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张春兰所说,这婚事都定了,聘礼都下了,难不成还怕这媳妇儿跑了?不过是半年,眨眼功夫也就过去了!
“那也成!婚事那咱就在娇娇高考完之后再说!”李父拍板道。
“哈哈,亲家是个实在人,俺家娇娇若是嫁过去一定不会受欺负的!”张春兰颤着双下巴眯着那双吊三角眼哈哈笑道。
“亲家说的哪里话,娇娇怎能被欺负!不可能,不可能的!”
酒足饭饱,该说的话也都说了,李成志在恋恋不舍中被自家父亲硬扯着离开了于家。
关上门那刻,于保国忍不住冲张春兰抱怨,“你说你这出的啥主意!这明明婚都定了,你咋还不让结呢!你就不怕这李家小子到时候看上其他家姑娘?!”
“你懂个屁!”张春兰直接朝于保国脸上啐了一口,“就凭李家小子那长相,配咱娇娇,十个都不够更别说一个!”
“哎,你这婆娘,你之前对那李成志一口一个称赞,难不CD是假的?”于保国皱着眉头看着张春兰,整不明白这婆娘肚子里究竟搅和着什么主意。
张春兰用力一抖肩,松了一下宽阔腰股,对一边玩的于城城道:“城城,出去找你姐玩,娘跟你爹说句话。”
于城城懒懒抬起那张同张春兰有着七八成相似的大饼脸,用力一努嘴,翻了一道大大白眼后方才极不情愿地走了出去。
“你懂个屁!”张春兰又啐了于保国一口,“我那样说还不是为了稳住这李家!咱娇娇成绩不差,考上大学也说不定!若倒时真能考上,凭咱娇娇那模样,那将来进了城还少得了追求者?”
张春兰瞅了眼没出息的于保国,接着道:“他万元户算什么,若是将来能嫁进城里那才叫本事!将来吃香的喝辣的,总要比在这农村呆一辈子的好!”
现在农村人都争着抢着往城里赶,若不是自家娇娇提醒,她还指不定要误了自己闺女终身幸福呢!
“可,可刚刚我们两家都已经商量好……”
“商量好了又怎样!我家闺女不愿意了难不成还非要逼着嫁?现在又不是民国,更不是抗战!难不成他们李家还会像土匪一样来抢人?哈,我看他李成志敢!”张春兰斜着一张嘴,甚是嚣张道。
“可是人家把聘礼都给了,若倒时我们悔婚……”
“你就是个窝囊废!”张春兰没好气地一拳头用力捶在于保国胸口,“管这些做甚!他李成志不过是个备份,以防万一!再说,还没到那个时候想那么多干嘛!”
于保国被捶得呲牙咧嘴,捂着胸口紧皱着眉想说什么到最后却又什么都没能说出来。
……
眨眼功夫又过去几天,于当归再不用一直靠在土墙根晒太阳,行动逐渐利落起来。从小吃过苦的她也是个闲不住的人,身上刚转好,便一头扎进了于成海在老房子后面种的菜地里。
毕竟前世一直同各种动植物打交道,于当归前世虽一直生活在城市,但不知自己身世但其实也算半个农民。
都说医者不自医,但这具身体毕竟不是自己本来那具,乍一进入,于当归便第一时间将这具身体症状几乎了解了个透彻。
而这其中最大病症便是营养缺乏。
1984年,这个时期国人的生活水平虽在逐步提高,但也不是一蹴而就,在农村,许多地方依旧相对贫乏,此时的营养缺乏病多是因食物摄入不足而导致的原发性疾病,而“于当归”这具身体便是一个典型。
营养缺乏必然要补充营养,但要循序渐进,而这具身体属于蛋白质营养不良兼干瘦型的能量缺乏,不宜用高蛋白高能量膳食治疗,当然,眼下于成海也不能帮于当归提供这些东西。
若是在现代,于当归定然会根据情况口服一些现成的液体膳,但现在肯定是不成了。没有办法,接下来她也只能自力更生,自求多福了!
菜园里虽然种着五六样蔬菜,但大部分却都是刚种下不久,唯一一个可以吃的菠菜在这几天也早就被于长海拔得差不多了。
于当归看着眼前这些菜蹙眉发愁,再抬头时却见这老宅竟然紧挨着后山。
“咦,我咋就没想到呢!”于当归望着后山双眸一亮,干瘪的唇角一勾露出一个此时看起来颇为渗人的微笑。
北乔沟之所以叫北乔沟,也是因为其地处大山深处,四面环山,同南乔沟一南一北占据其中一片区域。
不过好在这里并非完全闭塞,一条早期留下来的小路在建国后经过拓宽,将这两个大山深处的村子同外界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也因此,才会有了南乔沟的万元户。
于成海对于当归是真的用心,但每日的青菜米粥窝头吃得于当归嘴里都淡出了鸟,所以,于当归决定,为了不再像个废人般龟缩在家里,从明天起,她要亲自去找鸟……哦不,鸟蛋!
这次分家也算是分了个干净彻底,虽然于成海同于当归没能分出多少地来,但仅是那一亩三分地其中要做的农活也够于成海拖着半残的身子每日忙活好半天了。
若是平日,于成海肯定会忙至天黑才回来,但这段时间毕竟特殊,于成海担心于当归再出事,便每日早早收工,嘴上说地里活不多,实则是为了跟紧看紧于当归。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内心深处,于成海还是担心于当归会像上次那样再不管不顾地跑出去,一旦出事,那他只怕至死也没有脸面同于当归死去的爹娘见面了。
“当归啊,爷爷回来啦!”于成海一进门便朝家里喊了一嗓子,直到听见于当归的回应方才转身将身上扛的农具撂下来准备摆在房檐底下。
“爷爷,有件事我想跟您商量!”于当归从屋子里走出来,孱弱的身子忽地被一股春风吹过当即晃了一晃。
“什么事你说,不需要商量,只要爷爷能做到,当归想要什么爷爷都给你整回来!”于成海一边整理农具一边含笑回答,布满褶皱的脸上因为肌肉抽动像朵乍然盛开的菊花。
“爷爷,明天我想上山!”
“哐当当当!”于成海刚刚摆好的农具像是忽然失去了秩序的多米若骨牌,一个接一个横七竖八地接连倒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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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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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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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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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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