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原就是稗史,文人写进话本里,更不敢明说,便化了名。”陆睿给温蕙讲,“隐通叶,这女子原该称作叶十一娘。我看过几个不同的版本,说法不一。”
“一说她是武将之女,一说她是前朝冤死的文臣之后,一说她是扬州院子养的瘦马,专习鼓上舞。”
“总之她年少时曾缠足,但年纪小小便逃出来,自己放了足,女扮男装自卖自身,到了太/祖身边做了一个小厮。从小跟着太/祖一起随抢棒师傅习武。她天生的练武筋骨,刻苦之下竟得大成。后面的你知道了。”
温蕙道:“我看的这一版,直接便从她卖身到昭郎身边开始讲的。后来她身份识破,与昭郎相知相爱,伴他打天下,立了许多功劳。昭郎说,若当了皇帝,便封她为妃。十一娘不愿,想做个女将军。昭郎都答应了,谁知昭郎遭人暗算,十一娘替他挡了箭,箭上有毒。十一娘便死了。”
陆睿道:“我也是少时读到的,因好奇,查了许多前人笔记和方志。凤翔府是太/祖龙潜之地,那里有一座女将军墓,又称荣华夫人墓。因墓碑上,她有两个封诰,一是将军,一是夫人。”
“这么说……昭郎最后,还是实现了十一娘的愿望,让她做了将军了?”温蕙道,“可是我看的版本里没有说呢,说的是昭郎做了皇帝后,给她追了一个妃子的封号。根本没提她做了女将军。”
“敢写这话本,自然是在太/祖身后了。天下平定,安居乐业的时候,怎会写让女人做将军,自然要让她做妃子,才圆满。”陆睿道。
女人自然是要做妃子,做妻子,做母亲。因这样,才符合时人的道德标准。否则太过另类,叫人看了觉得是带坏人的书,便不好卖了。搞不好,还会被官府禁掉。
“太/祖后来颁下了禁缠足令,便是为着这位荣华夫人叶将军。叶将军生得其实并不十分美貌,且她多年征战,身上难免有许多伤痕。她从不以这些伤痕为丑,却独独十分介怀自己的脚。便是与太/祖亲爱之时,也不肯展示。”
“你要知道,那个时候,尚以缠足为美呢。独她觉得丑。”
“后太/祖立国,便禁了缠足。只我见过一则前人笔记,太/祖曾想迁叶将军墓至京城,附葬皇陵,却遭到一些老臣坚决地反对。所以我猜测,叶将军的出身,可能真的非常卑贱。”
温蕙忿忿:“谁还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不成?”
陆睿道:“有大才者,自不必拘于出身。但平庸者,最好安于其位。叶将军的遗憾在于,她未能等到功成名就之日便陨落了,身后事便由不得她了。”
温蕙道:“可我听说,五十二皇子的母亲都只是个跳舞的伎子呢。这身份难道不卑贱吗?怎地她就可以做贵人?”
陆睿道:“自然是因为,太/祖皇帝和先帝大为不同。简单地说吧,便是守规矩的人为规矩所束缚,不守规矩的人反而肆意横行。”
温蕙懂了,为叶将军叹了一声。
因话本里,隐十一娘和昭郎十分相爱的。也曾山盟海誓,相约白首,却死不能同穴。凤翔和京城,两相遥望。
但她忽然又想,昭郎死的时候,已经做了许多年的皇帝了。他的皇陵里,一定陪葬了皇后和许多的妃子。
隐十一娘,不,叶十一娘,并不是个十分美貌精致的女子,她甚至可能很粗糙——温蕙可是十分知道军户家的女子是什么样的。一个会骑马打仗的女子,能精致到哪里去呢,她自然是没法跟太/祖爷爷后来的许多妃子去争奇斗艳的。
她也不是那样的人。
虽说一个人葬在凤翔府,看似有点孤零零的,可温蕙却又觉得,其实比附葬皇陵还好呢。
温蕙忽然又想起来,那话本里,不管怎么描写隐十一娘和昭郎如何相爱,昭郎都从来未曾说过要娶她为妻的。
他说的是日后封她为妃。结局里也的确封她为妃了。
这是话本,由野史修编而来。那真实的历史里呢?太/祖皇帝又是怎样许诺真实的叶十一娘的呢。
也是封妃吗?也是被拒绝了吗?
拒了也好。
温蕙倒不至于想不明白为什么昭郎从不曾许诺为妻或者立后。因不管话本里,还是现实里,太/祖都是出身前朝世家,他的血脉和姓氏都十分尊贵。
若十一娘真是那等出身,只能为妃、为妾,才是正常的。
所以,她拒了。
她拒了呢。
陆睿看她出神:“嘿。”
温蕙回神。
陆睿问:“想什么呢?”
温蕙惊觉自己又在胡思乱想了。从小她就是爱这样胡思乱想的,她想的角度和事情,总是和别人不一样。
忙道:“我想叶将军和太/祖爷爷呢。”
说完,抬起眼,看看陆睿,忍不住问道:“陆嘉言,你是什么样的人呢?是守规矩的那种,还是不守规矩的那种?”
这问题问得。
陆睿嘴角扯扯,倒也没敷衍她,坦诚地说:“规矩这个东西并非从天而降,都是人为了某个目的才设立起来的。若为了做事,当规矩可用时便守规矩,当规矩绊手绊脚时,也可以破而后立。”
这话绕圈子呢,温蕙得想一下,才明白,恼道:“你直接说你是个不守规矩的不就行了吗?”
陆睿却不肯承认:“这样说肯定是不对的。因世间大部分规矩,都经历了时间考验,都是前人智慧,我等后辈能遇到的境况,早有无数前人遇到过,或者设想过。这些规矩也是一修再修,一变再变,几千年了,才有了今日模样。你若非让我说有什么事是需要我打破规矩,破而后立的,我非但想不出来,反而这些我从小就学得刻在骨子里的规矩,嫡庶也好,尊卑也好,都是须得严格恪守的。旁人想破,想不守,从我这里,便先不许。”
“你这一绕,又把自己说成个守规矩的人啦。”温蕙道,“可我觉得呢,你这个人其实也挺接地气的。不是我早先想的那样。”
陆睿失笑:“你早先想我什么样?”
温蕙也笑:“我现在也常想,这世间人与事,不亲自去看,不亲身经历了,光是瞎想实在是不行的。我嫁过来之前,以为你是个清高刻板的读书人,以为母亲是个严厉苛刻的婆母呢,哪知道全不是。”
陆睿故意道:“脚都绑成这样了,还觉得你婆婆不苛刻吗?”
“那不一样的。”温蕙道,“虽然的确疼吧,但我知道,母亲其实是没有坏心的。她定是觉得这样是为我好的。只我现在觉得,她这样做,是不对的。不是为我好不对,是用的方法不对,所以我要跟母亲好好说一说,换一种法子罚我吧。当然最好是不罚就最好。我都知道错啦。”
她脑筋清醒,知道是非对错,不因此怨恨婆母,陆睿心中十分欣慰。知道陆夫人对她好,没有白好。m.xiumb.com
其实陆夫人和陆睿都是同一类的人,他们都十分地冷情骄傲。他们对旁人的好,倘若对方不值得,便付出了,也会收回来。
只温蕙是值得的。
温蕙的脚泡了一会儿,稍好些了,便撤了水盆,银线先给她用毛巾裹住:“先捂一会儿,热气熏熏脚。”
温蕙道:“热死啦!身上都出汗!”
只陆睿也道:“热气熏熏,有利于血气流通。”
温蕙就没办法了,只好老实包住。包了一会儿,陆睿给她拆开一只,叫丫鬟取了香膏子来,沾了些许给她抹在脚背上,握着她的脚揉了开来。
丫鬟们识趣地退下了。
温蕙的脚今天被陆睿又看又摸的,也不羞了,嘻嘻笑:“这里痒,别碰。”
又道:“你看我的脚,虽不及母亲的纤细,可也不丑是不是?”
陆睿仔细端详。
温蕙生得手足秀美,一只脚丫雪白/精致,大概这辈子都没见过几回阳光。
陆睿心中微动,忽然意识到,这是纯属于他一个人的,绝对的私密领域。这一辈子都只供他一人在床帏间把玩,再不会有别的男人看到、碰到的。
陆睿忍不住看了温蕙一眼。
他也不是不知人事,也不是没见过别的女子的脚,只这强烈的占有欲,独占欲,却是从前从未有过的。
只因温蕙而生。
想到温蕙是他的妻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一起走这一生,陆睿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热力,内心里只盼着圆房的日子早点来。
外面响起了平舟的声音:“公子。”
平舟小腿虽短,但跑得挺快,已经回去陆睿的书房将那一册《谕令·卷三》取了回来。
他给陆睿送进来,便退了出去。
陆睿接过来先翻了翻,极快地便找到了太/祖的那一道谕令,递给了温蕙:“自己看吧。”
温蕙接过来细看。
内容很多,因一道谕令,不止要记录谕令本身的内容,还要记录为何皇帝要颁布这道谕令,当时情势,前因后果,以及后来实行的情况。
“哦哦,原来是这样?说是前前朝末年皇帝的后宫里有一个美人,她把自己的脚绑细了作鼓上舞,与众不同,遂得了末帝的宠爱。等到了前朝,便有许多女子也模仿,几百年渐渐地就从只绑细到将脚打折了再裹成粽子似的,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吓人呢!这怎么受得了!”温蕙一边看,一边直发出倒抽气声。
因那书里还配着描线图呢!吓人!像羊蹄子,丑死了!
“说男子房中嗜好这个?所以蔚然成风?实恶习也。”温蕙一脑袋问号,“脚都弄得这么丑了,为什么还嗜好?噫,为什么女子的脚是男子嗜好?”
于男女之事,温蕙自以为懂了,其实才不过刚刚沾个皮毛而已。
许多男人于床帏间有许多畸形的、见不得光的嗜好,自古至今,从未少过。陆睿自然是懂的,只这些腌臜事怎么与温蕙说。只能“咳”一声,道:“别看没用的,看有用的地方。”
温蕙“哦”一声,继续往下看。
除了刻版印刷的内容,书页上还有一些手写的笔迹。那些笔迹不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显然这套大周律已经过过好几个人的手,现在才传承到了陆睿的手里。
那些手写的注褒贬不一。但墨色最新的笔迹令温蕙注目:
【女子之美,当属天然。此等畸趣,实属男子之恶。而今江南此风又起,纵许多女子心恨之,亦无力相抗,委实可怜可悯。】
那笔迹温蕙熟悉,因在栖梧山房看过许多次。
啊,他是这样的人呢,温蕙想。
温蕙全心地沉浸在文字中,浑然忘记了写下这字迹的大活人就正坐在自己身旁呢。
这活人年少慕艾,血气正盛。他拆开温蕙另一只脚丫的毛巾,沾了香膏子抹在她脚背脚心,给她揉开。
只少女一只纤美秀足在他掌中任他揉弄,便不免掌心发热,气血翻涌起来。原想好的,在圆房前要跟她保持距离的心便动摇起来。
手心越来越热,揉着揉着逐渐向上,脚踝纤细精致,小腿肌肤滑腻。
一时心猿意马,气氛旖旎。
温蕙专心读着,忽觉腿痒痒,不管不顾地踢了两下:“别闹!”
一脚踹出去,正踹在陆睿腰间,差点给陆公子从榻上踹下去。
旖旎荡然无存!某人还无知无觉!
风流倜傥陆公子,只气得别过头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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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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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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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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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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