上京赶考,妻子在家侍奉公婆,是没有机会亲眼看到这辉煌的一刻的。

  她竟能看到,多幸运。

  “好了。”她道,“我心愿了了。”

  “四哥,”温蕙抬头,在春光里牵着他的手,微笑,“我们回家吧。”

  霍决心底发烫,眼睛发热。

  他握紧了她的手:“好。”

  她的心愿了了。

  明天,将是他的梦成真的时刻。

  明天,月牙儿就要嫁给连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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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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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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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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